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脉医疗(688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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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脉医疗: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1月修订)
2024-01-11 20:50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零二四年一月 1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1 第六条 公司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设立的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 集资金专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 第七条 公司应当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者独立财务顾 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 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提高其 使用效率和效益,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上海微创心脉医疗 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 ...
心脉医疗: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2024-01-11 20:50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 年1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 资本、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以及《关于审议 及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 —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公司为进一步落实独 立董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提升规范运作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以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融资与对外担 保制度》、《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
心脉医疗: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4年1月修订)
2024-01-11 20:50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二零二四年一月 0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质量,规范信息披露程序和公司对外信息披露行为, 确保公司对外信息披露工作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和统一性,切 实保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2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订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信息披露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或对投资决策有较大影响以及证券监管部门、上市规则要求披露 的信息,在规定 ...
心脉医疗: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修订)
2024-01-11 20:50
0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二零二四年一月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 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公司的规范化运行,建立健全公司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明确 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为"《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微创心 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为"公司章程")的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召 ...
心脉医疗:融资与对外担保制度(2024年1月修订)
2024-01-11 20:50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与对外担保制度 二〇二四年一月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融资与对外担保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融资与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融资风险和担保风险,保护 公司财务安全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上海微创 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融资,是指公司向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进行间接融资 的行为,主要包括综合授信、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信用证融资、票 据融资和开具保函等形式。 公司直接股权融资行为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包括公司对控 股子公司的担保。 第四条 公司为自身债务提供担保不适用本制度。 第五条 ...
心脉医疗: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4年1月修订)
2024-01-11 20:50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零二四年一月 0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关联交易,保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公司关联交 易决策行为的公允性,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以下简 称"企业会计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 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 关联方如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应当予 以回避; (三) 与关联方有利害关系的股东董事,在董事会就该事项进行表决时, 应当予以回避; (四) 公司相关机构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 时应当根据相关规定聘请中介 ...
心脉医疗: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4-01-11 20:50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1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在仔细审阅了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相关文件后,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我们审阅了董事候选人履历,一致认为:本次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霍庆 福先生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条件和能力,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 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提名、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 损害股东 ...
心脉医疗: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4年1月修订)
2024-01-11 20:50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二〇二四年一月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程序,切实保障 股东选举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两名以上董事 或监事时,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拥有的投票权等于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乘以应 选董事或监事人数之积,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全部投向一位董 事或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或监事候选人,按 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或监事人选。 第三条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及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 在股东大会上拟选举两名或两名以上的董事或监事时,董事会在召开股东大 会通知中,表明该 ...
心脉医疗: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4年1月修订)
2024-01-11 20:50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二〇二四年一月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 第六条 公司不得以下列方式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大股东及关联方 使用: (一) 为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承担成 本和其他支出; (二)有偿或无偿地拆借公司的资金(含委托贷款)给大股东及关联方使用, 但上市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同比例提供资金的除外。前述所称"参股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以及《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防 止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行为,进一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和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建立起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防范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长效机制,杜绝 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行为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维护公司资金安全负有法定义 务。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资金占用包括但不限于:经 ...
心脉医疗:公司章程(2024年1月修订)
2024-01-11 20:50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零二四年一月 | 第一章 | 总 则 2 | | --- | --- | | 第二章 |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第三章 | 股 份 3 | | 第一节 | 股份发行 3 | | 第二节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 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 | 股东和股东大会 7 | | 第一节 | 股 东 7 | | 第二节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9 | | 第三节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3 | | 第四节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第五节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6 | | 第六节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9 | | 第五章 | 董事会 23 | | 第一节 | 董事 23 | | 第二节 | 董事会 28 | | 第六章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3 | | 第七章 | 监事会 35 | | 第一节 | 监事 35 | | 第二节 | 监事会 36 | | 第八章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7 | | 第一节 | 财务会计制度 37 | | 第二节 | 内部审计 40 | | 第三节 |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