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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力科技: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6-20 20:24
利润分配方案 - 公司拟实施差异化分红方案,以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1][2] - 截至公告日公司总股本179,378,265股,扣除回购账户后参与分配股本176,269,588股,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2,880,876.40元(含税)[2] - 若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变动,将维持分配总额不变并调整每股分配比例[2] 除权除息计算 - 除权(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前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本次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0[2] - 经摊薄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为0.2948元/股,计算公式为(参与分配股本×0.3元)÷总股本[2] 实施安排 - 股权登记日、除权(息)日、现金红利发放日等关键日期已确定但具体日期未披露[1][4] -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首发限售股已全部解禁转为无限售流通股[4] - 无限售流通股红利通过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派发,宋毅然等特定股东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4] 税收政策 - 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持股超1年免征个人所得税,持股1年以内(含1年)暂不代扣个税,转让时按持股期限补缴(1个月内税负20%,1-12个月税负10%)[5][6] - QFII股东按10%税率代扣企业所得税,税后每股派0.27元[6] - 香港市场投资者按10%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派0.27元,符合税收协定条件者可申请退税[6] - 其他机构投资者自行缴纳所得税,每股实际派发0.30元[7]
西力科技(688616) -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2025-06-20 20:02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 于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市静安区山西北路 99 号苏河湾中心 25-28 楼 邮编:200085 25-28/F, Suhe Centre, 99 North Shanxi Road, Jing'an District, Shanghai, China 电话/Tel: +862152341668 传真/Fax: +862152341670 网址/Website:http://www.grandall.com.cn 2025 年 6 月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致: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力科技"或"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 ...
西力科技(688616) -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2025-06-20 20:00
证券代码:688616 证券简称:西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6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现金红利0.3元 相关日期 | 股权登记日 | 除权(息)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 --- | --- | --- | | 2025/6/26 | 2025/6/27 | 2025/6/27 | 一、 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5 年 5 月 20 日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 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4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回 ...
西力科技(688616) -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标情况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2025-06-04 17:15
证券代码:688616 证券简称:西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5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标情况的自愿性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此次合计中标金额13,082.22万元(含税), 本次中标对公司2025年经营业绩有积极的影响,且不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 风险提示:目前公司尚未与交易对方签订正式合同,合同签署时间及履 约安排尚存在不确定性,该项目总金额、具体实施、履行条款等相关内容均以正 式签署的合同为准。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 响,有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一、中标项目的相关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1、项目名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十一批采购(营销项目第一次 计量设备招标采购) 项目概况: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家电网")于近期在国家 电网有限公司电子商务平台发布了"国家电网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十一批采购 (营销项目第一次 ...
西力科技: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8 18:44
证券代码:688616 证券简称:西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4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德清西力科技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公司股份 7,812,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4.36%,为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宋毅然先生一致行动人。德清西力持有的公司股 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得,已于 其他方式取得:1,302,000股 (以下简称"德清西力") ? 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情况:2025 年 2 月 10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了《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 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2),德清西力计划自该公告披露之日 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 ...
西力科技(688616) -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25-05-28 18:03
股东持股 - 减持前德清西力持股7,812,000股,占比4.36%[3] - 宋毅然持股59,796,000股,占比33.34%[8] - 二者合计持股67,608,000股,占比37.69%[8] 减持情况 - 德清西力计划减持不超260,000股,占比不超0.14%[3] - 减持期2025年3月4日~6月3日,方式为大宗交易[7] - 减持价格10.28元/股,总金额2,672,800元[7] - 减持后德清西力持股7,552,000股,比例4.21%[9]
西力科技(688616) -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2025-05-26 18:16
证券代码:688616 证券简称:西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3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 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减持主体减持前基本情况 1 | | IPO 前取得:4,740,000股 | | --- | --- |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 | | 其他方式取得:948,000股 | 注:其他方式取得系通过公司 2023 年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式获得。 注:本次减持计划仅德清聚源进行减持,不涉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部分减持。 二、减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股东因以下事项披露减持计划实施结果: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公司股东德清聚源科技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德清聚源")系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公司股份 5,688,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3.17%,为公司大股东、董事周小蕾女士一致行动人。德清聚 源持有的公司股份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取得的股份以及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所得,已于 2024 年 3 月 18 日解 ...
西力科技: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证券之星· 2025-05-20 21:22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关于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意见书 致: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力科技"、"公司")委托, 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指派本所律师作为公司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专 项法律顾问,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阅了《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以下简称"《考核办法》")、《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 励对象名单》、公司相关董事会会议文件、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书面说明以 及本所律师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文件,并通过查询政府部门公开信息对相关的事 实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 本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本着审慎性及重要性原则对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文件资料 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对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作出如下声明: 供了本所律师认为制作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 ...
西力科技: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证券之星· 2025-05-20 21:15
主业发展与业务拓展 - 公司制定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推动从单一业务向多元化转型,实现主营业务稳定增长和新产业营收占比提升[1] - 主营业务订单主要来自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招标,研发实力、智能制造水平和履约质量直接影响中标份额[2] - 2024年完成新标准表计和智能网关电能表研发,送检一次性合格且全性能检测得分达99分以上,同时新增智能融合终端和专变终端产品研发[2] - 确保批量交货产品验收合格率达99.95%以上,现场运行无设计缺陷,元器件抽检100%合格[2] - 母公司新增电力通信模块和电力计量用互感器产品研发,子公司拓展一二次融合柱上断路器、环网柜等中高压产品[3] - 新能源子公司聚焦户外移动电源和小动力电池包,2024年完成产品线完善,提升批量出货能力[4] 研发与科技创新 - 2025年立项研究国网24版智能电能表、南网24版智能网关电能表、智能融合终端等新产品[5] - 开发支持故障识别和安全预警的智能型BMS管理系统,提升电池模块化设计可靠性[6] - 申报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级重点研究院,建设智能电表智慧实验室[6] - 加大AI+智能制造融合力度,目标建成省级未来工厂示范企业和国家级智能工厂[6] 投资者回报 - 2024年实施股份回购计划,回购310.87万股占总股本1.73%,成交金额3097.76万元[7] - 2024年度拟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合计派发5288.09万元,占归母净利润80.84%[7] - 上市以来累计现金分红1.96亿元[7] 信息披露与投资者沟通 - 2025年计划开展不少于3次业绩说明会,通过多渠道与投资者保持沟通[8] - 构建常态化价值传播机制,形成"沟通-认同-价值提升"的良性循环[8] 公司治理 - 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董事、监事及高管培训,建立窗口期日常提醒机制[9] - 优化薪酬体系,设置年终绩效激励和科技创新单项奖励,与经营业绩挂钩[10] - 强化制度体系建设,规范内部控制流程,防范经营风险[10]
西力科技: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之星· 2025-05-20 21:13
证券代码:688616 证券简称:西力科技 公告编号: 2025-022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和表决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向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1)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下午 16: 方式召开。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 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新如主持召开,全体与会监事对以下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和 表决并形成了相关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西力智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