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子园(605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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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子园: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3%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2023-12-14 16:09
| 证券代码:605337 | 证券简称:李子园 | 公告编号:2023-088 | | --- | --- | --- | | 转债代码:111014 |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 |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比例达 3%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二、公司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收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3 年 12 月 14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 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12,032,4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05%,与前次 披露数相比增加 0.3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 16.02 元/股,最低价为 14.43 元/ 股,累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184,531,755.23 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 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三、其他事项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 ...
李子园: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2023-12-13 17:52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 第一章 | 总 则 | 1 | | --- | --- | --- | | 第二章 | 董事会的组成及职责 | 1 | | 第三章 | 董事 | 4 | | 第四章 | 董事长及其职权 | 7 | | 第五章 | 董事会秘书 | 8 | | 第六章 | 证券事务部 | 9 | | 第七章 | 董事会的召开和表决 | 9 | | 第八章 | 附则 | 16 |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 序,促使公司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 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浙江李子园食品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召开董事会除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外,还应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 ...
李子园: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2-13 17:52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已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其中: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 5 人)。 | 证券代码:605337 | 证券简称:李子园 | 公告编号:2023-085 | | --- | --- | --- | | 转债代码:111014 |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 |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国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 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各位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案,并对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通过 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 ...
李子园: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2-13 17:51
| 证券代码:605337 | 证券简称:李子园 | 公告编号:2023-086 | | --- | --- | --- | | 转债代码:111014 |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 |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3年12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3 年 12 月 29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曹宅镇李子园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3 年 1 ...
李子园: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3-12-13 17:51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条款中加粗部分为修订或新增内容)。具体 修订内容如下: | 证券代码:605337 | 证券简称:李子园 | 公告编号:2023-087 | | --- | --- | --- | | 转债代码:111014 | 转债简称:李子转债 | |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3 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此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修改《公司章程》 的工商备案事宜。上述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 程》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 ...
李子园: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3年12月修订)
2023-12-13 17:51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 第一章 | 总则 3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份 4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6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7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8 | | 第一节 | 股东 8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11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3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5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7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20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5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4 | | 第七章 | 监事会 36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8 | | 第九章 | 通知和公告 42 | | 第十章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44 | | 第十一章 | 修改章程 47 | | 第十二章 | 附则 47 |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
李子园: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3 17:51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 (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切实维护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证券监督管理部 门的相关要求及《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含续聘、改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 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需遵照本制度的规定。公司聘任会计师 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 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 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向公司指 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审核职责。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公司选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具有以下资格: (一 ...
李子园: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3 17:51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易 活动,保证公司与各关联人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公允性、合理性,确保 公司各项业务通过必要的关联交易顺利地开展,保障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依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在确认和处理有关关联人之间关联关系与关联交易时,应遵循 并贯彻以下原则: (一)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应签订书面协议,协议的签订应当遵 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二)确定关联交易价格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原则上 不能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的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和关联自然人。 第六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 (一)直接 ...
李子园: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2023-12-13 17:51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及《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 专业人士。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 士担任召集人。公司在董事会中设置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等专门委员会。提 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本规则所称会计专业人士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 ...
李子园: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2023-12-13 17:51
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规范选举董事、监事的行为,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浙江李子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时,股东 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 总数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与应选董事、监事人数的乘积。股东可以按意愿将其拥 有的全部投票表决权集中投向某一位或几位董事、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 的全部投票表决权进行分配,分别投向各位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一种投票制度。 第三条 涉及下列情形的,股东大会在董事、监事的选举中应当采用累积投 票制: (一)累积投票制的票数计算法 1、每位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乘以本次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监事人 数之积,即为该股东本次累积表决票数。 (一)公司选举2名以上独立董事的; (二)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 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