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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凌信息(688175) -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4 18:46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期内及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0][11] - 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11]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可转让基数[12] 信息申报要求 - 董事和高管应在特定时点或期间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4] - 新任董事和高管任职通过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个人信息[15] - 董事和高管申报数据变化后2个交易日内重新申报[15] - 董事和高管离任后2个交易日内申报相关信息[15] 增减持规定 - 董事和高管集中竞价交易增减持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报告备案并公告[18] - 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6个月,增持超6个月需说明理由[16] - 增减持数量过半或时间过半时应披露进展情况[19] - 股本除权、除息时董事和高管应调整增持计划并报告披露[18] - 董事和高管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增减股份应在实施完毕或时间区间届满后2个交易日内公告情况[18] - 董事和高管所持股份变动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交易日内报告并公告[18] 其他规定 - 公告内容包括上年末所持股份数量等多项信息[21] - 董事和高管应确保相关自然人等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股份[20] - 违反《证券法》44条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应收回并披露[22] - 董事和高管买卖股份应遵守相关规定,违规收益归公司[22] - 董事会未及时收回违规收益,股东有权要求30日内执行[23]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与修订[26] - 本制度自董事会通过后生效并执行[27]
高凌信息(688175) -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4 18:46
董事选举制度 - 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实行累积投票制[4] - 股东会通知披露董事候选人详细资料[6] 投票规则 - 网络投票明确投票代码等事项[6] - 独董和非独董选举分开,投票权不交叉[8] - 所投候选董事人数不超应选人数,超票数弃权[9] 当选规则 - 董事候选人按得票排序,超出席股东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当选[10] 缺额处理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已当选超三分之二缺额下次选[10]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已当选不足三分之二进行第二轮选举[10] 特殊情况 - 候选人得票相同且超应选人数进行第二轮选举[11] 制度生效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15]
高凌信息(688175) -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4 18:46
薪酬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5] 薪酬制定与构成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薪酬方案[8] - 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其他人按职务和岗位责任定薪酬[10] - 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多项构成[10] 薪酬发放与调整 - 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其他人按公司制度发放[12] - 薪酬为税前金额,离任按实际任期和绩效计算[12] - 薪酬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资等多项因素[15] 制度生效与修改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20]
高凌信息(688175) -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7月)
2025-07-04 18:46
董事会会议召开 - 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各开一次定期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董事[6] - 特定主体提议可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8] - 临时会议通知提前2日发出,紧急情况可口头通知[10]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提前3日发出,不足3日处理方式[12] 董事会会议规则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一人一次接受委托不超两名董事[15] - 决议表决一人一票,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21][22] - 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也可非现场或结合方式[16] - 不得对未通知提案表决[18] - 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无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24] - 无关联董事不足3人,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25] - 提案未通过,1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28]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 设四个专门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名且全为董事[4][5] - 部分委员会独立董事占多数并任召集人,审计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5]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26] - 股东60日内可请求撤销违规决议[31] - 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超10年[31][32]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36]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7] - 规则部分表述含数规定[34] - 与《公司章程》抵触以章程为准[35]
高凌信息(688175) -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4 18:46
关联交易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交易应及时披露[8]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比0.1%以上且超300万元交易应及时披露[8]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占比1%以上且超3000万元交易需评估审计并提交股东会审议[9] 资金管理与检查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审部门每季度检查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9] - 控股股东等不得用特定形式占用公司资金[10] - 董事会建立核查制度检查货币资金等情况[16] 责任与处罚 - 董事长是防资金占用及清欠第一责任人[7] - 占用资金归还、违规担保解除前关联人不得转让股份[14] - 公司有权追究关联方法律责任[21] - 协助侵占财产的董事高管会被处分[27]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对责任人给予处分[28] 监督与执行 - 审计委员会指导内审部检查,必要时聘中介[17] - 发现资金占用应督促披露追讨,不符向交易所报告[17] - 年报审计期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沟通[17] - 财务负责人加强财务控制,拒绝侵占指令并报告[17] - 保荐机构发现异常督促公司核实披露核查[18] - 董事会5个交易日内锁定相关人员股份[20]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审议通过后执行[24][25]
高凌信息(688175) -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4 18:46
制度适用人员 - 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管及与年报信息披露相关人员[4] 重大差错情形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含年度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等六种情形[5] 重大差错认定 - 重大会计差错指足以影响报表使用者判断的差错[6] - 会计报表附注财务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有两项认定标准[10] -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重大错误或遗漏有两项认定标准[11] - 业绩预告与年报业绩变动方向不一致或幅度超20%认定有重大差异[12]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数据差异幅度达20%以上认定有重大差异[12] 责任追究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董事长等承担主要责任[16] - 追究方式多样,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决议临时公告披露[19] 其他规定 - 季度报告、半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适用本制度[2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自通过起生效执行[21] - 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法规相悖按有关法规执行[21] 处罚措施 - 公司有内通报批评、警告等处罚措施[22] - 公司可依法索赔、解除劳动合同[22]
高凌信息(688175) -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4 18:46
独立董事会议 - 提前3日通知并提供资料,全体同意可豁免[2] - 过半数推举召集主持,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3] 决策流程 - 关联交易等经会议讨论,全体过半数同意提交审议[3]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5] 信息披露 - 行使职权及时披露,不能正常行使说明情况理由[5] 公司支持 - 为会议提供便利,指定人员协助[6] - 定期通报运营情况,提供资料配合考察[6]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年度述职说明履职情况[6] - 出席人员对会议内容保密[6]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及修改[7]
高凌信息(688175) -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7月)
2025-07-04 18:46
提名委员会组成 - 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4]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5] 会议规则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定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 - 不定期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17] 委员管理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6] - 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职务[17] 职责与流程 - 负责提交董事、高管人选,提建议[2] - 提案须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11]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至少十年[19]
高凌信息(688175) -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7月)
2025-07-04 18:46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5 年 7 月 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维护股东权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 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 告的行为,遵照本制度履行选聘程序。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 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视重要性比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 会审议,并由股东会决定。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第四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以及其他能够充分了解会计师事务所胜任能力的选聘方式,保障选聘工作公平、 公正进行。 采用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公开选聘方式 ...
高凌信息(688175) - 珠海高凌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作规则(2025年7月)
2025-07-04 18:46
| 第一章 | 总则 ····································································································· | 3 | | --- | --- | --- | | 第二章 | 总经理的任职条件及职责 ··········································································3 | | | 第三章 | 总经理管理事项及要求 ·············································································5 | | | 第四章 |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及分工 ································································ | 6 | | 第五章 | 总经理办公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