昀冢科技(6882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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昀冢科技: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2023-11-29 18:34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对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的第 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及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4、审议通过《关于确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陈艳为公司董秘及财务总监的议案》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陈艳女士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并 对其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进行综合评估,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我们认为: 陈艳女士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和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 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无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 券市场禁入情形;无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昀冢科技: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2023-11-29 18:34
附件 5 =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曹瑞武为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 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 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苏州昀冢 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 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 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 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 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 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 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七) 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 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一 ...
昀冢科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1-29 18:34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被提名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应当具备丰富的会 计专业知识和经验,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职称或 者博士学位; (三)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作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苏 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 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 ...
昀冢科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11-29 18:34
证券代码:688260 证券简称:昀冢科技 公告编号:2023-030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提名方银霞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 选人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主席甘子英先生因为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监事的职务,为确保监事会工作顺利开展,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名方银霞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财 务总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方银霞女士的任职期限自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选举新监事就任前,监事会 主席甘子英先生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 ...
昀冢科技: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2023-11-29 18:34
附件 4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曹瑞武,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 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 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司 规章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如适用): (三)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自律监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 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 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 职 ...
昀冢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11-29 18:34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 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和《苏 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日常机构 董事会办公室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前,董事会办公室应当视需要征求董事、总经理 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若有关提案 内容涉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之具体职责,董事会办公室应将该等草案转交相关 专门委员会拟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亦可在其职责范围内直接提出定期会议的 提案。 第五条 临时会议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1 (一) 董事长认为必要时; (二) 1/3 以上董事联名提议时; 第六条 临时会议的提议程序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提议人应当通过董事会办公室或者 直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 事项: 提案内容应当属 ...
昀冢科技: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2023-11-29 18:34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股 东的合法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 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以及其他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股东大会的职权 1 第二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 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 审议批准董事会报告; (四) 审议批准监事会报告; (五)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 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 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十二 ...
昀冢科技: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的公告
2023-11-29 18:34
证券代码:688260 证券简称:昀冢数科 公告编号:2022-029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独立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财务总监辞职情况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 事朱瑛女士的辞职报告,朱瑛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第二届独立董事职务。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朱瑛女士的辞职申请自股东大会 补选新的独立董事任职后生效。公司董事会对朱瑛女士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所 作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瑛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辞去独立 董事职务后,朱瑛女士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公司监事会近日收到监事会主席甘子英先生的辞职报告,甘子英先生因为个人原 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监事的职 ...
昀冢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3-11-29 18:34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六)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七)公司的其他关联人(包括关联法人、关联自然人和潜在关联 第一条 为保障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 披露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制定本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 交易有关各方等自然人、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 以及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承担信息披露义务的 主体。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 ...
昀冢科技: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3-11-29 18:34
证券代码:688260 证券简称:昀冢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8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昀冢科技"或"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 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备案登记等相关手续。具 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 根据相关制度修订的具体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 修订,具体修订内容与《公司章程》原条款的对比情况如下: | 修订前的公司章程条款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条款 | | --- | --- | | 第十一条公司经理、财务负责人、董 | 第十一条公司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 | 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章 | 董事会秘书以及董事会认定为高级管 | | 程所称经理系指公司总经理,本章程 | 理人员的其他人员为公司高级管理人 | | 所称财务负责人系指公司财务总监。 | 员。本章程所称财务负责人系指公司 | | | 财务总监。 | 1 苏州昀冢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