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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脉医疗(688016) - 心脉医疗: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22:15
资金占用防范 - 公司制定防范大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4]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5] - 不得为大股东及关联方垫支费用、拆借资金等[6] 关联交易与审查 - 公司与大股东及关联方关联交易须按规定决策实施[7] - 财务部应定期检查并上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审查情况[9] 资产侵占处理 - 大股东及关联方侵占资产时董事会应采取措施[9]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以现金清偿,非现金资产清偿有规定[10] 违规责任追究 - 董事等协助侵占资产时董事会将给予处分或提议罢免[12] - 董事应对违规对外担保损失承担责任[12]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给投资者造成损失将追究法律责任[12]
心脉医疗(688016) - 心脉医疗: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22:15
审计委员会设置 - 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至少有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7] 内审部职责与报告 - 内审部对公司财务和内控检查监督,对董事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7] - 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年度和半年度后提交内部审计工作报告[11] - 至少每年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6] 内部控制审查 - 内部审计涵盖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相关业务环节[13] - 审查重点为对外投资等事项内控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16] 报告披露 - 披露年度报告时,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核实评价意见[18] - 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无保留结论鉴证报告,董事会应做专项说明[24] 监督考核与责任 - 建立内审部激励与约束机制监督考核内审人员工作[21] - 被审计单位重大违法违纪依法追究责任并赔偿[21] - 审计发现违规依制度处理,内审部可提处分建议[21] - 内审人员违规给予行政处分、追究经济责任[22]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负责解释[24]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5] 公司信息 - 公司为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7]
心脉医疗(688016) - 心脉医疗: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22:15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7 - 9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5]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11]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3]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5日通知[14]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出[16] 会议举行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6]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两名董事委托[20]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可用通讯方式并作决议[22] 提案审议 - 审议通过提案需超全体董事半数投赞成票,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2/3以上同意[26] - 董事回避表决,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决议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8] - 提案未获通过且条件未重大变化,1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30] - 1/2以上与会董事或2名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等可要求暂缓表决[30] 会议记录与决议 - 会议记录应包含多方面内容,相关人员需签字[31] - 决议需与会董事签字确认[33] 档案保存与规则生效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35] - 本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7]
心脉医疗(688016) - 心脉医疗:公司章程(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22:15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19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发行1800万股[5] - 公司注册资本为12326.2117万元,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2326.2117万股[8][18] 股权结构 - MicroPort Endovascular CHINA Corp.持股60.9560%,认购3290.2933万股[18] - 上海联木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11.2791%,认购608.8238万股[18] - 上海虹皓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持股9.8079%,认购529.4140万股[18] - 上海阜釜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持股7.0249%,认购379.1911万股[18] - 上海久深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4.8634%,认购262.5183万股[18] - 中金佳泰贰期(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2.7830%,认购150.2212万股[18] 股份转让与限制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28] - 董事等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的25%,上市1年内及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8]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查阅会计账簿、凭证[33][34]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3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就董高人员违规致损请求诉讼[37]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41]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5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55]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7]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94] - 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94] - 公司设职工代表董事1名,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95]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上半年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53]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5] - 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度可分配利润的20%[157]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会决定[169][170]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78]
心脉医疗(688016) - 心脉医疗: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22:15
董事选举规则 - 累积投票制用于选举或变更两名及以上董事[4] - 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名非职工代表和独立董事[7] - 选举独董和非独董投票权数计算方式[11] - 股东投票限制及有效性规定[13] - 董事当选及特殊情况处理规则[15][16]
心脉医疗(688016) - 心脉医疗: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22:15
关联交易定义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相关方及其一致行动人为关联人[9] 关联交易审批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超30万元交易需独董同意后经董事会审议披露[13] - 与关联法人成交超特定标准交易需独董同意后经董事会审议披露[13] - 交易金额超特定标准应提交股东会审议并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13] - 公司为关联人担保需非关联董事审议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7] - 公司向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需相关审议并提交股东会[18] - 低于一定标准关联交易由公司总经理审批[13][18] 其他规定 - 经审计财务报告、评估报告有使用期限要求[13] - 关联交易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适用决策标准[19] -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超3年需重新履行审议披露义务[21] - 关联交易披露需经独董会议审议后提交董事会[25] - 董事会、股东会对关联交易有表决要求[27][30] - 子公司关联交易视同公司行为[33] - 制度自股东会通过生效,解释权属董事会[37][38]
心脉医疗(688016) - 心脉医疗: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22:15
股东会召开规则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后6个月内举行[7]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规定情形发生应在2个月内召开[7] 临时股东会召集情形 - 董事人数少于章程所定人数的2/3等情形需召开临时股东会[7] - 独立董事等提议或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有相应反馈及通知时间规定[11][12] 提案相关 - 董事会等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1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临时提案[17] 通知相关 - 召集人应按规定时间发股东会通知[17] - 通知中拟讨论董事选举应披露候选人详细资料[19] 延期取消及投票相关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需提前说明[1]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有时间规定[23] 决议相关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2] - 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2] 关联交易及投票权征集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回避表决[35] - 相关主体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征集[37] 选举及表决相关 - 股东会选举或更换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37] -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表决方式[38] 计票监票及结果公布 - 股东会表决由律师和股东代表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40] 记录及公告相关 - 股东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负责,保存不少于10年[42][43]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相关信息[45] 其他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41] - 公司为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49]
心脉医疗(688016) - 心脉医疗: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22:15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八月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 登记在其名下的所有本公司股份;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拥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应 当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 ...
心脉医疗(688016) - 心脉医疗: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22:15
信息披露文件与时间 - 信息披露文件包括招股说明书、定期报告等[4] - 年度报告4个月内披露,半年度报告2个月内披露,季度报告1个月内披露[22] - 变更定期报告披露时间需提前5个交易日申请[23] 业绩预告与快报 - 预计年度业绩出现特定情形应在1个月内预告[29][30] - 预计半年度或季度业绩特定情形可预告[30] - 预计不能2个月内披露年报应2个月内披露业绩快报[36] 交易披露与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占比达10%以上需及时披露[39][40]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占比达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40] - 单笔担保额等特定担保需股东会审议[44]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特定情况应提供报告并股东会审议[46] - 合理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超量需重新审议披露[59] - 与关联人协议超3年应每3年重新审议披露[59] 风险与事项披露 - 年度净利润等下降50%以上或为负需披露原因[54][55] - 营业用主要资产查封等超总资产30%需关注[57] - 发生重大风险等事项需及时披露影响[56][59][60] 股东相关披露 - 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股份占比达50%以上需披露[63] - 持股5%以上股东质押股份应2个交易日内披露[64] - 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被冻结等情况需披露[67] 人员与事务披露 - 董事、总经理等辞任或被解聘需及时披露[67] - 聘任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披露[67] - 信息披露由董事会领导,董事长是最终责任人[70] 其他披露要点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比达1%以上诉讼仲裁需披露[65] - 信息披露文件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1][90]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等为信息披露媒体[83]
心脉医疗(688016) - 心脉医疗: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6 22:15
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二零二五年八月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提高其 使用效率和效益,最大限度地保障投资者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 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上海微创心脉医疗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 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第三条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募集的货币资金须 经具有《证券法》规定的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实物资产 须经相关资产评估机构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且该资产所有权已转移至公司。 第四条 公司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