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亚药业(605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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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药业(605177) - 东亚药业关于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2025-07-01 16:02
可转债情况 - 截至2025年6月30日,2377.4万元“东亚转债”转股,股数1153776股,占比1.0156%[3][6]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未转股“东亚转债”金额6.66226亿元,占比96.5545%[3][6] - 2025年4 - 6月“东亚转债”未转股[3][6] - 2023年7月6日发行690万张可转债,总额6.9亿元,期限6年[4] - “东亚转债”2024年1月12日起可转股,初始价24.95元/股,现20.28元/股[4] - 2024年4月3日转股价格调为20.60元/股[5] - 2024年7月4日转股价格调为20.28元/股[5] 股本变动 - 2025年3 - 6月限售股减14000股,总股本减14000股[8] - 限售股减少因回购注销离职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8] - 2025年4月14日完成证券变更登记[9]
东亚药业: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东亚药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7-01 00:24
本次回购注销的批准与授权 - 公司股东大会已通过《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议案 [2][3][4] - 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5] - 本次回购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相关规定 [5][7] 本次回购注销的具体情况 - 回购原因:1名激励对象因主动辞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根据《激励计划》规定需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5] - 回购数量:14,000股限制性股票 [5] - 回购价格:9.47元/股,若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将相应调整 [5] -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6] 本次回购注销的影响 - 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6] - 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6][8] 信息披露情况 - 公司已公告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及回购注销相关公告 [6] - 公司将继续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规定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6][8]
东亚药业: 东亚药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1 00:24
核心观点 - 公司拟回购注销1名主动辞职激励对象持有的14,000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9.47元/股,总金额132,580元 [1][6] - 本次回购注销将导致公司总股本减少14,000股,从114,739,776股变更为114,725,776股,占总股本0.01% [6][7] - 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7][9] 本激励计划审批程序 - 2024年11月通过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并披露相关公告 [2][3] - 2024年12月完成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共217.0103万股 [5] - 2025年4月已完成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5] 本次回购注销详情 - 回购原因:1名激励对象主动辞职,根据激励计划规定需回购注销其未解禁股票 [6] - 回购数量:14,000股限制性股票 [1][6] - 回购价格:9.47元/股 [1][6] - 资金总额:132,580元 [7] 股本结构变动 - 有限售条件股份从2,156,103股减少至2,142,103股 [8] - 无限售条件股份保持不变,仍为112,583,673股 [8] - 总股本减少14,000股至114,725,776股 [7][8] 相关方意见 - 监事会认为回购符合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9] - 律师事务所认为回购程序合法合规,已履行必要审批 [10]
东亚药业: 东亚药业关于“东亚转债”2025年付息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1 00:24
可转债发行概况 - 公司于2023年7月6日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69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人民币,募集资金总额6.9亿元人民币 [1] - 债券期限6年,票面利率逐年递增:第一年0.20%、第二年0.40%、第三年0.80%、第四年1.50%、第五年2.00%、第六年2.50% [1] - 债券于2023年8月2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东亚转债",债券代码"111015" [1] 转股价格调整 - 转股价格初始为24.95元/股,后因触发修正条款调整为20.60元/股 [2] - 因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转股价格进一步调整为20.28元/股 [2] 付息安排 - 本次为第二年付息,计息期间为2024年7月6日至2025年7月5日,票面利率0.40% [4] - 每张面值100元可转债兑息金额0.40元(含税),税后个人投资者实际获得0.32元 [4] - 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25年7月4日,除息日与兑息日均为2025年7月7日 [1][4] 付息对象及方式 - 付息对象为截至2025年7月4日登记在册的全体债券持有人 [4] - 通过中登上海分公司进行兑付,公司需在兑息日前2个交易日将利息足额划付 [4] 税务处理 - 个人投资者需缴纳20%利息税,实际税后收益0.32元/张 [4] - 居民企业自行缴纳所得税,境外机构投资者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2021年11月7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 [5]
东亚药业: 东亚药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7-01 00:24
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原因 - 公司因1名激励对象主动辞职不再具备资格,决定回购注销其持有的14,000股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 [1] - 该事项已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获得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 [2] 股本变动情况 - 回购注销后公司总股本将从114,739,776股减少至114,725,776股 [2] - 注册资本相应从114,739,776元减少至114,725,776元 [2] - 上述股本数据为截至2025年6月29日情况,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数据为准 [2] 债权人相关安排 - 债权人可在公告披露后45日内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 [2] - 债权申报需提供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协议等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3] - 申报地址为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海门街道工人西路439号,也可通过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申报 [3]
东亚药业(605177) - 东亚药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2025-06-30 17:16
股份回购 - 公司回购注销1名离职激励对象持有的14,000股限制性股票[3] 股本与注册资本 - 回购注销前总股本为114,739,776股,注册资本为114,739,776元[4] - 回购注销后总股本减至114,725,776股,注册资本减至114,725,776元[4] 债权相关 - 债权人可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担保[5] - 债权申报时间为2025年7月1日至8月14日8:00 - 17:00[5] - 债权申报登记地点为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相关地址四楼证券部[5]
东亚药业(605177) -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2025-06-30 17:16
债券发行与交易 - 2023年7月6日发行69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总额69,000万元[4] - 2023年8月2日起可转换公司债券在上交所挂牌交易[4] 债券期限 - 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为2023年7月6日至2029年7月5日[5] - 转股期为2024年1月12日至2029年7月5日[5] 信用评级 - 2024年6月19日前主体和“东亚转债”信用等级为“AA - ”[5] - 2025年6月26日主体和“东亚转债”信用等级下调为“A + ”[6] 经营状况 - 跟踪期内公司经营亏损,现金流净流出扩大,债务增加[6] 影响与关注 - 评级下调或对公司业务、财务和偿债有不利影响[8] - 东兴证券将关注可转债本息偿付等重大事项[8]
东亚药业(605177) -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4年度)
2025-06-30 17:16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24 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 乐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DONGXING SECURITIES CO.,LTD.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12、15层 ) 二〇二五年六月 1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浙江东亚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 明书")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等,由本 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 券"、"受托管理人")编制。东兴证券对本报告中所包含的从上述文件中引 达内容和信息未进行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 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东兴证券所作的 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 ...
东亚药业(605177) - 东亚药业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6-30 17:16
| 证券代码:605177 |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 公告编号:2025-035 | | --- | --- | --- | | 债券代码:111015 |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 |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30 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 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及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本激励计 划主动辞职的激励对象涉及的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现对有关事项说明 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4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东亚药业(605177) -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东亚药业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法律意见书
2025-06-30 17:15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之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五年六月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 法律意见书 致: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或"东亚药业")的委托,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就东亚药业回购注 销本次激励计划 1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以下简称"本次 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声明如下: (一)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 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 信用原则,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