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目星(688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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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目星: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2023-10-18 18:38
本次延期换届选举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将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尽快 完成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将 于2023年10月18日任期届满。鉴于公司新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 提名工作尚在积极推进中,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相关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 司董事会、监事会换届工作将适当延期,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任期也将相应顺延。 在公司新一届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全 体成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继 续履行相应职责和义务。 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3-073 海目 ...
海目星: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公告
2023-10-16 18:02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3-072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2023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2023- 030)、《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2023-038)。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 截至2023年10月16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 回购公司股份2,284,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1.1202%,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087,090.66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 ...
海目星: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公告
2023-10-10 16:10
二、实施回购股份进展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3年10月10日,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目星"或"公司")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165,500股,占公司总 股本203,962,000股的比例为1.0617%,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45.74元/股,最低价为40.90元 /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5,087,655.70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信息 2023年6月2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 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高于人民币 ...
海目星: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海目星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09-27 17:26
锦 天 城 律师事务 所 ALLBRIGHT LAW OFFICES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 11、12 层 邮政编码: 200120 电话: 021-20511000 传真: 021-20511999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其他 规范性文件以及《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 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 ...
海目星: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09-27 17:26
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3-070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9 月 2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鹭湖社区观盛五路科姆龙科技园 B 栋三楼海目星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 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0 | |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10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66,011,262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66,011,262 | | 3、出席会 ...
海目星_7-1 关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
2023-09-19 17:22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 审核问询函之回复报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二〇二三年九月 | | | 目录 2 | | --- | --- | --- | | 问题 | 1、关于本次募投项目必要性 | 3 | | 问题 | 2、关于前次募投 | 49 | | 问题 | 3、关于财务性投资 | 59 | | 问题 | 4、关于融资规模与效益测算 | 78 | | 问题 | 5、关于收入增长及毛利率 | 116 | | 问题 | 6、关于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 | 165 | | 问题 | 7、关于存货 | 184 | | 问题 | 8、关于其他 | 218 | | 问题 | 8.1、关于负债 | 218 | | 问题 | 8.2、关于违法违规 | 230 |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出具的《关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目星"、"发行人"或"公 司")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
海目星_7-3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A股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2023-09-19 17:22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关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 补充法律意见书(二)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 501 号上海中心大厦 11/12 层 电话:021-20511000 传真:021-20511999 邮编:200120 | 声明事项 3 | | --- | | 释 义 4 | | 第一部分 对《法律意见书》《律师工作报告》的披露更新 7 | | 一、本次发行的批准和授权 7 | | 二、本次发行的主体资格 7 | | 三、本次发行的实质条件 7 | | 四、发行人的设立 11 | | 五、发行人的独立性 11 | | 六、发行人的发起人和股东 11 | | 七、发行人的股本及演变 12 | | 八、发行人的业务 13 | | 九、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22 | | 十、发行人的主要财产 28 | | 十一、发行人的重大债权债务合同 38 | | 十二、发行人补充核查期间内重大资产变化及收购兼并 39 | | 十三、发行人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39 | | 十四、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 39 | | 十五、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
海目星_7-2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说明
2023-09-19 17:22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7-2-1 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说明 信会师函字[2023] 第 ZI447 号 关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7 月 12 日下发的《关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 〔2023〕173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已收悉。立信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会计师"、"发行人会计师"或 "本所")作为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目 星"、"发行人"、"申请人"、"上市公司"或"公司")本次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的审计机构,对问询函中提到的要求会计师核查 说明: 1、如无特别说明,本问询回复中所涉及的简称或释义与《募集说明书》中相同。 2、本问询问题的回复中若出现总计数尾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 入所致。 3、本所没有接受委托审计或审阅 2023 年 1 月至 6 月期间的财务报表,以下所述的核查 7-2-2 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说明 信会师函字[2023]第 ZI447 号 的问题进行了审慎 ...
海目星: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2023-09-18 17:5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海目 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目星"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负责海目星上市后的持续 督导工作,并出具本持续督导半年度跟踪报告。 |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实施情况 | | --- | --- | --- | | 1 | 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持续督导工作制度,并针对具体 | 保荐机构已建立健全并有 | | | 的持续督导工作计划制定相应的工作计划 | 效执行了持续督导制度, | | | | 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计划 | | 2 |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在持续督导工作开始前, 与上市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明确双方在持续督导 | 保荐机构已与海目星签订 | | | | 承销及保荐协议,该协议 | | | 期间的权利义务,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 | 明确了双方在持续督导期 | | | | 间的权利和义务 | | 3 | 持续督 ...
海目星: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2023-09-15 18:31
证券代码:688559 证券简称:海目星 公告编号:2023-067 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 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相关业务规定,海目星激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14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完成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股份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6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