昀冢科技(688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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昀冢科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25 20:43
激励计划时间节点 - 2024年11月29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0] - 2024年12月3 - 12日公示激励对象[11] - 2024年12月13日披露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11] - 2024年12月18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1] - 2024年12月25日确定为授予日[12][13][15] 激励计划关键数据 - 激励对象83人[19] - 授予限制性股票200万股[19] - 授予价格13.34元/股[19] 授予条件 - 公司及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实行股权激励情形[18] - 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批准和授权[20] - 授予日、对象、数量和价格均符合规定[20]
昀冢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5 20:43
会议信息 -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2日送达,12月25日通讯召开[2] - 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2] 股权激励 - 监事会认为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主体资格,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3] - 同意以2024年12月25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13.34元/股[5] - 向83名激励对象授予2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表决全票通过[5]
昀冢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2024-12-25 20:43
激励计划人员情况 - 激励对象名单与草案规定相符[1] - 激励对象任职及主体资格合法有效[2] - 激励对象不包括特定人员[2] - 监事会同意激励对象名单[3] 激励计划数据 - 授予日为2024年12月25日[3] - 授予价格为13.34元/股[3] - 激励对象为83名[3] - 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0.00万股[3]
昀冢科技: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12-25 20:43
激励计划授予信息 - 2024年12月25日为授予日,以13.34元/股向83名激励对象授予200.00万股限制性股票[3][18] -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12,000.00万股的1.67%[4] 激励计划流程 - 2024年11月29日,相关会议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3][4] - 2024年12月3 - 12日,公司内部对激励对象公示,监事会无异议[5] - 2024年12月18日,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激励计划相关议案[6] - 2024年12月25日,相关会议审议通过授予限制性股票议案[6] 激励计划规则 - 激励计划有效期自授予日起最长不超过36个月[11] - 限制性股票归属日不得在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等期间[11] -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是第二类限制性股票[4] - 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A股普通股股票[11] - 限制性股票分两个归属期,每个归属期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均为50%[13] - 激励对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4] 激励对象获授情况 - 诸渊臻获授8.00万股,占授予总数4.00%,占授予日公司股本总额0.07%[15] - 莫凑全获授6.00万股,占授予总数3.00%,占授予日公司股本总额0.05%[15] - 陈艳获授8.00万股,占授予总数4.00%,占授予日公司股本总额0.07%[15] - 其他核心员工(80人)获授178.00万股,占授予总数89.00%,占授予日公司股本总额1.48%[15] 费用相关 - 公司选择Black - Scholes模型计算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公允价值,授予日收盘价为14.57元/股[19][20] - 历史波动率分别为19.97%(12个月)、16.27%(24个月),无风险利率分别为1.5%(1年期)、2.1%(2年期)[20] - 本次激励计划需摊销总费用429.96万元,2024年摊销26.08万元,2025年摊销296.63万元,2026年摊销107.25万元[20] 激励计划影响 - 限制性股票费用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影响[21] - 激励计划实施后将提升员工凝聚力和团队稳定性[21] - 激励计划实施后将激发管理团队积极性[21] - 激励计划实施后将提高经营效率[21] - 激励计划实施后对公司长期业绩提升有积极作用[21] 授予合规情况 - 公司本次授予已取得现阶段必要批准和授权[22] - 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22] -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均符合规定[23]
昀冢科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2024-12-25 20:43
激励计划概况 -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总数200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1.67%[1] - 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等特定人员[2] 人员获授情况 - 董事等人员获授22万股,占授予总数11%,占公司股本总额0.18%[1] - 核心员工获授178万股,占授予总数89%,占公司股本总额1.48%[1] 限制条件 - 激励对象累计获授不超公司股本总额1%[1] - 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股票总数不超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20%[1]
昀冢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25 20:43
会议安排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2月22日送达全体董事,25日召开[2] - 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2] 激励计划 - 同意以2024年12月25日为授予日,13.34元/股向83名对象授予200万股限制性股票[3] - 《关于向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表决: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2票[3]
昀冢科技: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4-12-18 19:41
激励计划 - 2024年11月29日审议通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1] 自查情况 - 核查区间为2024年6月3日至12月2日,3名核查对象有买卖股票行为[2][3] - 实际控制人等买入系履行增持计划,1人交易与内幕信息无关[4] - 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情形,核查对象无内幕交易行为[5]
昀冢科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2-18 19:41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锦 天 城 律 师事 务 所 ALLBRIGHT LAW OFFICES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 021-20511000 邮编:200120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的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邮编:200120 Ha 关于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苏州昀家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以及《苏州均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 ...
昀冢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2-18 19:41
会议信息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2月18日在江苏昆山召开[2] - 62名股东和代理人出席,所持表决权占47.7391%[2] - 9名董事、3名监事全出席,董秘出席,其他高管列席[5] 议案情况 - 三项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同意票比例99.8154%[6] - 议案为特别决议,获2/3以上表决权通过[7] -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8] 律师意见 - 上海锦天城律所见证,律师认为决议合法有效[9][10]
昀冢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2024-12-12 20:14
激励计划进展 - 2024年11月29日审议通过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2] - 2024年12月3日披露激励计划草案等文件[2] - 2024年12月3 - 12日对激励对象公示,期满无异议[2][3] 激励对象情况 - 激励对象无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5] - 不包括独董、监事等特定人员[5] - 监事会认为激励对象合法有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