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岹科技(688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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峰岹科技: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4-10-23 18:44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5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基于自身资金需求,股东上海华芯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股份不超过 1,385,45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50%,减持期限为自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根据《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 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2020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 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20 年修订)》的有关规定,上海华芯系已在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的私募基金,并已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成 功申请了创业投资基金股东的减持政策,截至峰岹科技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日,上 海华芯投资期限在 60 个月以上,故上海华芯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大宗交易减持 1 其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限制。 2、基于自身资金需求,股东微禾计划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的方 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00,0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5413%,减持期限 为自本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进行, ...
峰岹科技: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10-15 18:56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9月28日发布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7] - 本次股东大会于2024年10月15日召开[7] 参会情况 -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92名,代表股份67,173,252股,占比72.8794%[8] 议案表决 - 4项议案均以符合规定票数同意通过[1] -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率99.7558%[17]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率99.8764%[20]
峰岹科技: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4-10-15 18:56
激励计划 - 公司2024年9月27日审议通过激励计划草案等议案[1] - 2024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相关公告[1] 自查情况 - 自查期为2024年3月29日至9月28日[2] - 2024年10月11日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查询结果[3] - 自查期间核查对象无买卖公司股票行为[3] - 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违规情形[4] 制度措施 - 公司已建立信息披露及内幕信息管理制度[4] - 激励计划策划讨论中采取保密及人员登记措施[4]
峰岹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10-15 18:5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10 月 15 日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64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区科技中 2 路 1 号深圳软件 园(2 期)11 栋 801 室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92 | |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92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67,173,252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67,173,252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 | 72.8794 | | 例(%) |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 ...
峰岹科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10-08 21:06
会议材料 二〇二四年十月 目录 | 2024 |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 | --- | --- | | 2024 |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5 | | 议案一 |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7 | | 议案二 | 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8 | | 议案三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 | | 宜的议案 9 | | 议案四 |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1 |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在本次股东大会期间依法行使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峰岹科技(深圳)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 会议须知: 一、公司负责本次股东大会的议程安排和会务工作,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 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 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出席会议的 ...
峰岹科技: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2024-10-08 18:21
激励计划流程 - 2024年9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激励计划相关文件[2] - 2024年9月27日在内部公示栏公布激励对象名单[2]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为2024年9月27日至10月8日[2] 激励对象核查 - 截至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异议[3] - 监事会核查激励对象信息,认为主体资格合法有效[3][5] - 激励对象符合条件,不包括监事、独立董事[4]
峰岹科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2024-09-27 20:08
激励计划股份授予情况 - 2024年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162.9万股,占股本总额1.76%[2][6] - 首次授予159.9万股,占股本总额1.73%,占授予权益总额98.16%[2][6] - 预留3万股,占股本总额0.03%,占授予权益总额1.84%[2][6] 激励对象情况 - 2024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223人,占员工总数94.09%[8] - 董事长、总经理BI LEI获授6万股,占授予总数3.68%,占股本总额0.06%[10] - 董事、首席技术官BI CHAO获授2万股,占授予总数1.23%,占股本总额0.02%[10] - 核心技术人员李宝荣获授3.4万股,占授予总数2.09%,占股本总额0.04%[10] - 技术(业务)骨干人员218人获授146.5万股,占授予总数89.93%,占股本总额1.59%[10] 激励计划时间安排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60个月[13]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否则计划终止,3个月内不得再次审议[13] - 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自授予日起12个月后,满足条件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13] -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在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否则失效[35] 归属权益比例 -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比例:第一个归属期30%,第二个归属期30%,第三个归属期40%[16] - 若预留限制性股票在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归属安排同首次授予部分一致;之后授予,第一个归属期50%,第二个归属期50%[16] 授予条件及限制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70.00元/股[19] - 授予价格分别占本激励计划公布前1个、20个、60个、120个交易日交易均价的61.94%、66.65%、67.68%、65.12%[20] - 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未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为授予条件之一[23] - 激励对象最近12个月内未被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为授予条件之一[23] - 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17] 业绩考核目标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2024 - 2026年营收增长率目标分别不低于30%、60%、85%[26] - 若预留部分2024年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出,业绩考核目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若之后授出,2025 - 2026年营收增长率目标分别不低于60%、85%[27] 考核评价及费用 - 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价分合格和不合格,归属比例分别为100%、0%[28] - 首次授予159.9万股,预计摊销的总费用为7983.33万元[45] - 2024年预计摊销费用953.40万元[45] - 2025年预计摊销费用4101.21万元[45] - 2026年预计摊销费用2049.02万元[45] 激励计划其他规定 - 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2] - 激励计划考核指标分公司层面营收增长率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具有科学性和合理性[29] - 激励对象归属获授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任职期限[25] - 公司或激励对象发生特定情形,已获授但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25] - 激励计划变更在股东大会审议前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建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后由股东大会决定,且有禁止情形[52] - 激励计划终止在股东大会审议前需董事会审议通过;审议后由股东大会决定[53] -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报或内控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等情形,激励计划终止[54] - 激励对象离职,已获授但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离职前需支付已归属股票个税[56] - 激励对象正常退休,遵守保密义务且无损害公司利益行为,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并按程序归属[57] - 激励对象因工伤身故,限制性股票由继承人继承并按程序归属[58] - 激励对象非因工伤身故,已获授但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59] - 上网公告附件包含激励计划草案、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60] 模型预测相关 - 2024年9月27日对首次授予的159.9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用Black - Scholes模型进行预测算[44] - 首次授予日收盘价假设为116.5元/股[44][45] - 有效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44] - 历史波动率分别为14.3724%、13.6934%、14.8268%[44] - 无风险利率分别为1.50%、2.10%、2.75%[44] - 股息率为0%[44]
峰岹科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4-09-27 20:08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九月 0 声 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 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 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1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 来源为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激 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和/ ...
峰岹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9-27 20:08
一、 会议召开情况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于 2024 年 9 月 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 通知及相关材料于 2024 年 9 月 21 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 董事长 BI LEI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公司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6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 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 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
峰岹科技: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9-27 20:08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证券代码:688279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 年 9 月 3. 限制性股票、标的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 励对象,在满足相应获益条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本公司股票。 4. 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授权益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 心技术人员、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5. 授予日:指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 6. 授予价格:指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7. 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 属或作废失效的期间。 8. 归属: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上市公司将股票登记至激励对 象账户的行为。 9. 归属条件:指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设立的,激励对象为获得激励股票所需满 足的获益条件。 | | 1 | | --- | --- | | P | 4 | | | 1 | | (一)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分配情况 6 | | | --- | --- | | (二)授予的限制性股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