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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联新材: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8月)
2023-08-24 19:42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规范运作中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下称《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规 则》)、《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 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 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 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 利益 ...
瑞联新材:监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8月)
2023-08-24 19:42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本公司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 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和《西安瑞联新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包括 2 名股东代表和 1 名公司职 工代表,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 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第三条 监事每届任期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连任。 第四条 公司董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五条 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规行使下列职权: (1) 对董事会于每个会计年度所出具的各种会计报表(包括营业报告书、 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进行检查审核,将其书面审核 意见制成报告书经监事会表决后向股东大会报告; (2) 检查公司业务及财务状况,审核帐本和文件; (3) ...
瑞联新材: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3-08-24 19:42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7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 会议通知和相关材料于 2023 年 8 月 1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 赫雪华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西安瑞联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 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已对《2023 年半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保证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
瑞联新材: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8月)
2023-08-24 19:42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1 第一条 为强化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和 监督功能,做好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 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西安 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的规定, 公司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 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半数以上,且至少有一名 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或二分之一以上的独立董 事提名,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主任委员应为会计专业人士担任的独立董事。 主任委员作为召集人负责主 ...
瑞联新材:公司章程(2023年8月)
2023-08-24 19:42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上市公司")系依照 《公司法》《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系由原西安瑞联近代电子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成立的股 份有限公司,在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统一信用代码 91610131628053714D。 公司于 2020 年 7 月 28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首次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755 万股。于 2020 年 9 月 2 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下称"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 中文全称: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全称:Xi'an Manareco New Materials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二路副 71 号 邮政编码:710077 第六条 ...
瑞联新材: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8月)
2023-08-24 19:42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可以由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经理或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不设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1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宗旨 为了完善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规范本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 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上市 规则》)及《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是公司的法定代表机构、常设权力机构和决策机构, 行使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并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会议是董事会议事的主要形式。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 董事职责的基本方式。 第四条 董事会成员构成 公司董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 ...
瑞联新材: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3年8月)
2023-08-24 19:42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保证公司 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 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 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西安瑞联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担保原则 1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或公司控股的子公司为他人提供的担 保,包括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 押或质押。具体种类包括银行借款担保、银行开立信用证担保、银行 承兑汇票担保及开具保函的担保等。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由 公司统一管理。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得对外提供担保。未经公司批准, 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 ...
瑞联新材: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8月)
2023-08-24 19:42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 应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依照相关规定,报告公司所 在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上海证券 1 第一条 为促进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规范运作,提高股东 大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和权限,保证股 东大会规范、高效、平稳运作及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下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下称《上市规则》)及《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 《公司章程》)等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 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第三条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应当在《公司法》《证券法》等 ...
瑞联新材: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8月)
2023-08-24 19:42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 1 页 共 5 页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 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 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制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方案并进行考核;负责制订、审查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 由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由总经理提 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实际履行上述职务的人员。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 ...
瑞联新材: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2023-08-24 19:42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 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相关情况 公司根据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实施权益 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公 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转增 4 股。该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实施完毕,本次转增 后公司总股本由 9,839.8696 万股变更为 13,751.0945 万股,注册资本由 9,839.8696 万元变更为 13,751.0945 万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证券代码:688550 证券简称:瑞联新材 公告编号:2023-049 西安瑞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