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灵深瞳(688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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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灵深瞳(688207) - 格灵深瞳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3年12月7日、13日)
2023-12-14 18:16
公司经营与业务情况 - 公司目前处于亏损或未能达到稳定盈利状态,但通过多模态大模型能力的增强和产品化、标准化战略的推进,边际成本呈现下降趋势,未来具备可持续盈利的条件 [1] - 公司大规模沉浸式人机交互运动游戏项目的游戏内容均为自研,元宇宙产品团队具备较强的内容生产能力,未来可能开放内容创作合作,打造新的线下游乐体验生态 [1][3] 合作与续约情况 - 公司与农行已完成续约,未来将积极推进与其他银行的合作,智慧金融产品持续完善并扩大领先优势 [3] - 公司与华为合作由来已久,智慧金融领域交付的自研产品大部分采用华为算力,2023年共同推出智慧校园体育边缘计算解决方案,算法与华为芯片适配良好 [3] - 2023年世界人工智能大会期间,公司与华为及其生态伙伴共同发起大模型联合创新启动仪式,未来将共同推进基础大模型和行业大模型应用创新 [3] 产品研发与进展 - 公司正在研发可穿戴AI解决方案,适用于高铁和地铁维修、巡检工人,具备手势操作、物品分析功能和人机交互功能,未来可能拓展至其他工业和服务业领域 [3] - 公司正在研发可穿戴语音记录分析设备,应用于银行、保险、券商等金融机构的业务数字化分析和管理,目前也在对接能源公司和消费行业公司的需求 [3]
格灵深瞳(688207) - 格灵深瞳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3年12月5日)
2023-12-06 16:28
技术突破与应用 - 公司近期协助警方找回数名多年以前被拐/走失儿童,时间周期缩短,效率提升 [1][3] - 公司算法基于遗传关系和亲属长相特征相似性,使用生成式AI技术生成不同年龄段的相貌,增强训练数据 [3] - 算法筛选相关性较高的疑似者进行赋分排名,提升筛选效率并降低成本 [3] - 公司在人脸识别算法测试中表现优异,2020年在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NIST)的FRVT 1:1项目中获得总成绩第一,1:N项目中获得第二,戴口罩人脸识别评测中获全球第一 [4] 合作与业务拓展 - 公司与警方合作,提供技术和算法工具,降低警方成本并提升效率 [3] - 目前已有省、地市、区县等不同层级的公安对公司的算法产生兴趣,使用算法后筛选目标可从千位排名提升至前十甚至前五 [3] - 该技术可扩展到寻找逃犯、失智人口或走失老年人等领域,尤其在长相变化情况下发挥更大作用 [4] - 公司品牌美誉度提升,结合技术能力,可能促进其他安防相关产品的销售 [4] 技术难点与未来方向 - 技术难点包括前期大量技术、数据和经验积累,算法框架设计,以及如何用AI生成优质训练数据 [4] - 大模型对现有产品性能有显著提升,例如在智慧金融领域的行为分析大模型技术架构已实现落地应用 [4] - 大模型可减少新产品交付所需数据量,降低获取数据成本和周期,并缩短产品交付周期 [4] - 公司通过生成式AI生成稀缺数据,提升算法能力,例如在轨道交通和金融场景中的复杂工业产品检测和人员倒地、打斗等场景 [5] - 公司在体育和元宇宙产品中,通过大模型能力提升产品水平并降低开发成本,为未来向C端扩展提供技术支持 [5] 公司现状与发展方向 - 公司目前在布局的几个领域稳步推进,选择的落地方向具有广阔前景 [5] - 公司在大模型能力、多模态能力、生成式AI能力等方面的进步,为未来产品应用拓展创造了更多可能性 [5]
格灵深瞳(688207) - 格灵深瞳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3年11月29日、12月1日)
2023-12-04 16:22
元宇宙领域 - 公司在元宇宙领域的产品不需要用户佩戴VR/AR设备,通过视觉识别分析用户行为和位置,实现裸眼3D沉浸式体验 [1] - 元宇宙产品在2023年服贸会和科幻节试运营时,现场排队火爆,用户反馈良好 [1] - 未来可能会加入语音和语义的交互能力,提供更多交互方式 [1] 一体机与算力适配 - 公司为银行客户提供的产品解决方案需要灵活多变,不一定非要是一体机形态 [3] - 公司在与华为等国产算力适配方面积累了深厚经验,并持续迭代 [3] - 如果未来一体机有较大市场需求,公司有信心在技术层面做好准备 [3] 体育赛事技术应用 - 公司技术已实现大量运动项目的自动分析评判,应用于竞技体育和校园 [3] - 通过分析运动员动作和位置,可以满足裁判、解说的基本要求 [3] - 在解说方面,要达到人类解说员的水平还需进一步探索 [3] 技术复用与数据标注 - 公司的底层算法、引擎和硬件等基础软硬件技术能力可复用 [3] - 3D视觉识别技术和产品在多个场景中可复用 [3] - 数据标注通过底层技术平台深瞳大脑自动标注,利用大模型和AIGC技术生成稀缺数据,提升算法能力并降低成本 [3] 大模型与算力来源 - 公司自研的大模型以视觉领域为主,持续加强语音语义等多模态能力 [4] - 已搭建适用于智慧金融领域的行为分析大模型技术架构,完成场景试验并实现落地应用 [4] - 训练模型所使用的算力主要采用租赁形式,交付给客户的自研产品中的算力主要采用华为等国产算力 [4]
格灵深瞳(688207) - 格灵深瞳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2023年11月23日)
2023-11-27 18:44
业务发展 - 体育产品已在北京市某区的中考中全面使用,显著改善了考试管理流程,降低了学生及家长的投诉率 [1] - 体育产品预计明年销量会逐渐增加 [1] - 公司新增员工以研发和产品为主,预计不会新增较多销售人员 [1] - 公司策略是合理控制成本费用,开源节流,降本增效,争取早日恢复营收增长和盈利 [2] - 公司计划在体育领域向家庭拓展,但现阶段专注于学校场景 [2] - 公司算力主要采用租赁形式,与华为等国产算力厂商合作,保障供应链安全并降本增效 [2] - 智能穿戴产品首个落地场景为轨道交通领域,未来可能拓展至其他工业和服务业领域 [2] - 公司元宇宙产品专注于线下人机交互,计划与商场、商业地产等合作开设元宇宙场馆 [3] 客户与市场 - 公司已与大客户完成续约,并深挖大客户的其他需求,拓展新业务机会 [3] - 公司在智慧金融、城市管理、商业零售、轨交运维、体育健康和元宇宙六大场景有广泛布局 [3] - 公司目标是在巩固智慧金融细分领域优势基础上,进一步提升领先优势 [3] 技术与产品 - 公司自主研发并持续迭代的视觉大模型,泛化能力不断增强,推动智能穿戴产品在多种场景落地 [2] - 公司元宇宙产品通过视觉识别分析用户行为和位置,未来计划加入语音和语义交互能力 [3]
格灵深瞳:格灵深瞳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3-11-16 16:06
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3-058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发布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 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 2023 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 公司计划于 2023 年 11 月 27 日下午 16:00-17:00 举行 2023 年第三 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 2023 年第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1 月 27 日(星期一) 下午 16:00-17: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 https://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 2023 年 11 月 20 日(星期一 ...
格灵深瞳:格灵深瞳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2023-11-14 18:28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4日 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和第二届监事 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 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 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董事长、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监事会主席, 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一)董事换届选举情况 2023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累积投票制方式 选举赵勇先生、王艳女士、李兴华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选举叶磊 先生、刘倩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次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3名非独 立董事和2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届董事会任期自2023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27日在 ...
格灵深瞳: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1-14 18:28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 26 号新闻大厦 7 层、8 层 电话:010-88004488/66090088 传真:010-66090016 邮编:100005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 证贵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 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 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北京格灵深瞳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 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 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 ...
格灵深瞳:格灵深瞳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14 18:28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3-056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吴春梅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 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7)。 特此公告。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 次会议于2023年11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提前 通知期限并一致同意推荐监事吴春梅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实际 出席会议 ...
格灵深瞳:格灵深瞳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1-14 18:28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 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作为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勤勉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关 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现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审阅本次拟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的个人履历、教育背景、工作经历等情况, 相关人员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且尚未解除的情形,不存在被上海证券交 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因此,我 们同意聘任赵勇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王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周瑞先 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王政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均为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刘倩、叶磊 2023 年 1 ...
格灵深瞳:格灵深瞳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1-14 18:28
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3-055 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1 月 1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庄北路 1 号天地邻枫创新产业 园 1 号楼 B 栋一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2 | |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12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80,452,651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80,452,651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31.0660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