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迅股份(688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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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迅股份:龙迅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4年6月修订)
2024-06-28 18:17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在年度审计的同 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鉴证。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建立健全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内容 进行明确规定,确保该制度的有效实施并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第五条 未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或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而未履行法定批准程序, 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赔 偿在内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占用或者挪用公司募集资 金,不得利用公司募集资金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获取不正 1 当利益。 第七条 保荐机构应当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 作。 第八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本公司的子公司或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施的, 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本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 的管理和使用,提 ...
龙迅股份:龙迅股份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6-28 18:17
证券代码:688486 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4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4 年 7 月 15 日 至 2024 年 7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7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召开日期时间:2024 年 7 月 15 日 14 点 30 分 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宿松路 3963 号智能科技园 B3 栋龙 迅股份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 ...
龙迅股份:龙迅股份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4年6月修订)
2024-06-28 18:17
第一章 总则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关联方 的交易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关联交易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的原则,不 得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第三条 公司应当采取措施规范关联交易,减少和避免关联交易。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第四条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三)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四)本条第(一)至(三)项所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 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 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五)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六)直接或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其 他主要负责人; (七)由本条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关联法人或关联自 ...
龙迅股份:龙迅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6月修订)
2024-06-28 18:17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 事和决策行为,保障董事会的高效运作和科学决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董事会议 事规则。 第二章 董事 第二条 凡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于不得担任董 事的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董事。 第三条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但是连续任 职不得超过六年。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 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
龙迅股份:龙迅股份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4年6月制定)
2024-06-28 18:17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选聘 (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行为,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 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 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聘任 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公司聘任会计 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的,可以比照本制度执 行。 第三条 公司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 "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公司不得在董 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业务。 第二章 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要求 第四条 ...
龙迅股份:龙迅股份公司章程(2024年6月修订)
2024-06-28 18:17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二〇二四年六月 | 第一章 | 总则 | 2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3 | | 第三章 | 股份 | 3 | | 第一节 | | 股份发行 3 | | 第二节 | | 股份增减和回购 4 | | 第三节 | | 股份转让 6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7 | | 第一节 | | 股东 7 | | 第二节 | |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9 | | 第三节 | | 股东大会的召集 13 | | 第四节 | | 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 14 | | 第五节 | | 股东大会的召开 16 | | 第六节 | |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19 | | 第五章 | 董事会 | 24 | | 第一节 | | 董事 24 | | 第二节 | | 董事会 28 | | 第三节 |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34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4 | | 第七章 | 监事会 | 36 | | 第一节 | | 监事 36 | | 第二节 | | 监事会 37 | | 第八章 |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 ...
龙迅股份:龙迅股份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6月修订)
2024-06-28 18:17
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 作,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 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龙迅半导体(合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 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 ...
龙迅股份:龙迅股份关于制定、修改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4-06-28 18:17
会议决策 - 2024年6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1] - 审议通过《关于制定、修改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1] 制度相关 - 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1] - 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多项管理制度[1] - 相关制度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2]
龙迅股份:龙迅股份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4-06-28 18:17
分红转增 -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4.00元(含税),每10股转增4.8股[1] 股本变更 - 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69,264,862元增加至人民币102,280,590元[2] - 公司股份总数由69,264,862股增加至102,280,590股[2] - 《公司章程》修改后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228.0590万元[4] - 《公司章程》修改后公司股份总数为10,228.0590万股[4] 重大事项决策 - 公司连续12个月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相关事项或担保金额累计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大会特别决议通过[5] 候选人提名 - 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外的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5] - 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5] - 监事候选人中的股东代表由监事会、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提出[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提案向股东大会提董事和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名单,提案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前至少十日送达董事会[6] - 提名人提董事、监事候选人提案,最迟应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以前书面提案向召集人提出[6] 会议记录保存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8] - 监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9] 利润分配与章程修改 - 董事会提出的调整利润分配政策议案需经董事会半数以上董事表决通过[9][10]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0] - 公司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0] 其他规定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10]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等至少一家报纸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为信息披露媒体[10] -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0] -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11] -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指定人员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等事宜[11] 委员会规定 - 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7,8] -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8] 股利派发 - 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9]
龙迅股份:龙迅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2024-06-03 19:46
证券代码:688486 证券简称:龙迅股份 公告编号:2024-040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将在未来 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 人民币 88.00 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 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 万元(含),不 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含)。本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2 月 7 日、2024 年 2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迅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暨公司"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龙 迅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