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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翔金泰(688443) -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10-30 18:49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所有股东充分行使选举董事的权利,维护中小股东利 益,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及《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并参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特制定《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累 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含独立董 事,不含职工代表董事)时,股东所持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 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的一种投票制度。即每位股东拥有的选票数 等于其所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票数乘以其有权选出的董事人数的乘积,每位股东 可以将其拥有的全部选票投向某一位董事候选人,也可以任意分配给其有权选举 的所有董事候选人,或用全部选票来投向 ...
智翔金泰(688443) -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30 18:49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 划,提高业务发展水平与能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 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 及《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 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含 1 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经战略委员会委员过半数 推选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若公司董事长当选为战略委员会委员,则由董 事长担任。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 ...
智翔金泰(688443)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0-30 18:49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 外担保行为,控制公司经营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法典》《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的对外担保系指公司及其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子公司(以 下简称"控股子公司")以第三人的身份为债务人对于债权人所负的债务提供担 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公司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 对外担保包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第四条 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是对外担保的决策机构,公司一切对外担保行 为,须按程序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批准。 未经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的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视同公司行为,其对外担保应执行本制度。 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应先按规定报由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后, 再由控股子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做具体决议。 1 ...
智翔金泰(688443) -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30 18:49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程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 第十条 提名委员会应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选举委员的提案获得通过后,新任委员在董事会会议结束后立即就任。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并 经提名委员会委员过半数推选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 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 据本工作细则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
智翔金泰(688443) -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10-30 18:49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对外投资活动的内部控制,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对外投资风险,保障对外投 资安全,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对外投资,是指公司以现金、实物资产和无形资产等 作价出资,进行设立、并购企业(包括新设、参股、并购、重组、股权置换、股 份增持或减持等)、股权投资、委托管理以及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形式进行 的各项投资活动。但是,购买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的除外。 第三条 本制度中的公司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及控制,能够以货币计量的, 并且能够产生效益的经济资源,包括由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递延资产以及其他资产等构成的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四条 公司所有对外投资行为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及产业政策,符合公 司长远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有利于拓 ...
智翔金泰(688443)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0-30 18:49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 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 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理性 和公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 第三条 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应当根据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公司章程》 及本制度的有关要求对关联交易实施管理。 第二章 关联人与关联交易的认定 第四条 公司的关联人,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三)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四)与上述第(一)、(二)、(三)项所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 成 ...
智翔金泰(688443) -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0-30 18:4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对上市公司财务信息、内部控制、内外部审 计等工作的监督作用,健全上市公司内部监督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市公司审计 委员会工作指引》《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依法履行《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 主要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 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和履职保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委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 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并经审计委员会成员过半数推选 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良 好的职业操守,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责,切 ...
智翔金泰(688443) - 2025 Q3 - 季度财报
2025-10-30 18:25
证券代码:688443 证券简称:智翔金泰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 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 | 本报告期比 | | 年初至报告 | | --- | --- | --- | --- | --- | | 项目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增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期末比上年 | | | | 减变动幅度 | | 同期增减变 | | | | (%) | | 动幅度(%) | | 营业收入 | 162,163,555.96 | 1,199.8 ...
智翔金泰(688443) -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0-30 18:22
证券代码:688443 证券简称:智翔金泰 公告编号:2025-047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 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庆智翔金泰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于同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的部分子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情况如下: 一、取消公司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 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 ...
生物制品板块10月27日涨0.33%,智翔金泰领涨,主力资金净流出3.45亿元
证星行业日报· 2025-10-27 16:25
板块整体表现 - 10月27日生物制品板块整体上涨0.33%,表现弱于上证指数(上涨1.18%)和深证成指(上涨1.51%)[1] - 板块内个股表现分化,智翔金泰以6.58%的涨幅领涨,而*ST四环下跌4.62%领跌[1][2] - 从资金流向看,当日生物制品板块主力资金净流出3.45亿元,但游资和散户资金分别净流入6848.58万元和2.77亿元,显示资金面存在分歧[2] 领涨个股表现 - 智翔金泰收盘价为30.11元,涨幅为6.58%,成交量为8.74万手,成交额为2.61亿元,主力资金净流入2013.70万元,净占比7.73%[1][3] - 荣昌生物收盘价为93.79元,涨幅为4.00%,成交量为6.77万手,成交额为6.37亿元[1] - 甘李药业收盘价为71.52元,涨幅为3.91%,成交量为12.97万手,成交额为9.21亿元,主力资金净流入1.03亿元,净占比11.13%[1][3] 领跌个股表现 - *ST四环收盘价为2.48元,跌幅为4.62%,成交量为28.47万手,成交额为7153.59万元[2] - 华兰股份收盘价为19.55元,跌幅为2.98%,成交量为8.95万手,成交额为1.76亿元[2] - 长春高新收盘价为116.14元,跌幅为1.44%,成交量为10.80万手,成交额为12.68亿元[2] 个股资金流向 - 康希诺获得主力资金净流入1532.13万元,净占比13.09%,同时游资也净流入1084.72万元,净占比9.27%[3] - 百奥泰主力资金净流入1033.93万元,净占比高达17.88%[3] - 通化东宝主力资金净流入2424.14万元,净占比为9.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