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映翰通(688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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映翰通(688080) - 2025 Q2 - 季度财报
2025-08-21 17:2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公司报告期内营业收入为3.5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4.69%[19][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734.82万元,同比增长26.07%[19][2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434.68万元,同比增长29.30%[19][20] - 基本每股收益为0.91元/股,同比增长24.66%[1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6.26%,同比增加0.60个百分点[1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55.30万元,同比下降74.95%[20][21]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8.25%,同比下降2.44个百分点[19] - 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的净利润为65,555,398.04元,同比增长35.20%[26] - 公司2025年上半年营业总收入为351,431,392.72元,同比增长34.7%[198] - 公司2025年上半年净利润为68,366,973.63元,同比增长28.4%[199] - 公司2025年上半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91元/股,同比增长24.7%[199] 成本和费用 - 营业成本为17,981.37万元,同比增长44.99%[130] - 销售费用为4,481.44万元,同比增长23.09%[130] - 研发费用为2,897.86万元,同比增长3.89%[130] - 公司2025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为28,978,593.33元,同比增长3.89%[198] - 公司2025年上半年销售费用为44,814,413.32元,同比增长23.1%[198] 各条业务线表现 - 工业物联网产品营业收入18,273.60万元,占比52.00%,同比增长34.55%[69][72] - 智能售货控制系统产品营业收入5,683.89万元,同比增长442.94%[69][72] - 数字配电网产品营业收入5,324.31万元,同比减少21.91%[69][72] - 企业网络产品营业收入4,905.00万元,同比增长41.65%[69][72] 各地区表现 - 海外营收18,203.43万元,同比增长55.97%[73] - 公司成立映翰通新加坡全资子公司,加强亚太区域布局[73] - 境外资产规模为421,243,068.52元,占总资产比例为31.57%[135] 管理层讨论和指引 - 公司聚焦企业网络、数字能源、工业与楼宇IoT、智慧商业、车载与运输五大业务板块[42] - 公司采用"自行生产为主、外协加工为辅"的生产模式,依据"以销定产、适量备货"进行生产[35] - 公司销售模式为区域管理为核心、新兴电商平台为辅助的全球销售模式,划分为中国、美洲区、欧洲区、亚太区四大区域[35] 研发与技术进展 - 公司自主研发INOS网络操作系统、光纤环网通信冗余保护技术等核心技术[85] - 公司产品支持5G、4G、WiFi、以太网等多种通信方式,通过多项海内外权威质量认证[87] - 公司工业物联网通信产品操作系统INOS增加了对5G网络的支持[94] - 公司发布工业协议软件DSA3.1,增加或完善了CJT188、Delta、FATEK、Panasonic等多种工业协议的支持[95] - 公司推出新一代高性能5G工业路由器IR925系列,支持5G R16、Wi-Fi 6、GPS等高速能力[98] - 公司发布LoRaWAN网关产品线,聚焦智慧城市、智能抄表等应用场景[111] - 报告期内新增发明专利3个,累计发明专利获得数达48个[112] 市场与行业趋势 - 2023年全球数字化转型支出超过2.1万亿美元,占总投资比重超过52%,预计2028年达到4.4万亿美元[37] - 中国政府计划到2027年建设1万个5G工厂,打造不少于20个"5G+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试点城市[39] - 人工智能正加速与工业、交通、医疗、能源等传统行业融合,推动"人工智能+"多场景产业变革[41] - 全球企业网络市场规模2025年估值达1245.9亿美元,2030年将攀升至1937.7亿美元,2025-2030年CAGR为9.2%[43] - 国家电网2025年全年电网投资有望首次超过6500亿元,新增投资聚焦优化主电网、补强配电网[48] - 2024年全球工业物联网通信产品市场规模约为182亿美元,预计2029年将达到316亿美元,CAGR约为11.6%[50] - 预计2030年中国自动售货机市场总收入规模有望达到400亿元以上,复合增长率超过12%[52] 资产与负债情况 - 公司总资产为13.34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3.27%[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1.06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6.01%[20] - 货币资金本期期末数为824,191,682.39元,占总资产比例为61.77%,较上年同期下降0.94%[134] - 应收款项本期期末数为153,188,636.43元,占总资产比例为11.48%,较上年同期增长11.14%[134] - 存货本期期末数为195,427,444.06元,占总资产比例为14.65%,较上年同期增长13.93%[134] - 固定资产本期期末数为52,239,110.49元,占总资产比例为3.92%,较上年同期增长16.07%[134] - 合同负债本期期末数为40,281,079.18元,占总资产比例为3.02%,较上年同期增长18.70%[134] - 公司负债合计为96,881,916.1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0.8%[196] - 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为823,259,535.37元,较上年同期下降0.89%[196] 风险因素 - 海外市场销售收入占比超四成,面临汇率波动风险[126] - 公司综合毛利率受生产成本、产品售价等因素影响,存在波动风险[126] - 应收账款绝对金额可能逐步增加,存在坏账风险[12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55.30万元,同比下降74.95%[13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12.06万元,同比下降727.35%[130] 股东与股权结构 -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6,785户[179] - 李明持有公司股份14,670,418股,占总股本19.86%[182] - 李红雨持有公司股份5,807,382股,占总股本7.86%[182] - 韩传俊持有公司股份3,172,273股,占总股本4.30%[182] - 姚立生持有公司股份2,942,618股,占总股本3.98%[182] - 王兆英和万金安各持有公司股份1,800,000股,各占总股本2.44%[182] - 常州德丰杰清洁技术创业投资中心持有公司股份1,629,071股,占总股本2.21%[182] -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二组合持有公司股份835,203股,占总股本1.13%[182] - 李明与李红雨系夫妻关系,公司未知其他前十大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关系[182] 关联交易与担保 - 关联交易中销售网关产品金额为372,450.56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0.20%[158] - 关联交易中购买智能收单机器人金额为462,462.92元,占同类交易金额的0.24%[158] - 关联交易总额为870,000.24元[158] - 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0,081,439.46元人民币,占公司净资产比例为0.91%[164]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为2,373,856.54元人民币[164] -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映翰通嘉兴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提供25,000,000元人民币连带责任担保[164] 募集资金使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36,215.19万元人民币,净额为31,372.06万元人民币[168]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28,940.11万元人民币,投入进度为92.25%[168] - 工业物联网通信产品升级项目累计投入资金4,605.88万元,进度达86.50%[169] - 智能配电网状态监测系统升级项目累计投入3,826.70万元,进度85.67%[169] - 智能售货控制系统升级项目累计投入2,793.67万元,进度84.76%[169]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累计投入3,768.54万元,进度94.66%[169]
映翰通(688080) - 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公告
2025-08-21 17:18
激励计划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至17.85元/股[1][6][12] -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至23.80元/股[1][9][12] - 2023年4月4日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调至83.4400万股[4] 权益分派 - 拟每10股派现金红利2.0元,除权息每股现金0.19963元/股[10] - 股权登记日2025年7月10日,除权除息日7月11日[10] 流程合规 - 2023、2025年激励计划经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1][2][3][7][8] - 调整获授权无需再提交股东会,监事会同意,律师认为合规[12][14][15]
映翰通(688080) -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8-21 17:18
激励计划历程 - 2021年7月20日审议通过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 - 2021年8月6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3] - 2022年9月20日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股份登记完成[5] 股票作废情况 - 因1名激励对象离职,1680股限制性股票作废[7] - 因2024年未达业绩考核条件,45374股限制性股票作废[7] - 本次共计47054股限制性股票统一作废失效[7] 影响与结果 - 本次作废对公司财务和经营无实质影响,激励计划实施完毕[8] - 监事会同意作废47054股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9]
映翰通(688080)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1 17:17
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4] 薪酬管理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并确定董事和高管薪酬[6] - 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预案,股东会审议通过,外部董事不领津贴[7] 薪酬调整 - 薪酬体系应随公司发展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酬水平、通胀水平等[9] 制度生效与修订 - 制度经股东会决议通过生效,董事会可修改修订,报股东会批准[11] 制度解释 - 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12]
映翰通(688080) - 对外担保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1 17:17
担保管理 - 公司对外担保统一管理,分支机构不得担保,未经批准任何人无权签署担保文件[5] - 公司可对三类单位担保,不得为非法人单位和个人担保[9] 审批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股东会审议通过并披露[11]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1]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1] - 按担保金额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股东会审议[11]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担保须股东会审议[11] - 对股东等关联方提供担保须股东会审议,关联方应提供反担保[11][12] - 董事会权限内担保事项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等同意[10] 核查与管理部门 - 董事会每年核查公司全部担保行为,发现违规及时披露结果[16] - 公司对外担保管理部门为财务部,其他部门协助[18] 合同与反担保 - 担保合同需确定债权人等条款[21] - 被担保人反担保金额应不小于公司担保数额[22] 后续处理 - 被担保单位债务到期十五个工作日未还款公司应采取措施[25] - 公司担保债务展期需重新履行审批和披露义务[25] - 债权人主张债权公司应启动反担保追偿程序[27] 信息披露 - 董事会秘书是对外担保信息披露责任人[30] - 财务部等在担保决议或事项变化后一日内通知披露信息[30] - 担保合同条款变更财务部应重新履行审批和披露义务[31] - 公司履行担保责任后应追偿并披露情况[32] 办法规定 - 本办法未规定时适用相关法律和章程规定[36] - 办法内容与规定冲突时以法律等规定为准[36] - 办法由董事会制定,经股东会决议通过生效[36]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修订办法并报批准[36] - 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7]
映翰通(688080) - 独立董事津贴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1 17:17
独立董事津贴 - 每人每年8万元[4] - 为税前标准,公司代扣代缴个税[4] - 股东会通过后按月发放[4]
映翰通(688080)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1 17:17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6] - 董事任期为三年,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7] 各委员会设置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7] - 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超过半数[7] - 战略委员会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由董事长担任召集人[7] 恶意收购规定 - 公司发生恶意收购且董事会任期未届满时,每年股东会改选董事总数不得超过董事会组成人数的四分之一[6] - 公司发生恶意收购且董事会任期届满时,继任董事会成员中至少三分之二以上原任成员连任;若遇独立董事连续任职届满改选,至少二分之一以上原任成员连任[6] 股东会授权 -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议决定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相关事项[14] - 交易产生利润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关注[15]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15] 关联交易审议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需特定审议[17] - 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关联交易需审议[17] 资金审批 - 公司借入资金单次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一年累计不超50%且不超总资产30%由董事会审批[20] - 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情况需股东会审议[20][21] 董事会会议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23]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提议时董事会应召集临时会议[23] - 董事会会议须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可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32,33] - 董事会做出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审批对外担保等事项有额外表决要求[35]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出席等情况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撤换[33] 会议程序及文件 - 董事会会议一般程序包括宣布开始、审议提案、宣布表决结果[35,43] - 董事会会议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存期不少于10年[48]
映翰通(688080) -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1 17:17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2025 年 8 月 1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在内部经营的范围之外以现金、实 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等作价出资,以盈利或保值增值为目的进行的各项投资活动。 第四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短 期投资主要指法律法规允许的公司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含 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以及其他金融衍 生产品的投资、委托经营、委托贷款。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 包括长期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和其他长期投资等,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一)公司独立兴办的企业或独立出资的经营项目; (二)公司出资与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自然人成立合资、合作公司或 开发项目; (三)参股其他境内外独立法人实体; (四)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对外投资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对外投资管理程序,提高管理效率,明确管理责任, ...
映翰通(688080) -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1 17:17
关联交易界定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关联人[6][7] 关联交易审议程序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担保除外),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2] - 与关联法人交易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担保除外),经独立董事同意后董事会审议披露[10] - 拟与关联人达成关联交易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董事会决议披露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3] - 与董事等及其配偶发生关联交易,董事会审议披露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非关联董事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4] - 为控股股东等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对方应提供反担保[14] - 未达标准的关联交易,由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14] - 向非控股股东控制的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非关联董事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15] 关联交易其他规定 - 关联交易定价应公平合理,价款管理不偏离市场标准[10] - 高溢价购买资产等情况,交易对方应提供盈利担保等承诺[16][17] - 拟放弃同比例增资权等,以相应金额履行程序及披露[17]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17]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9] - 与关联人首次进行特定日常关联交易,按情况披露和审议[19][20] - 每年新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多,可预计总金额提交审议披露[21] - 与关联人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履行义务[21] - 部分交易可免予按关联交易审议和披露[21][22] - 本办法经股东会决议生效,董事会可修订报股东会批准[24][25]
映翰通(688080) -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5年8月修订)
2025-08-21 17:17
2025 年 8 月 1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为规范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的 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办法。 北京映翰通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 质的证券,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 第二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 集文件所列用途使用,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第三条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在 年度审计的同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鉴证。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