东亚药业(605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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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药业:东亚药业关于举办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5-06 15:38
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4 日(星期二)10:00-11:00 会议召开方式:视频结合网络文字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 证券代码:605177 |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 公告编号:2024-036 | | --- | --- | --- | | 债券代码:111015 |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 |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3年度暨2024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 议 问 题 征 集 : 投 资 者 可 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 前 访 问 网 址 https://eseb.cn/1dXqdgSIZQQ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 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 答。 一、说明会类型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4 月 3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
东亚药业:东亚药业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5-06 15:37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 2023/8/2 | | | | | | --- | --- | --- | --- | --- | --- | |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年 月 日~2024 年 月 2023 8 7 | 1 | 31 | 日 | | | 预计回购金额 | 5,000 万元~10,000 万元 | | | | | | 回购用途 |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 | | | | | |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 | | | | | | 万股 | | | | | |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 1.91% | | | | | |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 | | | | 15.47 元/股~32.68 元/股 | | 累计已回购股数 | 217.0103 | | | | | | 累计已回购金额 | 5,499.217944 万元 | | | ...
东亚药业(605177)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9 15:35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报告期整体情况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352,582,674.10元,同比减少4.63%[5]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039,198.04元,同比增长3.53%[5]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0,376,579.89元,同比减少9.58%[5] - 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97,089,771.88元[5] -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0.21元/股,同比增长5.00%;稀释每股收益0.16元/股,同比减少20.00%[5] - 本报告期末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19%,较上年度末减少0.06个百分点[6]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3,391,314,458.01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43%[6] - 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2,015,012,805.63元,较上年度末减少0.01%[6] 股东信息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1,432户[10] - 池正明持股47,116,769股,持股比例41.48%;池骋持股7,786,875股,持股比例6.85%[10] - 公司实际控制人池正明直接持股4711.6769万股,占比41.48%;池骋直接持股778.6875万股,占比6.85%,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9.05%表决权份额[11]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特定时间点资产负债情况 - 2024年3月31日货币资金676,122,002.01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711,124,397.81元有所减少[12] - 2024年3月31日应收账款216,298,957.63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140,782,808.64元增加[12] - 2024年3月31日流动资产合计1,613,225,625.69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1,747,057,854.71元减少[13] - 2024年3月31日非流动资产合计1,778,088,832.32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1,596,287,447.11元增加[13] - 2024年3月31日资产总计3,391,314,458.01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3,343,345,301.82元增加[13] - 2024年3月31日流动负债合计648,700,523.57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698,047,218.08元减少[14] - 2024年3月31日非流动负债合计727,601,128.81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630,024,931.99元增加[14] - 2024年3月31日负债合计1,376,301,652.38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1,328,072,150.07元增加[14] - 2024年3月31日所有者权益合计2,015,012,805.63元,较2023年12月31日的2,015,273,151.75元略有减少[14]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第一季度情况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收入352,582,674.10元,2023年第一季度为369,701,875.56元[17]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总成本326,656,986.63元,2023年第一季度为337,139,935.76元[17] - 2024年第一季度净利润24,039,198.04元,2023年第一季度为23,220,016.44元[18] - 2024年第一季度基本每股收益0.21元/股,2023年第一季度为0.20元/股[18] - 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87,462,985.54元,2023年第一季度为148,697,433.30元[20] - 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84,552,757.42元,2023年第一季度为225,257,714.27元[20] - 2024年第一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7,089,771.88元,2023年第一季度为-76,560,280.97元[20] - 2024年第一季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57,246,710.24元,2023年第一季度为45,492,771.22元[21] - 2024年第一季度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60,000,000.00元,2023年第一季度为67,500,000.00元[21] - 2024年第一季度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35,002,395.80元,2023年第一季度为-63,965,702.68元[21]
东亚药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东亚药业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2024-04-23 15:41
关于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Floors 5–8, 12 and 23, Block A, UDC Times Building, No. 8 Xinye Road, Qianjiang New City, Hangzhou Tel. 0571-88879999 Fax. 0571-88879000 www.zhcpa.cn 关于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中汇会专[2024]4594号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亚药业公 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了中汇会审[2024]4592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此基础上对后附的东亚药业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公安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 ...
东亚药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东亚药业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3 15:38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Floors 5-8, 12 and 23, Block A. UDC Times Building, No. 8 Xinye Road. Qianjiang New City, Hangzhou Tel. 0571-88879999 Fax. 0571-88879000 www.zhcpa.cn 于证明该审计报告是否由具有执业许可的会计师事 行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 投告编码 · 浙2AHNIA 目 蒙 | | 页 次 | | --- | --- | | 一、审计报告 | 1—5 | | 二、财务报表 | 6-17 | |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 | 6-7 | | (二) 合并利润表 | 8 | | (三) 合并现金流量表 | 9 | | (四)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10-11 | | (五)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12-13 | | (六) 母公司利润表 | 14 | | (七)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东亚药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东亚药业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3 15:38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Floors 5–8, 12 and 23, Block A, UDC Times Building, No. 8 Xinye Road, Qianjiang New City, Hangzhou Tel. 0571-88879999 Fax. 0571-88879000 www.zhcpa.cn 回路线 您可使用手机"扫一扫"或进入"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进行查验 报告编码: 浙245A53SBAD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汇会审[2024]4595号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 们审计了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亚药业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 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东亚 药业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
东亚药业: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冯燕
2024-04-23 15:38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本人作为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 原则,勤勉尽职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 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 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 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冯燕,女,1963年11月出生,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获经济学学士学位。 1986年-2000年9月,任浙江金华财政学校教师:2000年9月-2010年8月,任 浙江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师;2010年9月至 2023年 11 月,任浙江财经大学东 方学院副教授;2015年8月至今,任浙江世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9年12 ...
东亚药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4-23 15:38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1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财务信息质 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 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 行为。 第三条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 计业务的,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条 公司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当由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 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事会、股东大会 审议前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 第五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开展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所需 ...
东亚药业: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4-23 15:38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 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五条 独立董事每年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应当不少于十五日,原则上最 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 立董事的职责。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的独立董事,且至少包括 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董事会应当设立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下设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专门委员会的,提名委员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1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 结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东亚药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关于东亚药业2023年度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情况鉴证报告
2024-04-23 15:38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Floors 5~8, 12 and 23, Block A, UDC Times Building, No. 8 Xinye Road, Qianjiang New City, Hangzhou Tel. 0571-88879999 Fax. 0571-88879000 www.zhcpa.cn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东亚药业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东亚药业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 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东亚药业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相关 格式指引编制《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