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曙高科(688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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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曙高科: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2024-10-25 19:22
独立董事候选人情况 - 谭援强、张珺、吴宏、李琳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候选人未持股,无关联关系,无违规违法等不良情形[1] 公司决策 - 公司同意提名四人并提交董事会审议[2]
华曙高科: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10-25 19:22
证券代码:688433 证券简称:华曙高科 公告编号:2024-042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曙高科")第一届 董事会、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及《关于董事会 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XIAOSHU XU(许小曙)先生、DON BRUCE XU(许多)先生、侯兴旺先生、侯培 ...
华曙高科: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4-10-25 19:22
证券代码:688433 证券简称:华曙高科 公告编号:2024-046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重新签订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2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华曙高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21号), 公司公开发行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4,143.2253万股,发行价格为26.66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1,104,583,864.98元,扣除发行费用81,249,479.62元(不含增值税)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23,334,385.36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23〕2-1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账户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 专户管理,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储存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 ...
华曙高科: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李琳
2024-10-25 19:22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李琳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1] - 提名人声明时间为2024年10月22日[6] 任职要求 - 被提名人需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1] - 被提名人需有5年以上审计专业岗位全职工作经验[5] 独立性限制 - 特定持股及亲属关系不具备独立性[2] 不良记录限制 - 近36个月受处罚或谴责的有不良记录[3] 兼职及任期限制 - 兼任境内上市公司不超三家[5] - 在公司连续任职不超六年[5]
华曙高科: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2024-10-25 19:22
融资情况 - 公司公开发行股票4143.2253万股,发行价26.66元/股,募资总额11.0458386498亿元,净额10.2333438536亿元[1] 募投项目 - 增材制造设备扩产等三项目总投资及募资投资金额共6.639561亿元[4] 资金使用 - 公司通过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等额置换议案[1][9] - 该方式可提高资金效率、降低成本,不影响项目实施[5][8] - 监事会和保荐人对此事项均无异议[10][12]
华曙高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4-10-25 19:22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4,973,983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414,168,800股的1.2010%[5][30] - 授予价格为10.25元/股,依据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确认[6][41][42] - 激励对象总人数为49人,约占公司员工总人数687人的7.13%[6][24] - 有效期最长不超过36个月[8][34] 激励对象分配 - 核心技术人员潘良明获授125,000股,占授予总数2.5131%,占股本总额0.0302%[32] - 核心技术人员徐峰获授105,372股,占授予总数2.1185%,占股本总额0.0254%[32] - 其他激励对象获授4,743,611股,占授予总数95.3685%,占股本总额1.1453%[32] 时间安排 -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60日内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否则终止计划[9][35][59] - 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不少于10天[27][57] - 监事会在股东大会审议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27][57] 归属安排 - 限制性股票分两期归属,比例均为50%,分别在授予日起12 - 24个月和24 - 36个月[37][38] 业绩考核 - 考核年度为2025 - 2026年,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0.00%,2026年不低于20.00%[50][52] - 业绩未达目标,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52] 费用摊销 - 授予4,973,983股限制性股票需摊销总费用50,834,106.26元[79] - 2024 - 2027年限制性股票费用摊销分别为1,765,073.13元、21,180,877.61元、20,121,833.73元、7,766,321.79元[79] 调整规则 -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况,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按Q=Q0×(1+n)调整,授予价格按P=P0÷(1+n)调整[65][68] - 配股时,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按Q=Q0×P1×(1+n)÷(P1+P2×n)调整[65] - 缩股时,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按Q=Q0×n调整[65] - 派息时,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按P=P0 - V调整,且P须大于1[71] 特殊情况处理 - 激励对象离职,已归属股票一般不作处理,未归属取消归属[94] - 激励对象退休后返聘且无违规,限制性股票继续有效[95] - 激励对象因工伤身故,限制性股票由继承人继承并按程序归属[98]
华曙高科: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5 19:22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8日 以通讯方式送达至全体监事。本次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昕彦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证券代码:688433 证券简称:华曙高科 公告编号:2024-041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在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 有违反保 ...
华曙高科: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4-10-25 19:22
股权信息 - 国投创业基金持有华曙高科股份34,246,440股,占总股本8.27%[2][4] 减持计划 - 拟三个月内减持不超8,283,376股,占总股本不超2%[2][5] - 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分别减持不超4,141,688股,各占总股本不超1%[2][5] 其他说明 - 减持按规定执行,将提前通知并公告[5][7] - 减持计划有不确定性,不会导致控制权变更[9]
华曙高科: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4-10-25 19:22
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致: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三)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必备文件之一,随 其他申请材料一起上报或公开披露,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四)本所出具法律意见是基于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自然人已向本所提供了本所认为出具法律意见所必需 的、真实、完整、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言,并无隐瞒、虚假或 重大遗漏之处,所有资料上的签名及/或印章均系真实、有效。 2 (五)本所在出具法律意见时,对于法律专业事项履行了法律专业人士特别的注 意义务,对会计、评估、资信评级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履行了普通人的一般注意义务。 (六)对于本所出具法律意见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 根据公司、有关政府部门以及其他相关机构、组织或个人出具的证明出具意见。对从 国家机关、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级 机构、公证机构等独立第三方机构取得的证据资料,本所在履行一般注意义务后,直 ...
华曙高科: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10-25 19:22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采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方式,标的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17]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4,973,983股,约占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2010%[18] - 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18] 激励对象与价格 - 核心技术人员获授230,372股占4.6315%,其他激励对象获授4,743,611股占95.3685%[19]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25元/股,依据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确认[23][24] 时间安排 - 激励计划有效期自授予日起最长不超过36个月[25] - 授予日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需在60日内授予并公告,否则计划终止[26] -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两批归属,比例均为50%[29] 条件限制 - 授予和归属条件为公司和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32][33][34][35][36] - 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获授股票未超公司总股本1%[20] - 全部有效期内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20%[21] 考核目标 - 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5 - 2026年,分年度考核并归属[39] - 2025年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增长率不低于10.00%[40] - 2026年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增长率不低于20.00%[40] 交易均价 - 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为10.25元/股[56] - 计划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为9.84元/股[56] - 计划草案公告前60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为9.09元/股[56] - 计划草案公告前120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为10.06元/股[57] 任职期限 - 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获授各批次在归属前应满足12个月以上任职期限[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