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灵深瞳(688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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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发股格灵深瞳连亏三年 2022年上市募18.3亿元
中国经济网· 2026-02-05 15:09
2025年度业绩预告 - 预计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12,000万元到16,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2.35%至36.47% [1] - 预计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4,000万元到-17,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亏损增加13.42%到亏损减少19.66% [1] - 预计2025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5,000万元到-18,00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亏损增加10.36%到亏损减少20.54% [1] 历史财务表现 - 2023年营业收入为2.6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033.32万元,扣非净利润为-9,726.47万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3,124.48万元 [1] - 2024年营业收入为1.1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2亿元,扣非净利润为-2.27亿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为-1.47亿元 [1] 首次公开发行情况 - 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在上交所科创板上市,发行价格为39.49元/股,发行数量为4,624.52万股,目前股价处于破发状态 [2] -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8.2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净额为16.70亿元,比原计划的10.00亿元募集目标多出6.70亿元 [2] - 发行费用总额为1.56亿元,其中保荐及承销机构海通证券获得费用1.28亿元 [2] 募集资金用途与公司股本变动 - 原计划募集资金10.00亿元拟用于人工智能算法平台升级、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研发、营销服务体系升级建设及补充流动资金 [2] - 公司于2023年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总股本184,980,819股为基数,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73,992,328股,转增后总股本增至258,973,147股 [2]
格灵深瞳预计2025年营收1.2亿元-1.6亿元
北京商报· 2026-01-30 20:23
公司业绩预告 - 格灵深瞳发布2025年业绩预告,预计营收在1.2亿元至1.6亿元人民币之间 [1] - 公司2025年预计营收相比2024年增长幅度为2.35%至36.47% [1]
格灵深瞳(688207.SH):2025年预亏1.7亿元至2.4亿元
格隆汇APP· 2026-01-30 19:10
公司2025年度业绩预告 - 预计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1.2亿元至1.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35%至36.47% [1] - 预计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4亿元至-1.7亿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增加13.42%至亏损减少19.66% [1] - 预计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5亿元至-1.8亿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增加10.36%至亏损减少20.54% [1]
格灵深瞳(688207) - 2025 Q4 - 年度业绩预告
2026-01-30 17:20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2025年年度预计收入 - 预计2025年年度营业收入为12,000万元到16,000万元,同比增长2.35%至36.47%[4] - 2024年同期营业收入为11,723.94万元[6]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2025年年度预计净利润 - 预计2025年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4,000万元到-17,000万元,同比亏损增加13.42%到减少19.66%[4] - 预计2025年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25,000万元到-18,000万元,同比亏损增加10.36%到减少20.54%[4] - 2024年同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1,159.68万元[6] - 2024年同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2,653.12万元[6] - 2024年同期每股收益为-0.84元[7] 各条业务线表现 - 智慧金融领域客户预算收紧,且与大客户中国农业银行的框架合同已于2025年9月到期[8] - 公司在城市管理、政务及特种、智慧教育等其他领域的综合收入金额较上年有所增长[8] 其他没有覆盖的重要内容 - 2024年11月收购的国科亿道公司合并报表,扩大了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的收入规模[8][10] - 公司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来自结构性存款和理财产品等交易性金融资产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9]
格灵深瞳:2025年全年预计净亏损17,000万元—24,000万元
21世纪经济报道· 2026-01-30 17:16
核心财务表现 - 公司预计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亏损,区间在-24,000万元到-17,000万元之间 [1] - 2025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来源于持有的结构性存款和其他理财产品等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的投资收益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1] 业绩预亏原因分析 - 2025年是公司改革与稳健转型的关键之年,为巩固技术领先优势,公司持续围绕多模态大模型对重点领域进行研发投入 [1] - 报告期内,智慧金融领域客户预算因宏观经济环境等因素有所收紧 [1] - 公司与大客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框架合同已于2025年9月到期,导致相关产品需求放缓 [1] 业务多元化进展 - 公司聚焦于市场开拓与业务多元化发展,重点深耕智慧金融、城市管理、政务及特种以及智慧教育领域 [1] - 公司在城市管理、政务及特种、智慧教育等其他领域的综合收入金额较上年有所增长,业务多元化取得初步进展 [1] - 市场拓展初显成效,且2024年11月收购深圳市国科亿道科技有限公司,本年度合并国科亿道进一步扩大了收入规模 [1] 战略与研发重点 - 公司着力提升商业落地能力并优化客户结构,围绕行业赛道重建销售团队 [1] - 公司开展符合国产信创标准的行业级大模型产品研发 [1] 收购影响与收入规模 - 国科亿道于2024年11月26日纳入公司合并范围 [1] - 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包含了国科亿道2025年全年营业收入,从而扩大了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的收入规模 [1]
格灵深瞳1月22日获融资买入1358.94万元,融资余额1.83亿元
新浪财经· 2026-01-23 09:49
公司股价与交易数据 - 1月22日 公司股价下跌0.22% 成交额1.31亿元 [1] - 1月22日 公司获融资买入1358.94万元 融资偿还1226.12万元 实现融资净买入132.82万元 [1] - 截至1月22日 公司融资融券余额合计1.83亿元 其中融资余额1.83亿元 占流通市值的3.98% [1] - 公司当前融资余额处于近一年90%分位水平 处于高位 [1] - 公司当前融券余额处于近一年60%分位水平 处于较高位 [1] 公司股东与股权结构 - 截至9月30日 公司股东户数为1.52万户 较上期减少2.49% [2] - 截至9月30日 公司人均流通股为17075股 较上期增加40.76% [2] - 截至9月30日 华宝中证金融科技主题ETF(159851)为公司第八大流通股东 持股351.76万股 较上期增加173.23万股 [2] - 截至9月30日 易方达国证机器人产业ETF(159530)为新进第九大流通股东 持股338.76万股 [2] 公司财务与经营业绩 - 2025年1-9月 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422.90万元 同比增长55.33% [2] - 2025年1-9月 公司归母净利润为-1.27亿元 同比增长7.47% [2] -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为:人工智能产品占58.58% 智慧终端产品占26.46% 技术服务及其他占14.95% [1]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位于北京市海淀区 [1] - 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16日 于2022年3月17日上市 [1] - 公司主营业务是将计算机视觉技术和大数据分析技术与应用场景深度融合 提供面向城市管理、智慧金融、商业零售、体育健康、轨交运维等领域的人工智能产品及解决方案 [1]
格灵深瞳股价涨5.01%,华宝基金旗下1只基金位居十大流通股东,持有351.76万股浮盈赚取302.52万元
新浪财经· 2026-01-21 15:10
公司股价与交易表现 - 1月21日,格灵深瞳股价上涨5.01%,报收18.04元/股,成交额1.41亿元,换手率3.13%,总市值46.72亿元 [1] 公司基本信息与业务构成 - 公司全称为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16日,于2022年3月17日上市 [1] - 公司主营业务是将计算机视觉技术和大数据分析技术与应用场景深度融合,提供面向城市管理、智慧金融、商业零售、体育健康、轨交运维等领域的人工智能产品及解决方案 [1] -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为:人工智能产品58.58%,智慧终端产品26.46%,技术服务及其他14.95% [1] 主要流通股东动态 - 华宝基金旗下华宝中证金融科技主题ETF(159851)位列公司十大流通股东 [2] - 该基金在第三季度增持格灵深瞳173.23万股,截至当时持有351.76万股,占流通股比例为1.36% [2] - 基于1月21日股价上涨测算,该基金当日浮盈约302.52万元 [2] 相关基金产品信息 - 华宝中证金融科技主题ETF(159851)成立于2021年3月4日,最新规模为123.19亿元 [2] - 该基金今年以来收益率为4.31%,同类排名2828/5542;近一年收益率为27.58%,同类排名2707/4243;成立以来收益率为76.52% [2] - 该基金的基金经理为陈建华和曹旭辰 [3] - 陈建华累计任职时间13年34天,现任基金资产总规模277.02亿元,任职期间最佳基金回报186.34%,最差基金回报-49.65% [3] - 曹旭辰累计任职时间245天,现任基金资产总规模351.82亿元,任职期间最佳基金回报132.7%,最差基金回报-2.42% [3]
格灵深瞳跌3.04% 2022年上市募18.3亿元
中国经济网· 2026-01-19 16:57
股价表现与市场状态 - 2024年1月19日,公司股价报收17.57元,单日下跌3.04% [1] - 当前股价已处于破发状态,低于其首次公开发行价格39.49元/股 [1] 首次公开发行(IPO)详情 - 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 [1] - 发行股票数量为4624.52万股,发行价格为39.49元/股 [1] - 募集资金总额为18.26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70亿元 [1] -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比原计划的10.00亿元多出6.70亿元 [1] - 发行费用总额为1.56亿元,其中保荐及承销费用为1.28亿元 [2] -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 募集资金用途计划 - 根据招股说明书,原计划募集资金10.00亿元,拟用于以下项目:人工智能算法平台升级项目、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研发项目、营销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补充流动资金 [1] 公司股本变动 - 2023年6月,公司实施了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 [2] - 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40股,以方案实施前总股本184,980,819股为基数,共计转增73,992,328股 [2] - 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58,973,147股 [2] - 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16日 [2]
格灵深瞳股价跌5.07%,华宝基金旗下1只基金位居十大流通股东,持有351.76万股浮亏损失334.17万元
新浪财经· 2026-01-16 11:02
公司股价与交易表现 - 1月16日,格灵深瞳股价下跌5.07%,报收17.80元/股,总市值为46.10亿元 [1] - 当日成交额为1.34亿元,换手率达到2.82% [1] 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全称为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16日,于2022年3月17日上市 [1] - 公司主营业务是将计算机视觉技术和大数据分析技术与应用场景深度融合,提供人工智能产品及解决方案 [1] - 公司产品及解决方案覆盖城市管理、智慧金融、商业零售、体育健康、轨交运维等领域 [1] -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为:人工智能产品占58.58%,智慧终端产品占26.46%,技术服务及其他占14.95% [1] 主要流通股东动态 - 华宝基金旗下的华宝中证金融科技主题ETF(159851)是公司十大流通股东之一 [2] - 该基金在第三季度增持格灵深瞳173.23万股,截至三季度末持有351.76万股,占流通股比例为1.36% [2] - 以1月16日股价下跌5.07%计算,该基金当日持仓浮亏约334.17万元 [2] 相关基金产品信息 - 华宝中证金融科技主题ETF(159851)成立于2021年3月4日,最新规模为123.19亿元 [2] - 该基金今年以来收益率为10.08%,在同类产品中排名1034/5531;近一年收益率为36.11%,排名2228/4215;成立以来收益率为86.28% [2] - 该基金由陈建华和曹旭辰共同管理 [3] - 基金经理陈建华累计任职时间超过13年,现任基金资产总规模为277.02亿元,任职期间最佳基金回报为184.66%,最差基金回报为-49.65% [3] - 基金经理曹旭辰累计任职时间为240天,现任基金资产总规模为351.82亿元,任职期间最佳基金回报为126.35%,最差基金回报为-4.65% [3]
证券代码:688207 证券简称:格灵深瞳 公告编号:2026-001
中国证券报-中证网· 2026-01-13 06:51
股东会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在北京海淀区东升科技园召开股东会 [2] - 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 - 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赵勇主持,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2] 会议出席与列席情况 - 公司在任5名董事全部列席会议 [3] - 公司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吴梦列席会议 [3] - 副总经理张强、罗楷、冯子勇、闫梓祯列席会议 [3] 议案审议与表决结果 -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 - 该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 - 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5] - 本次会议无被否决议案 [2] 律师见证意见 -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成、刘璐见证 [7] - 律师认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与结果均合法有效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