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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马电池(605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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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马电池: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28 15:36
股东大会时间 - 2024年5月21日9点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3] 股权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13日[15] 投票时间 - 网络投票2024年5月21日进行[6] - 交易系统投票9:15 - 9:25、9:30 - 11:30、13:00 - 15:00[6] - 互联网投票9:15 - 15:00[6] 议案情况 - 议案2024年4月25日审议通过[9] - 议案2024年4月29日媒体披露[9] - 议案5、6、7、8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12] - 议案10为特别决议议案[9] 股东登记 - 股东登记时间2024年5月20日8:00 - 11:30、13:00 - 17:00[19]
野马电池: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24年4月修订)
2024-04-28 15:36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4 年 4 月 | 第一章 | | 总 则 3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4 | | 第三章 | 股 | 份 4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4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5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7 | | 第一节 | | 股东 7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9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1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2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4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6 | | 第五章 | 董 | 事 会 20 | | 第一节 | | 董 事 20 | | 第二节 | | 董 事 会 23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8 | | 第七章 | | 监事会 29 | | 第一节 | | 监 事 29 | | 第二节 | | 监事会 30 | | 第八章 |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1 | | 第一节 | | ...
野马电池: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4-28 15:36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三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 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 赛特广场 5 层 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 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 性是野马电池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致同审字(2024)第 332A013447 号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 我们审计了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野马电池公司)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 ...
野马电池: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28 15:36
会议情况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9名董事全部出席[2] 议案审议 - 23项议案均以9票同意通过[2][3][4][5][6][7][8][9][10][11][12][13][14][15][16][17][18][19][20][21][22][23][24][25] - 多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3][6][7][8][15][17][21][25] - 多项议案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后提交董事会[2][3][5][10][12][13][15][20]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后提交[14] 业务决策 - 董事会认为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有益[17] - 审议通过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议案[19] - 审议通过变更会计政策议案[20] - 审议通过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议案[22][23] - 审议通过2023年社会责任报告议案[24] - 审议通过提请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议案[26]
野马电池: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
2024-04-28 15:36
业绩总结 - 2023年度公司实现收入99,686.17万元[8] - 2023年末公司合并资产总计15.6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5.31%[1] - 2023年末公司合并流动资产合计11.27亿元,较上年末增长0.51%[1] - 2023年末公司合并非流动资产合计4.3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9.94%[1] - 2023年末公司合并流动负债合计2.90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7.84%[3] - 2023年末公司合并非流动负债合计0.46亿元,较上年末减少11.39%[3] - 2023年末公司合并负债合计3.36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2.76%[3] - 2023年末公司合并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12.3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56%[3] - 2023年末公司货币资金为2.12亿元,较上年末增长19.65%[1] - 2023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为1.81亿元,较上年末增长38.18%[1] - 2023年末公司固定资产为1.62亿元,较上年末减少15.68%[1] - 本期合并营业收入为996,861,715.04元,上期为1,020,098,862.37元[25] - 本期合并营业成本为797,432,648.80元,上期为845,051,949.86元[25] - 本期合并营业利润为121,623,014.57元,上期为112,188,831.39元[25] - 本期合并利润总额为121,469,638.13元,上期为111,430,971.19元[25] - 本期合并净利润为105,540,107.09元,上期为98,665,371.53元[25] - 本期基本每股收益为0.79元,上期为0.74元[25] - 本期合并利息收入为3,971,502.60元,上期为1,493,635.41元[25] - 本期合并营业外收入为947,072.13元,上期为330,846.75元[25] 财务审计 - 审计认为公司2023年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企业会计准则编制,公允反映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4] - 审计将收入确认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的计提作为关键审计事项[8][11] 资产负债情况 - 2023年末应收账款余额为19,911.95万元,已计提坏账准备余额为597.47万元[10] - 应付票据中银行承兑汇票期末余额40,831,260.30元,上年年末余额21,468,314.00元[197] - 应付账款期末合计203,821,109.26元,上年年末合计181,847,079.35元[197] 在建工程 - 二期新厂房预算数为139,829,883.00元,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为90.87%[192] - 研发大楼预算数为70,731,817.00元,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为85.19%[192] 税收政策 - 公司2023年度按15%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170][171] - 宁波野马公司和野马国际公司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170] - 野马商贸公司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170][171]
野马电池: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4-28 15:36
人员数据 - 截止2023年末,致同所拥有合伙人225人、注册会计师136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00名[1] 业绩数据 - 2022年度致同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0家,实现收入总额3.02亿元[1] 审计相关 - 公司续聘致同所为2023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80万元[2] - 2024年多会议沟通2023年度审计事项,4月25日通过相关报告议案[5][6]
野马电池: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与认购基金份额的进展公告
2024-04-19 15:46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以500万元自有资金参与认购共青城建木基金份额[2] - 2024年4月8日共青城建木完成认购,募集总额4310万元[2] 其他信息 - 4月12日基金在中基协完成备案,编码SAJT83[3] - 基金管理人是北京方圆金鼎,托管人是兴业银行[3] 风险提示 - 投资收益取决于项目盈利,有总体收益被拉低风险[4] - 基金受宏观、行业、政策及市场变动影响[4] - 存续期公司有资金不能退出的流动性风险[4] - 公司投资风险敞口规模不超出资额[4]
野马电池: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到期赎回的公告
2024-04-18 15:37
资金管理 - 2023年5月18日通过议案,可用不超3亿闲置募集和不超5亿自有资金现金管理,期限12个月[2] 理财操作 - 2024年3月14日,用3000万闲置募集资金买理财产品[3] - 2024年4月18日,赎回理财产品,收回本金3000万,获收益3.16万[3] - 赎回理财产品为中国银行挂钩型结构性存款【CSDPY20240145】[5]
野马电池:北京中伦文德(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股东重新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2024-04-11 17:1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13334万元,A股股本13334万股,3334万股于2021年4月12日上市交易[9] 股权结构 - 截至2023年9月30日,余元康、陈恩乐持股均为2000股,比例15%[10] - 截至2023年9月30日,陈一军等四人持股均为1500股,比例11.25%[10] - 截至2023年9月30日,多只基金和UBS AG有持股[10][11] 一致行动协议 - 六人2017年11月签协议,2020年9月签补充协议[12] - 2024年4月11日签新协议,有效期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21] - 新协议签署后共同控制人未变,无不利影响[22][23]
野马电池: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2024-04-11 17:13
证券代码:605378 证券简称:野马电池 公告编号:2024-013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后,浙江野马电池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野马电池")实际控制人仍为余元康先生、 陈恩乐先生、陈一军先生、余谷峰先生、陈科军先生、余谷涌先生,未发生变化。 ●本协议有效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产生不利影响。 一、本次续签《一致行动协议》的背景情况 公司实际控制人余元康先生、陈恩乐先生、陈一军先生、余谷峰先生、陈科 军先生、余谷涌先生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 协议有效期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满36个月止。鉴于公司股票于 2021年4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原《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于2024年4月 11日届满。为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基于共同理念,经充分沟通协商,余元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