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马电池(6053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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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报· 2025-08-27 04:06
公司治理结构优化 - 拟取消监事会设置,将其职能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并相应修订《公司章程》和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36] - 计划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9名增至11名,其中独立董事4名、非独立董事7名(含职工代表董事1名)[45] - 提名应华东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其具备高级会计师资格和深圳市会计行业专家库专家身份,曾任职于深圳中华会计师事务所及多家上市公司财务高管岗位[46][50] 经营业绩与战略进展 - 2025年上半年实施"加减乘除"策略,新智能产线投入使用并落地扣式一次锂电池产品线,同时推进越南工厂建设以利用区位优势[4] - 通过自动化升级使产品不良率下降,引入13名专业人才覆盖研发与市场领域,新增4项技术专利(含发明专利2项)[5] - 上半年向关联方深圳市中金岭南科技预计采购锌粉等原料6,500万元(不含税),交易定价遵循市场化原则[14][17][24] 投资者回报与权益分派 - 2025年上半年实施2024年度权益分派,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93,338,000元,现金分红比例达61.10%[6] - 同步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261,346,400股[6] - 通过业绩说明会、上证e互动平台等多渠道维护投资者关系,确保投资者及时掌握公司经营状况[7] 公司治理制度修订 - 根据《公司法(2023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订)》等最新法规,系统性修订17项公司治理制度[41][42] - 其中4-7号、10-13号、17-18号制度经董事会审议生效,1-3号、8-9号、14-16号制度需提交股东会审议[42] - 于2025年4月28日披露《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展示环境保护、社会贡献及公司治理实践[8] 股东会议程安排 - 定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包括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选举独立董事等4项议案[52][55] -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议案3-4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无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57] - 股东可采用现场投票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表决,网络投票时间为9:15至15:00[53]
野马电池: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00:23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1] - 应出席董事9名 实际出席9名 由董事长陈一军主持 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1] 审议通过事项 -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已获全票通过并披露 [1][2] - 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获全票通过 [2] - 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议案获全票通过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 - 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议案获全票通过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 - 提名应华东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职资格经提名委员会审核 需以累积投票制审议 [4] - "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进展报告获全票通过 [4] - 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议案获全票通过 需经审计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提交股东会 [4] - 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议案获全票通过 [4] 表决结果特征 - 所有议案表决结果均为9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3][4]
野马电池: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8-27 00:23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 会议于2025年8月26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1] - 应出席监事3名 实际出席3名 由监事会主席陈瑜主持 [1] 半年度报告审议情况 - 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1] - 报告客观反映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1] - 表决结果为全票通过(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 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 - 专项报告于同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披露 [2] - 表决结果为全票通过(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 公司治理结构变更 - 拟取消监事会与监事设置 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 [2] - 相应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并修订《公司章程》 [2] - 变更方案获监事会全票通过(同意3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2][3] -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 [3]
野马电池: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证券之星· 2025-08-27 00:23
会议基本信息 - 公司将于2025年9月15日9点00分在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骆驼街道荣吉路81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1][2]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网络投票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1][2] -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15:00 其中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开放时段为9:15-9:25及9:30-11:30、13:00-15:00 [1] 审议议案内容 - 非累积投票议案包括修订《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管理制度》及修订《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2] - 累积投票议案为选举应华东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议案表决结果以议案1通过为前提 [2] - 所有议案已于2025年8月26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于2025年8月27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 投票规则与程序 - 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时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7] - 股东需对所有议案完成表决后方可提交投票 [7] -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需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执行 [3] - 累积投票制下 股东持有股份数乘以应选人数即为总选举票数 可集中或分散投给候选人 [8][9] 参会资格与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9日 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A股股东(证券代码605378)有权参会 [7] - 参会登记需于2025年9月12日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证明至公司5号会议室办理 [7] - 法人股东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代理人身份证 自然人股东需提供股东账户卡及身份证 [5][7] 其他会务安排 -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7] - 会议联系人为李丹磊 联系电话0574-86593264 传真0574-86593270 邮箱dsb@mustangbattery.com [7]
野马电池(605378.SH)上半年净利润3062.61万元,同比下滑55.13%
格隆汇APP· 2025-08-26 19:34
财务表现 - 上半年营业收入5.85亿元,同比增长11.21% [1] - 归母净利润3062.61万元,同比下滑55.13% [1] - 扣非归母净利润2437.05万元,同比下滑60.69% [1]
野马电池(605378) -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08-26 19:24
证券代码:605378 证券简称:野马电池 公告编号:2025-021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浙江野 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指定媒体上披露的《浙江野马 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5 年 8 月 15 日通过书面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5 年 8 月 ...
野马电池(605378) -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08-26 18:50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二〇二五年八月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选举董事的行为,维护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 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浙江野马电池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 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股东 所持的每一有效表决权股份拥有与该次股东会应选董事总人数相等的投票权,股 东拥有的投票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与应选董事总人数的乘积,并可以集中使 用,即股东可以用所有的投票权集中投票选举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投票权分 散行使、投票给数位候选董事,最后按得票的多少决定当选董事。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以上(含两名)的董事的议案。 第四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人;独 立董事的选举亦适用本条规定,但独立董事与其他 ...
野马电池(605378) -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6 18:50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关联交 易行为,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所发生的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保障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会计准则 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 上市规则》")和《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交易和关联人界定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公司关联人之间 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包括: (一)购买或出售资产; 1 (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委托贷款、对子公司投资等);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四)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 (五)租入或租出资产; (六)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七)赠与或受赠资产; (八)债权或债务重组; (九)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 (十)签订许可协议; (十一)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 ...
野马电池(605378) -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制度
2025-08-26 18:50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工作的管理,保证公司内部重大信息的快速传递、归集和有效管理,及 时、真实、准确、完整、公平地进行信息披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浙江野马电 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管理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 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按照本制度规 定的负有报告义务的有关人员、部门和单位,应及时将有关信息向公司董事会秘 书报告的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负责人;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工作,未经董事会批准或董 事会秘书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外界泄露、报道、传达有关涉及公司 重大信息及信息披露内容 ...
野马电池(605378) -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2025-08-26 18:50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二〇二五年八月 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资金管理,防止和杜绝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的发生,保护公司、股东和其 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浙江野马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公司间的资金管理。公 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与纳入公司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之间的资金往来 适用本制度。 第二章 防范资金占用的原则 1 本制度所称"关联方"是指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 披露》所界定的关联方。即,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 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以下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 限于以下方式: (一)经营性资金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