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曙高科(688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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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曙高科(688433) -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7 19:49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 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 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科 创板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以及《湖南华 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 义务。 第三条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 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输送利益或者调节财务指标, 不得以任何方式隐瞒关联关系。公司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关联人以垄断采购或 销售渠道等方式干预公司的经营,损害公司利益。 第四条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滥用权利,不 ...
华曙高科(688433) -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7 19:49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行为的管理,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应建立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和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对 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 第四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公 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适用本制度。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系指公司通过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包括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 司债券等)以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的资金,但不包括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募集的资金。募集的资金须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验并出具验 资报 ...
华曙高科(688433) -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7 19:49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步明确相关办理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 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湖 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三) 新任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通过其任职事项后2个交易日内;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经理、副 ...
华曙高科(688433) -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7 19:49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等) 的股东请求时;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 规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 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举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 生之日起两个月以内召开临时股东会: (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 之二时;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统称"法律法规"),以及《湖南 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 ...
华曙高科(688433) -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7 19:49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包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保, 以及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 留置和定金等。担保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综合授信额度、信用证或保函业 务等。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担保总额是指包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及 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之和。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 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规范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下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对外担保风险,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证 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下统称"法律法规") 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 ...
华曙高科(688433) -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7 19:49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为实现扩大生产经营规模的战略,达 到获取长期收益为目的,将现金、实物、无形资产等可供支配的资源投向其他组 织或个人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新建全资子公司、向子公司追加投资、与其 他单位进行联营、合营、兼并或进行股权收购、转让、项目资本增减、证券投资 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按照投资期限的长短,公司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主要指公司仅为获取短期投资收益为目的而购入的能随时变现且 预计持有时间不超过一年的投资,包括各种股票、债券,基金、分红型保险及其 他资产管理产品; 长期投资主要指投资期限超过一年,不能随时变现或不准备变现的各种投资, 包括股票、债券、股权和其他投资等。其中,股权投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 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和管理,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 投资安全,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等法律、法 ...
华曙高科(688433) -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8-27 19:49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信息 披露行为,正确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 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中提及"信息"系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投资决策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息;本制度中 提及"披露"系指在规定的时间在规定的媒体、以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布信 息,并送达监管部门备案。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以下人员和机构: (一)公司董事和董事会; (五)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和持股 5%以上的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六)其他负有信息披露义务的机构或人员。 本制度所称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实 际控 ...
华曙高科(688433) -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08-27 19:49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投 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以下简称"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 的了解与认同,建立良好的沟通关系,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 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是指公司通过便利股东权利行使、信息披露、互 动交流和诉求处理等工作,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 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企业整体价值,实现尊重投资者、 回报投资者、保护投资者目的的相关活动。 第三条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 合规性原则。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在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 基础上开展,符合法律、法 ...
华曙高科(688433) -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27 19:49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改善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保持核心管 理团队的稳定性,有效地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 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 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和董事会秘书。 第三条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司各岗位薪酬体现各岗位及其职级对公司的价值,体现职责、权利、 贡献、利益相一致的原则; (三)按绩效考核标准、流程体系原则;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股东会负责审 议董事的薪酬。 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等相关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 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 ...
华曙高科(688433) -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2025-08-27 19:49
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内部审计工作,充分发挥内部审计在完善公司治理、促进内部控制有效运行、加 强公司风险管理等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 计工作的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湖南华曙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对公司的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 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企业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 内部审计部门应当保持独立性,不得置于财务部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 署办公。 第五条 审计人员应具有与内部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技能和实践经验, 了解审计范围内的业务,并通过后续教育和职业实践等途径,学习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 专业知识、技术方法和审计实务的发展变化,保持和提升专业工作能力。 第六条 审计人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 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