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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动联科(688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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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动联科: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26 20:48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通过对拟聘任董事会秘书候选人的背景、工作经历的了 解,我们认为其具备任职相关岗位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专业 知识和能力,未发现其存在被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未发 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形;有关审议及决策程序充分、恰当, 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则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 意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事项。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等有关规定,作为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本人出席了公司在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以下简称"董事会会议"),在查阅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了解相关情况后对相 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独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通过对拟聘任公司总经理候选人的背景、工作经历的了 解,我们认为其具备任职相关岗位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具备履行相关职责的专业 知识和能力,未发现其存在被证 ...
芯动联科: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10-26 20:48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十街 电话: 010-88004488/66090088 传直: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国枫律股字[2023]A0528 号 致: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 并见证贵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 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 ...
芯动联科: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2023-10-26 20:48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截至授予日)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涉及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分公司、控股子 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 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所有激励对象均与公司存在聘 用或劳动关系。 3、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批准的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相符。 4、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证券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 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
芯动联科:《公司章程》
2023-10-26 20:48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2023 年 10 月 | 第一章 | 总 | 则 1 | | --- | --- | --- | | 第二章 | | 经营宗旨和经营范围 2 | | 第三章 | 股 | 份 2 | | 第四章 | | 股东和股东大会 5 | | 第五章 | | 董事会 21 | | 第六章 | |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29 | | 第七章 | | 监事会 31 | | 第八章 | |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33 | | 第九章 | 通 | 知 37 | | 第十章 | |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38 | | 第十一章 | | 修改章程 40 | | 第十二章 | | 附 则 41 |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 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有关规定成 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芯动联科: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0-26 20:48
证券代码:688582 证券简称:芯动联科 公告编号:2023-026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0 月 26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 1 号院 1 号楼泰富酒店 V3 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 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6 | | --- | --- | | 普通股股东人数 | 16 |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 275,856,585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 275,856,585 |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 68.9624 | | 比例(%) | | |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 68.9 ...
芯动联科: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3-10-26 20:48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证券代码:688582 证券简称:芯动联科 公告编号:2023-031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3 年 10 月 26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267.37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安徽 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本总额的 0.67%。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 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 2023 年 10 月 26 日为首次授予日,并同意以 26.74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59 名激励 对象授予 26 ...
芯动联科: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3-10-26 20:48
公司简称:芯动联科 证券代码:688582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 3 | 一、释义 | | --- | --- | | 4 | 二、声明 | | 5 | 三、基本假设 | | 6 |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 | 五、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8 | | | 9 | 六、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情况 | | 11 | 七、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说明 | | 12 | 八、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 | | 九、实施本激励计划对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的说明 13 | | | 14 | 十、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意见 | | 15 | (一)备查文件 | | 15 | (二)咨询方式 |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一、释义 | 芯动联科、本公司、公 | 指 |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含分公司、控股子公司) | | --- | --- | --- | | 司、上市公司 | | | | 财务顾问、独立财务顾问 | 指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 ...
芯动联科: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2023-10-26 20:48
证券代码:688582 证券简称:芯动联科 公告编号:2023-027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0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并于 2023 年 10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 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结算")查询,公司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在草案公开披露前 ...
芯动联科:《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0-26 20:48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 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等专门委员会的,独立董事应当在审计 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 成员应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且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 业人士。 第三条 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得低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 1 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 ...
芯动联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至授予日)
2023-10-26 20:48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截至授予日)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分配情况 | | | | | 获授的限制 | 占授予限制 | 占本激励计划 | | --- | --- | --- | --- | --- | --- | --- | | 序号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性股票数量 | 性股票总数 | 公告时股本总 | | | | | | (万股) | 的比例 | 额的比例 | |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 | | | | | | 1 | 林明 | 中国 | 董事、总经理、董 | 15.77 | 4.72% | 0.04% | | 事会秘书 | | | | | | | | 2 | 张晰 | 中国 | 董事、副总经理、 | 20.90 | 6.25% | 0.05% | | 泊 | | | 核心技术人员 | | | | | 3 | 胡智 | 中国 | 董事、副总经理 | 15.52 | 4.64% | 0.04% | | 勇 | | | | | | | | 4 | 华亚 | 中国 | 董事、副总经理、 | 15.68 | 4.69% | 0.04% | | 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