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芯动联科: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暨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1%的提示性公告
2024-11-25 17:41
股权变动 - 截至2024年11月14日,北方电子研究院持股2400万股,占总股本5.99%[4] - 2024年11月7日,公司总股本增加,电子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19.97%[8] - 2024年11月25日,电子院询价转让减持400.7万股,占总股本1%[8] - 本次权益变动后,电子院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降至18.97%[5] - 北方电子研究院转让后持股1999.3万股,占总股本4.99%[12] - 安徽北方微电子研究院集团转让后持股5600万股,占总股本13.98%[12] 转让情况 - 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37.91元/股,转让400.7万股[5][17] - 询价转让价格下限不低于2024年11月15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70%[16] - 《认购邀请书》送达123家机构投资者,收到18份《认购报价表》,17份有效[16] - 最终10家投资者获配,受让方无未认购和持股权益变动[17][18] 受让方信息 - 诺德基金受让164.3万股,占总股本0.41%,限售6个月[14] - 南京盛泉恒元受让64万股,占总股本0.16%,限售6个月[14]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凌顶受让38万股,占总股本0.09%,限售6个月[14] 合规说明 - 本次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18] - 询价转让过程遵循公平公正原则,符合监管和法规要求[18][19]
芯动联科: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2024-11-25 17:41
股权信息 - 截至2024年11月14日,北方电子研究院持股24,000,000股,占比5.99%[2] - 本次拟询价转让股数上限4,007,000股,占比1.00%[3] 转让价格 - 询价转让价格下限不低于前20交易日均价70%[6] - 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37.91元/股[13] 交易情况 - 交易金额151,905,370.00元[13] - 受让方为10家投资机构[14] 时间节点 - 2024年11月16日公告《询价转让计划书》[18] - 2024年11月26日公告《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18] 合规情况 - 转让过程遵循公平、公正原则,符合监管要求[23]
芯动联科: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11-22 17:19
业绩说明会安排 - 2024年12月3日16:00 - 17:00举行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2][4] - 地点为上证路演中心,方式为网络互动[2][4] 提问征集 - 2024年11月26日至12月2日16:00前可预征集提问[2][5] 参会人员 - 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林明,财务总监白若雪,独立董事李尧琦参加[5] 联系信息 - 联系部门为董事会办公室,电话010 - 83030086,邮箱ir@numems.com[6] 会后查看 - 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通过上证路演中心查看情况及内容[6]
芯动联科: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11-19 19:16
股份登记与流通 - 2024年11月7日完成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一批次股份登记工作[1] - 2024年11月13日该部分股份上市流通[1] 股份与资本变更 - 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新增股份59.64万股[1] - 公司股份总数由40,001万股增至40,060.64万股[1] - 公司注册资本由40,001万元变更为40,060.64万元[1] 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注册资本为40,060.64万元[2] - 《公司章程》修订后公司股份总数为40,060.64万股[3] -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2024年11月2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3] 其他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521万股[3] - 本次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3]
芯动联科:《公司章程》
2024-11-19 19:16
上市信息 - 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521万股[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60.64万元[6] - 公司股份每股面值为1元人民币[15] - 公司股份总数为40060.64万股,均为普通股[13] 股东认购 - MEMSLink Corporation认购股份8080.00万股,认购比例23.4339%[12] - 北方电子研究院有限公司认购股份8000.00万股,认购比例23.2019%[12] - 北京芯动联科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认购股份5392.00万股,认购比例15.6381%[12] 股份收购与转让 - 减少注册资本情形收购股份,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17] - 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等情形收购股份,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17] - 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情形收购股份,合计持有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者注销[17]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21]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董监高、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1]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收回收益,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21] - 股东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规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2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26]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请求后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2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28]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9]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等情形,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9]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9] - 董事会收到提议/请求后,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42][4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47]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48] -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时间有规定[49]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确认后不得变更[49]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50] - 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56]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8] 董事与独立董事 - 董事会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60] -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60]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1/2[67]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职,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68] - 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三年,连续任期不得超6年[73]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73] - 董事会由六名董事、三名独立董事组成[75] 董事会 -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决议、制订方案等多项职权[75][76]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需提前10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7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79]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特殊或紧急情况除外[79]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80]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81] 其他管理 - 公司设总经理1名,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83] - 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84] - 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78]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90]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91] - 监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92]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报等[95]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5]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额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96] - 股东大会决议后,董事会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98] - 重大投资或支出有界定标准[99] - 不同阶段现金分红比例有规定[100] - 董事会制定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并可征集中小股东意见提提案[104] - 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变更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03] 其他事项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由股东大会决定[108]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事先通知[108] - 公司通知以邮件方式送出,自交付邮局之日起第5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110] - 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12][113]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116]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116] - 清算组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有时间规定[117] - 公司目前无控股股东[123] - 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生效[124][125] - 有三种情形公司应修改章程[120][121] - 清算组清理财产发现不足清偿债务应依法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118] -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相关部门确认、报送并申请注销登记[118]
芯动联科:《舆情管理制度》
2024-11-19 19:16
舆情管理架构 - 公司成立舆情工作组,董事长任组长,董秘任副组长[6] -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媒体信息管理和监控[6][7] - 下属分子公司设舆情信息联络人[8] 舆情分类与处理 - 舆情分重大和一般两类[9] - 处理原则为快速反应、协调宣传、主动承担[10][11] 舆情报告与处置 - 报告先报董办,涉不稳因素报监管[12] - 一般舆情由组长和董秘灵活处置[13] - 重大舆情工作组开会决策[14] 保密责任 - 违反保密义务公司将处分并追责[17]
芯动联科: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俞高)
2024-11-19 19:16
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俞高为安徽芯动联 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 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 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 事任职资格,与安徽芯动联科微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 的关系,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会计、财务、管理等履行独 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 (六)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 意见》的相关规定;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等的 相关规定;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 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 (九)《银 ...
芯动联科: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俞高)
2024-11-19 19:16
人员提名 - 俞高被提名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独立性条件 - 直接或间接持股1%以上等三类人员不具备独立性[4] 不良记录条件 - 近36个月受证监会处罚等两类人员有不良记录[6] 任职合规情况 - 俞高兼任境内上市公司未超三家且连续任职未超六年[6] 人员资质 - 俞高具备五年以上独董工作经验及注册会计师资格[2][7]
芯动联科: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11-19 19:16
股东大会信息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12月5日14点召开[3] - 会议地点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A座19层1901号[3] -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为2024年12月5日[3] 议案相关 - 本次审议选举独立董事议案,应选1人[5] - 议案于2024年11月20日披露[5] 时间登记 - 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11月29日[11] - 会议登记时间为2024年12月4日[12] 投票规则 - 股东每持有一股拥有与应选人数相等投票总数[22] - 投资者可集中或分散投票给候选人[23]
芯动联科: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核意见
2024-11-19 19:16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俞高任职资格[1] - 俞高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要求[2] - 公司同意提名俞高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审议[2] 候选人情况 - 俞高未持股,与公司其他董监高及大股东无关联[1] - 俞高无违规违法等不良情形[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