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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灵深瞳:选举吴一洲女士为职工代表董事
证券日报· 2025-10-10 22:08
公司治理变动 - 格灵深瞳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2] - 会议同意选举吴一洲女士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2]
格灵深瞳(688207) - 格灵深瞳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5-10-10 18:45
会议信息 - 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 -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2] 激励方案 - 同意以2025年10月10日为授予日向1名对象授予3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3] - 授予价格为8.05元/股[3] - 议案表决5票同意,已获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4][5]
格灵深瞳(688207) - 格灵深瞳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截至预留授予日)
2025-10-10 18:32
新策略 -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1 人)30 万股限制性股票[1] - 获授股票占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总数的 4.5455%[1] - 获授股票占激励计划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 0.1158%[1]
格灵深瞳(688207) - 格灵深瞳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10-10 18:32
股权激励计划时间安排 - 2025年5月21日公司多会议审议激励计划相关议案[3][5] - 2025年5月22日至5月31日公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6] - 2025年6月11日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激励计划[7] - 2025年6月12日披露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报告[7] - 2025年6月12日多会议审议首次授予议案[8][9] - 2025年9月27日至10月9日公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10] - 2025年10月10日董事会审议通过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议案[3][10] 股权激励计划数据 -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为30万股[3][4]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8.05元/股[3] - 预留授予人数为1人[16]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16] - 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两期归属,每期归属比例为50%[17] -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业务人员获授30万股限制性股票,占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总数的4.5455%,占公告日公司总股本的0.1158%[19] 股票测算数据 - 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对预留授予的30万股限制性股票测算,标的股价为16.21元/股[25] - 历史波动率分别为28.7897%、31.2738%,无风险利率分别为1.3503%、1.4834%[25] 其他要点 - 激励成本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实际会计成本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归属数量相关[26][27] - 限制性股票费用摊销在不考虑激励计划刺激作用时会影响各年净利润,但激励计划有正向作用[28] - 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批准和授权,授予条件已成就[29] - 预留部分授予日、对象、数量及价格符合相关规定[29] - 公司已履行现阶段信息披露义务,尚需履行后续义务[29] - 上网公告附件包含激励对象名单公示说明及核查意见等文件[30]
格灵深瞳(688207) -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格灵深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10-10 18:32
激励计划推进 - 2025年5 - 6月多项激励计划相关议案获各会议审议通过[11][13][14][15][16] - 2025年9月27日公示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拟授予对象名单[15] - 2025年10月10日董事会等通过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议案[16][19] 授予情况 - 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日为2025年10月10日[18] - 以8.05元/股向1名对象授予3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19] 合规情况 - 截至2025年10月9日激励对象无不得参与激励情形[21] - 截至出具日公司无不得实行股权激励情形[20] 后续义务 - 2025年10月10日后按规定公告文件[24] - 推进激励计划需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4]
格灵深瞳(688207) - 格灵深瞳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2025-10-10 18:30
人事变动 - 2025年10月10日公司选举吴一洲为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1] - 吴一洲原为非职工代表董事,选举后变为职工代表董事,董事会成员不变[1] 人员信息 - 吴一洲1988年出生,有丰富履历,2024年加入公司任董事、总经理[4] - 截至公告披露日,吴一洲未持有公司股票,无关联及违规情形[4]
格灵深瞳(688207) - 格灵深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增值权激励计划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5-10-10 18:30
激励计划公示 - 公司于2025年9月27日至10月9日对激励计划拟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进行内部公示[1] - 公示期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对激励对象的异议[1] 激励对象核查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激励对象名单等资料[2] - 激励对象不存在相关不适任及违法违规情形[3] - 激励对象名单符合规定,情况属实,合法有效[4][5]
格灵深瞳(688207)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9-26 19:32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与投资者信息沟通[2] - 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4] 沟通内容与方式 - 沟通内容包括发展战略、经营管理等信息[6] - 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沟通交流[6][7] 信息披露与会议 - 及时、公平履行信息披露义务[8] - 考虑股东会召开便利股东参与并提供网络投票[8] - 特定情形下召开投资者说明会[9] - 年度报告披露后及时召开业绩说明会[9] 工作管理 - 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12] - 有拟定制度、处理诉求等职责[13] 工作限制与人员要求 - 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事件信息等8种情形[14] - 工作人员需具备品行、专业知识等4种素质和技能[15] 培训与沟通保障 - 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知识培训或学习[15] - 保证对外联系渠道畅通,及时回复投资者提问[15] 说明会要求 - 重大事项受关注或质疑时召开并履行披露义务[16] - 召开提前公告预告具体事项[17] 活动记录与自愿披露 - 开展活动后通过上证e互动平台汇总发布记录[17] - 可自愿披露与投资者决策有关信息,遵循相关原则[19] 顾问聘请与制度生效 - 必要时可聘请专业顾问,有聘用限制[22]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解释权归董事会[24]
格灵深瞳(688207)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9-26 19:32
适用对象 - 制度适用对象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含独立董事、外部董事等[2] 薪酬决策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2] - 董事薪酬由股东会审议确定,高管薪酬由董事会审议确定[3] 薪酬构成 - 独立董事领津贴,外部董事无津贴,内部董事和高管薪酬由基本和绩效构成[6] 薪酬调整 - 薪酬体系随公司经营状况等因素调整[6] 责任追究 - 对内部董事、高管实行责任追究,严重违规不发薪酬及津贴[9][10]
格灵深瞳(688207) - 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9-26 19:32
重大事项审议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4][5] - 与关联人交易金额(除担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需股东会审议[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5] - 非关联交易(除担保、财务资助)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股东会审议[7]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8] - 临时股东会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8]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12] 股东会通知与提案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11][12] - 董事会同意后应在5日内发出通知[11][12]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6] - 召集人应提前公告通知各股东[16] 股权登记与投票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8]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规定[20] 决议规则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27] - 特别决议需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28] - 公司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或担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31] - 关联交易决议需经出席股东会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0] 其他规定 - 会议记录保存十年[24]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相关累积投票制规定[30]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股份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29]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限制中小投资者投票权[33] - 股东可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股东会决议[34] - 公司需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相关方案[33] - 规则修改需披露[36] - 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