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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曙高科(688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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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曙高科: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重新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
2024-10-25 19:22
证券代码:688433 证券简称:华曙高科 公告编号:2024-046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重新签订募集资金 专户存储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2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华曙高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421号), 公司公开发行面值为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4,143.2253万股,发行价格为26.66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1,104,583,864.98元,扣除发行费用81,249,479.62元(不含增值税)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023,334,385.36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天健验〔2023〕2-1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账户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 专户管理,并由公司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储存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 ...
华曙高科: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李琳
2024-10-25 19:22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 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的相关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 定(如适用);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李琳为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 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 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湖 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 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 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 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独立董事任前培训 证明以及独立董事后续培训,并取得相关证明。 二、被提名人任职 ...
华曙高科: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2024-10-25 19:22
证券代码:688433 证券简称:华曙高科 公告编号:2024-045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 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 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 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含背书转让支付,下同)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即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 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保荐机构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对上述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2月27日出具的《关于同意湖南华曙高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华曙高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024-10-25 19:22
证券简称:华曙高科 证券代码:688433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二○二四年十月 声 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 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 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 来源为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从二级 市场回购和/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 ...
华曙高科: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0-25 19:22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于2024年10月25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18日 以通讯方式送达至全体监事。本次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昕彦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证券代码:688433 证券简称:华曙高科 公告编号:2024-041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在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 有违反保 ...
华曙高科: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2024-10-25 19:22
证券代码:688433 证券简称:华曙高科 公告编号:2024-050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大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 曙高科")股东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国投创业基金")持有华曙高科股份 34,246,4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27%, 为其在公司 IPO 之前取得的股份,且已于 2024 年 4 月 17 日起解除限售并上市 流通。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国投创业基金计划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 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 股份合计不超过 8,283,376 股,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合计不超过 2%。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4,141,688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不超过 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 ...
华曙高科: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024-10-25 19:22
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 法律意见书 致: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三)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必备文件之一,随 其他申请材料一起上报或公开披露,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 任。 (四)本所出具法律意见是基于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 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自然人已向本所提供了本所认为出具法律意见所必需 的、真实、完整、有效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言,并无隐瞒、虚假或 重大遗漏之处,所有资料上的签名及/或印章均系真实、有效。 2 (五)本所在出具法律意见时,对于法律专业事项履行了法律专业人士特别的注 意义务,对会计、评估、资信评级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履行了普通人的一般注意义务。 (六)对于本所出具法律意见至关重要而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 根据公司、有关政府部门以及其他相关机构、组织或个人出具的证明出具意见。对从 国家机关、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级 机构、公证机构等独立第三方机构取得的证据资料,本所在履行一般注意义务后,直 ...
华曙高科: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10-25 19:22
激励计划基本信息 - 采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方式,标的股票来源为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定向发行A股普通股[17] - 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4,973,983股,约占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2010%[18] - 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18] 激励对象与价格 - 核心技术人员获授230,372股占4.6315%,其他激励对象获授4,743,611股占95.3685%[19] -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25元/股,依据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50%确认[23][24] 时间安排 - 激励计划有效期自授予日起最长不超过36个月[25] - 授予日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需在60日内授予并公告,否则计划终止[26] -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分两批归属,比例均为50%[29] 条件限制 - 授予和归属条件为公司和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32][33][34][35][36] - 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获授股票未超公司总股本1%[20] - 全部有效期内激励计划所涉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20%[21] 考核目标 - 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2025 - 2026年,分年度考核并归属[39] - 2025年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增长率不低于10.00%[40] - 2026年以2023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增长率不低于20.00%[40] 交易均价 - 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为10.25元/股[56] - 计划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为9.84元/股[56] - 计划草案公告前60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为9.09元/股[56] - 计划草案公告前120个交易日公司标的股票交易均价为10.06元/股[57] 任职期限 - 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获授各批次在归属前应满足12个月以上任职期限[64]
华曙高科(688433) - 2024 Q3 - 季度财报
2024-10-25 19:22
财务业绩 - 2024年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117,877,423.68元,同比下降9.57%[2] - 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344,907,322.53元,同比下降7.09%[2] - 2024年第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898,069.49元,同比下降64.05%[2] - 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3,798,757.57元,同比下降39.85%[2] - 2024年第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0264元,同比下降63.93%[2] - 2024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1059元,同比下降42.45%[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64.0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下降49.73%[8] - 基本每股收益同比下降63.93%[8]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3.45亿元[16]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成本为1.80亿元[16]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4.03亿元[16] - 2024年前三季度营业利润为43,619,482.11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3.4%[18] - 2024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43,798,757.57元,较上年同期下降39.9%[18] - 2024年前三季度基本每股收益为0.1059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2.5%[19] 现金流 - 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3,481,962.02元[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净流入增加2,820.22万元[8] - 2024年前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3,481,962.02元,较上年同期有所改善[20] - 2024年前三季度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0,072,374.55元,主要用于购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20] - 公司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为29.08亿元人民币[21] - 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9.01亿元人民币[21] - 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6.21亿元人民币[21] - 公司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为91.09亿元人民币[21] 研发投入 - 2024年第三季度研发投入为28,073,749.93元,占营业收入的23.82%,同比增加7.00个百分点[2] - 2024年前三季度研发投入为69,041,305.97元,占营业收入的20.02%,同比增加3.67个百分点[2]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增加7.00个百分点[8]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研发投入为1.28亿元,占营业收入的37.1%[16] - 2024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为56,951,926.49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3.1%[18] 股东情况 - 公司前10名股东中湖南美纳科技有限公司持股40.07%[9][10] - 公司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湖南兴旺建设有限公司持有9,088.49万股[10] - 公司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国投(上海)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国投(上海)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持有3,424.64万股[10] - 公司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华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538.99万股[10] - 公司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寿光市华韵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420.95万股[10] 资产负债情况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应收账款为3.1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41.3%[13]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存货为3.43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3.7%[13]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在建工程为3.4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87.7%[13]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合同负债为9586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1.4%[13]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9.21亿元[15] -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毛利率为47.9%[16] 其他 - 2024年第三季度非经常性损益为-1,259,287.73元[5][6] - 2024年前三季度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22,916,043.39元[20] - 2024年前三季度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114,140,600.67元,较上年同期增加12.6%[20] - 公司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21] - 公司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1亿元人民币[21] - 公司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为104.38亿元人民币[21] - 公司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为3.98亿元人民币[21] - 公司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为2.23亿元人民币[21] -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已公告[22]
华曙高科: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吴宏
2024-10-25 19:22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 财务、管理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以及公 司规章的要求: (四)中共中央纪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 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如适用); 科创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本人吴宏,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 定(如适用); (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自律监管规则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的相关规定; (五)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 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