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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测科技(688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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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测科技: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联测科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3-09-11 16:22
9F ONF III.IIAZUI 68 Yin Chena Road Middle 关于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及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 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致: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敬启者: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联测科技"或"公司")委托. 指派陈鹏律师、徐青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作为公 司特聘专项法律顾问,就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价格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以下 简称"本次归属")及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作废(以下简称"本次作废")事项,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 ...
联测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2023-09-11 16:20
郭建峰____________________ 王炜____________________ 沈根宝____________________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9 月 11 日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江 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公司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除 2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2 名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考核结果为 D 全部不得归属外,其余 71 名激励对象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
联测科技: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联测科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3-09-11 16:20
证券代码:688113 证券简称:联测科技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相关 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3 年 9 月 | 一、释义 3 | | --- | | 二、声明 4 | | 三、基本假设 5 | |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6 | | 五、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11 | 一、释义 20.元:指人民币元。 3/11 1. 联测科技、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指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本计划:指《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3.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 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本公司股票。 4.股本总额: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计划时公司已发行的股本总额。 5. 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6. 授予日:指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 7. 授予价格 ...
联测科技: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11 16:20
证券代码:688113 证券简称:联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6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测科技"或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4日以电子 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并于2023年9月11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 开,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郭建峰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 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江苏联测机电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及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 1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毕,公司根据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
联测科技: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9-11 16:20
证券代码:688113 证券简称:联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5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测科技"或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9月4日以电子 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于2023年9月11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 开,由公司董事长赵爱国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 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江苏联测机电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价格的议案》。 公司于2022年7月11日披露了《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 1 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由12.00元/股调整为11.687元/股。 表决情况: ...
联测科技: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3-09-11 16:18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保荐机构")作为江 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测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负责公 司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1 序号 工作内容 持续督导情况 1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 对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 了持续督导制度,并制定了相应的 工作计划。 2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 始前,与上市公司或相关当事人签署持续督导 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期间的权利义务,并 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保荐机构已与公司签订保荐协议, 该协议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 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报上 ...
联测科技(688113) - 2023 Q2 - 季度财报
2023-08-29 00:00
报告基本信息 - 报告期为2023年1月1日 - 2023年6月30日[8] - 报告期末为2023年6月30日[9] - 公司负责人为赵爱国,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为唐书全[4] -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3] 利润分配与重要事项声明 -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无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5] - 不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5] - 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6] - 不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6] - 不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的情况[6] - 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转增[120] 风险提示 - 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可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五、风险因素”部分内容[3]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2023年1 - 6月公司营业收入247,344,220.87元,较上年同期173,666,688.76元增长42.42%[25] - 2023年1 - 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805,903.91元,较上年同期47,882,612.55元增长1.93%[25] - 2023年1 - 6月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349,729.79元,较上年同期66,223,848.42元下降64.74%[25] - 2023年6月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833,638,379.24元,较上年度末775,099,178.09元增长7.55%[25] - 2023年6月末总资产1,188,831,396.30元,较上年度末1,134,500,482.70元增长4.79%[25] - 2023年1 - 6月基本每股收益0.77元/股,较上年同期0.75元/股增长2.67%[25] - 2023年1 - 6月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7.30%,较上年同期6.96%增加0.34个百分点[25]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为 - 115,794.17元[26]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特定除外)为1,266,277.31元[27] - 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投资收益为2,157,796.57元[27] - 2023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为24734.42万元,同比增长42.42%[98] - 2023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880.59万元,同比增长1.93%[98] - 2023上半年剔除股份支付影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94.93万元,同比增长16.85%[98] - 营业成本为147,328,288.00元,较上年同期94,468,955.87元增长55.95%[104] - 销售费用为10,324,610.41元,较上年同期5,351,856.94元增长92.92%[104] - 管理费用为14,501,032.46元,较上年同期9,135,742.15元增长58.73%[104] - 研发费用为18,059,886.99元,较上年同期12,088,870.13元增长49.39%[10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3,349,729.79元,较上年同期66,223,848.42元下降64.74%[104]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 5,848,090.55元,较上年同期1,038,837.00元下降662.95%[104] - 货币资金本期期末数为246,948,494.38元,占总资产比例20.77%,较上年期末增长6.85%[110] - 交易性金融资产本期期末数为123,803,228.94元,占总资产比例10.41%,较上年期末下降28.54%[110] - 应收账款本期期末数为177,888,822.35元,占总资产比例14.96%,较上年期末增长28.99%[110]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期末数为17,046,630.33元,占总资产比例1.43%,较上年期末下降59.74%[110] - 报告期投资额为5,850,000元,上年同期投资额为29,275,510.20元,变动幅度为 -80.02%[114] - 股票期初数为167,728.98元,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 -70,871.40元,期末数为96,857.58元[114] - 其他金融资产期初数为173,081,467.51元,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 -615,096.15元,期末数为123,706,371.36元[114] - 应付票据本期期末数为52,539,487.82元,占总资产比例4.42%,较上年期末增长142.19%[112] - 2023年6月30日货币资金为246,948,494.38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231,109,910.54元增长约6.85%[199] - 2023年6月30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123,803,228.94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173,249,196.49元下降约28.54%[199] - 2023年6月30日应收账款为177,888,822.35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137,904,317.49元增长约29.00%[199] - 2023年6月30日应收款项融资为17,046,630.33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42,341,989.78元下降约59.74%[199] - 2023年6月30日流动资产合计为917,292,890.95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925,682,943.09元下降约0.91%[199] - 2023年6月30日非流动资产合计为271,538,505.35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208,817,539.61元增长约29.94%[200] - 2023年6月30日资产总计为1,188,831,396.30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1,134,500,482.70元增长约4.79%[200] - 2023年6月30日应付票据为52,539,487.82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21,693,351.65元增长约142.19%[200] - 2023年6月30日合同负债为148,484,109.93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167,411,068.70元下降约11.30%[200] - 2023年6月30日非流动负债为303,804,448.04元,较2022年12月31日的310,505,073.16元下降约2.16%[200] 行业与市场情况 - 公司下游客户分布在新能源、燃油汽车、船舶和航空领域,新能源客户有上汽、广汽等,燃油客户有潍柴、吉利等[29] - 公司所属动力系统测试行业,下游应用包括新能源、燃油汽车、船舶、航空等领域[29] - 我国动力系统测试行业起步晚,与国际知名企业在产销规模等方面有差距,高端市场被国外把持[30] - 动力系统测试是多领域研发等必要环节,产业链涵盖精密仪器等领域[30] - 2022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分别为705.8万辆和688.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90%和93.40%[30] - 我国动力系统测试行业因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迎来机遇,如研发投入增加等[31] - 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测试涉及多环节,按对象分整车、动力总成等试验[31] - 我国新能源汽车已形成完整产业链,将保持增长并加强技术投入[31] - 动力系统测试将围绕新能源汽车多种动力和储能技术开展[31] - 2022年我国燃油汽车产销量下滑,新能源汽车对燃油乘用车产生挤出效应、居民消费意愿下降、油价升高等是主因[32] - 2022年全国造船完工3786万载重吨,同比下降4.60%;承接新船订单4552万载重吨,同比下降32.1%;手持订单量10557万载重吨,同比增长10.2%[32] - 国外发动机研制所需试车时间:美国F100发动机地面试验12000小时、飞行试验5750小时,约18000小时;美国F404发动机地面试验14000小时、飞行试验5000小时,约19000小时;英国RB199发动机地面试验14500小时、飞行试验6500小时,约21000小时;俄罗斯AL - 31F发动机地面试验14425小时、飞行试验6275小时,约22900小时[33] 公司业务模式 - 公司盈利模式是通过招投标或直接谈判获销售合同,“以产定采”采购原材料,定制化生产智能测试装备,出售装备和提供服务实现收入利润[33] - 公司采购模式为“以产定采”,原材料包括电气控制类等,分类管理供应商,重要原材料选国际知名品牌并开拓国内供应链[34] - 公司销售模式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下游客户涵盖新能源、燃油汽车及船舶、航空领域厂商和科研院所[34] - 公司生产模式是订单式非标生产,实施项目管理,生产部门依订单等制定计划,部分简单低附加值零部件委托加工[34] 公司技术与产品 - 公司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综合测试技术可实现新能源汽车多项测试,应用于系列测试台架、测试线及耐久测试验证[35] - 动力系统快接、快装、磨合测试技术实现传动轴98%以上自动对接成功率,接口通径最大达直径150mm[41] - 船舶动力综合测试技术中高功率密度大扭矩水力测功器内置5 - 20毫秒高速响应进排水伺服执行器,具备10毫秒级高速数据采集控制能力[46] - 船舶动力综合测试技术的低速大扭矩测试能力可实现最低50转/分以下转速高精度测量,最大测试扭矩达1,660KN.m[46] - 新能源汽车动力系统综合测试技术可通过多种自主研发模块和程序实现对各控制模块的控制及多种测试功能[36] - 新能源汽车整车高动态和能量流测试技术可精确计算不同工况下整车高动态能量流,缩短研发周期[37] - 电力测功器集成测试技术可满足“国六”排放标准试验要求[39] - 变速箱测试技术可通过多种自主研发设备和软件实现对变速箱的多种测试[42] - 新型集装箱式试验房测试技术的试验室集成辅助测试系统精度优于±1°C[44] - 船舶动力综合测试技术的串联宽范围测试技术可使同一测试台架支持更宽功率范围发动机测试[46] - 动力系统快接、快装、磨合测试技术可在燃油发动机点火情况下检测生产质量[41] - 高速水力测功器扭矩测量精度可达0.1%F.S,电液伺服执行器最快响应时间小于12毫秒[48] - 高速水力测功器YG2000最大功率2000kW、最高转速10000转/分,国际领先企业同规格产品F359最大功率1640kW、最高转速9000转/分,已实现销售[56] - 高速水力测功器YG1800最大功率1860kW、最高转速30000转/分,国际领先企业同规格产品HS125最大功率1865kW、最高转速30000转/分,已实现销售[56] - 高速水力测功器YG750最大功率≥750kW、最高转速9000转/分,国际领先企业同规格产品F246最大功率750kW、最高转速9000转/分,已实现销售[56] - 高速水力测功器YG17000最大功率15000kW、最高转速9000转/分,国际领先企业同规格产品406 - 080最大功率约17897kW、最高转速9000转/分,已实现销售[56] - 高速水力测功器Y12000最大功率12000kW、最高转速1500转/分,国际领先企业同规格产品BFB60最大功率12500kW、最高转速1500转/分,已取得订单产品在调试中[56] - 高速水力测功器Y9000最大功率9000kW、最高转速2000转/分,国际领先企业同规格产品F84最大功率12000kW、最高转速2000转/分,已取得订单产品在调试中[56] - 高速水力测功器P12000最大功率12000kW、最高转速11000转/分,国际领先企业同规格产品406 - 065最大功率11760kW、最高转速11500转/分,已实现销售[56] - 高速水力测功器PG30000最大功率30000kW、最高转速6800转/分,国际领先企业同规格产品109 - 200最大功率29760kW、最高转速6500转/分,已取得订单产品在调试中[56] - 48寸四驱转毂额定功率250千瓦(单轴)、额定转速435转/分、额定扭矩5,489牛.米(单轴)[65] - 低惯量大扭矩测功电机额定功率250kW,最大扭矩3300N.m,转动惯量不大于1kg.m²[66] - 电机模拟器系统功率达250kW [68] - 燃料电池测试系统额定功率150kW,氢气流量≥3500SLPM,温度控制精度≤±1℃[69] - 直叶片高速高功率密度水力测功器额定功率1.6万千瓦
联测科技: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08-28 16:20
证券代码:688113 证券简称:联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9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联测机电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840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600 万股,每 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9.14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0,624.00 万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 54,167,923.64 元(不含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 税进项税额),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52,072,076.36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全部到位,公证天业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4 月 28 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 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苏公 W[2021]B040 号" 《验资报告》。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 ...
联测科技: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3-08-28 16:20
证券代码:688113 证券简称:联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1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6 日(周三)上午 09:00-10:00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9 月 6 日上午 09:00-10: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 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周三)至 9 月 5 日(周二) 16:00 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 通过公司邮箱 zqsw@qdceqi.com 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 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3 年 8 月 29 日发布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 资 ...
联测科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3-08-28 16:19
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本页无正文,为《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与会独立董事签字: 王 忠:_______________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 议审议了《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交了有关资料,我们在审阅有关资料的同时,就相关 问题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了询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 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 定,我们基于独立判断,现就部分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 对《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 储和专项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