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力科技(688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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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力科技(688616.SH):上半年净利润4035.11万元,同比增长8.85%
格隆汇APP· 2025-08-26 17:45
财务表现 - 报告期营业收入2.5亿元 同比下降8.43% [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35.11万元 同比增长8.85% [1]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792.28万元 同比增长25.70% [1] - 基本每股收益0.23元 [1]
西力科技(688616) -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5-08-26 17:43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规范运作,保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保障股东合法权 益,提高股东会议事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 定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八)对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九)审议批准公司《章程》规定的担保事项; (十)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 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 (十三)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者《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 (二)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三)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 ...
西力科技(688616) -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08-26 17:43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 程 2025 年 8 月 | . | 3 | 1 | b | P | | --- | --- | --- | --- | --- | | œ | . | | | | | |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职 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杭州西力电能表制造有限公司整体变更发起设立为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发起人包括德清西力科技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瑞 投科技有限公司、临海市电力实业有限公司、德清聚源科技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宋毅然、周小蕾、陈龙、朱永丰、胡余生、虞建平、杨培勇、徐新如、朱信 洪、舒建华和杨兴,共 15 名。公司在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16719587228W。 第三条 公司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 ...
西力科技(688616) -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08-26 17:43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或买卖本公司股票申报、披露的监督和 管理,进一步明确管理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 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 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 出承诺的,应当 ...
西力科技(688616) -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08-26 17:43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关联交易,确保公司与各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的公允性、合理性,维护公 司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 交易》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性、必要性、合 理性和公允性,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 上市公司利益。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交易的认定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人,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三)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章 关联交易的基本原则 (四)与本项(一)、(二)、(三)所述关联自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 包括配偶、年满 1 ...
西力科技(688616) -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2025-08-26 17:43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二)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三)为公司股东谋求最大的经济利益。 第三条 公司的对外投资是指以公司货币资金、实物、债权、股权、无形资 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以及法律、法规 允许的其他方式同境内、境外企业事业单位、团体、个人进行合资或合作经营以 获取利润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对外投资同时构成关联交易的,还应执行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 行为,降低投资风险,保证公司投资的安全性,提高对外投资效益,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二条 对外投资的原则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第一章 总则 1. 公司对外进行短期投资,应确定其可行性。经论证投资属必要且可行后, 按照本制度进行审批。 2. 公司应于期末对短期投资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 ...
西力科技(688616) -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薪酬管理制度
2025-08-26 17:43
董事薪酬制度 - 股东会审议董事薪酬管理制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方案等[4] - 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薪酬方案实施[6] 津贴与薪酬发放 - 独立董事每人每年津贴6万元(税前),按月发,股东会通过次月起发[7][11] - 非独立董事按公司整体制度确定薪酬,不领职务津贴[7] 调整与终止规则 - 薪酬调整依据含同行业变动、通胀、公司盈利等[9] - 独立董事离职或放弃,次月停发;任职违规公司有权处理[12][13]
西力科技(688616) -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08-26 17:43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董事会秘书一人[4] - 董事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4] 会议规则 - 董事会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2次,需提前10日通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紧急情况可随时通知[27] - 董事会会议需二分之一以上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33] - 2名及以上独立董事认为会议材料问题可提议延期,董事会应采纳[28] - 董事会临时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并作出决议,需二分之一以上董事签署,决议于最后签字董事签署日生效[41] 董事管理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会撤换[10][36] - 一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超2名董事[36] 议案规则 - 公司董事、审计委员会和经营管理层有权向董事会提交议案[30] - 董事长、三分之一以上董事开会时有权提临时提案,但不得取消已列议程议案[31] - 董事会讨论重大缓议案,三分之一董事提请可再议;已表决议案,董事长等提请可复议,不超两次[35] 交易披露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30万元以上的交易,需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并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后披露[13] - 公司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0.1%以上且超300万元的交易,需经相关程序后披露[13] - 公司与关联人交易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1%以上且超3000万元的交易,应提供评估或审计报告并提交股东会审议[15] 事项审议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的事项,由董事会审议决定[1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的事项,由董事会审议决定[15]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资产净额占公司市值10%以上的事项,由董事会审议决定[15] - 交易标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的事项,由董事会审议决定[15] 其他 - 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筹备,包括拟定议程、发通知、准备文件[24] - 董事会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影响超十年则保留至影响消失[42] - 董事会会议记录应完整准确记录会议情况,包括日期、地点、议程、发言要点、表决方式和结果等[42] - 董事会会议讨论及决议事项公开披露前属内幕事项,参会人员需签署保密承诺[44] - 未经股东会同意,董事和与会人员不得泄漏公司机密信息,未经董事会同意不得泄漏会议内容[44] - 参会人员应遵守会议纪律,包括准时到会、发言简明扼要等[45] - 本规则“以上”“内”含本数,“以下”等不含本数[47] -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相关规定不一致,按有关规定执行[47] - 本议事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48]
西力科技(688616) -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08-26 17:43
第一条 为规范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 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公开发行证券(包括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 债券、权证等)以及非公开发行股票向投资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但不 包括公司为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募集的资金。 本制度所称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 者募集说明书的承诺相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 在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应及时办理验资手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并在年度审计 的同时聘请会计师 ...
西力科技(688616) -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08-26 17:43
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规范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确保公司的资 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 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杭州西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 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以自有资产或信誉为其他单位或个人 提供的保证、资产抵押、质押、开具保函以及其他担保事宜,包括: 1、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 2、子公司对其下级公司的担保; 3、子公司之间的相互担保; 4、公司和子公司对其他第三方的担保。 (四) 公司非控股的子公司。 第七条 虽未纳入第六条所列担保对象范围,但公司认为需要发展与其业务 往来和合作关系的被担保人,担保风险较小的,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同意, 可以提供担保。 第四条 所称"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