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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兴物联(688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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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兴物联(688671)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5-12-03 19:02
董事会秘书聘任 - 上市后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6] - 空缺超三月法定代表人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6] - 聘任后及时公告并提交资料[7] 董事会秘书解聘 - 解聘特定情形秘书需在事实发生一月内进行[8] - 连续三月以上不能履职应解聘[9] 其他规定 - 辞职未完成手续仍担责[9] - 通讯变更及时提交资料[7] - 聘请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履职[13] - 董事会可修改细则,通过之日生效[15][17] - 细则解释权属董事会,未尽按规定执行[16][15]
碧兴物联(688671)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12-03 19:02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 大信息内部报告工作,明确公司内部各部门和各下属公司(指公司的分公司及公 司直接或间接控股比例超过百分之五十的子公司或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 司,下同)的信息收集和管理办法,确保公司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 披露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 制度。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信息报告义务人" 包括: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及下属分公司负责人; (二)控股子公司负责人; (三)公司派驻所投资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1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五)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
碧兴物联(68867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2-03 19:02
重大认定标准 - 财务报告重大会计差错认定:资产等会计差错金额占比超5%且绝对金额超500万元等[6] - 业绩预告重大差异认定:变动方向不一致或幅度超20%且无合理解释等[10] - 业绩快报重大差异认定:财务数据和指标差异幅度达10%以上且无合理解释[11] 信息披露要求 - 业绩预告差异幅度达20%以上或盈亏变化应及时更正[11] - 业绩快报与定期报告差异达10%或年报有误应及时更正[11] 责任追究 - 追究责任人情形:违规致年报披露差错或不良影响[13] - 从重处理情形:主观致差错、打击报复调查人员等[14] - 从轻处理情形:阻止不良后果、主动挽回损失等[15] - 追究责任形式:警告等,可附带经济处罚[17] 制度实施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由董事会解释修订[20][21]
碧兴物联(68867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2025-12-03 19:02
薪酬制度原则 -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内部公平和外部具有竞争力原则[4] 薪酬考核与方案拟定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并拟定薪酬方案[6] 董事薪酬情况 - 独立董事每年发放津贴,数额由股东会审议决定[10] - 非独立董事依具体职务和制度领薪,不另领津贴[10] 高管薪酬构成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含基本、岗位、绩效和中长期激励收入[10] 薪酬其他规定 - 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10] - 独立董事津贴次月按月发放[12] - 薪酬为税前,公司代扣个税[12] - 调整参考同行业增幅等因素[15] - 办法经股东会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18][19]
碧兴物联(68867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2-03 19:02
担保审批规定 - 未经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担保[3] - 特定担保事项需股东会审议[5][6] - 为关联方担保有表决和审批要求[6] - 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特定担保可豁免部分规定[7] - 其他担保由董事会审议批准[8] 担保申请与审批流程 - 财务部为对外担保主办部门[10] - 被担保人提前五个工作日提交申请及附件[10][11] - 六种情形申请担保单位除控股子公司外不得担保[12] - 财务部同意后依次经多部门审批[12][13] - 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担保有表决比例要求[11][13] 担保合同与管理 - 担保合同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18] - 公司妥善管理合同及资料,财务部设台账[18][19][20] 担保监督与披露 - 董事会核查可能的违规担保并披露结果[19] - 审计委员会关注担保情况,异常提请董事会处理[22] - 公司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22] 担保债务处理 - 督促被担保人偿债,未履行采取补救和追偿措施[20] - 担保债务展期重新履行审批程序[20] 违规责任 - 公司违规担保及时披露并改正,追究人员责任[26] - 董事、高管越权签合同造成损害承担赔偿责任[26] - 经办人员违规或怠于履职造成损失承担责任[26]
碧兴物联(68867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2-03 19:02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关事宜,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护 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 届满、辞职、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 要求; (二)公开透明原则: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相 关信息; (三)平稳过渡原则:确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 治理结构的稳定性; (四)保护股东权益原则: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四条 有下列 ...
碧兴物联(688671) - 公司章程
2025-12-03 19:02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3年5月9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7,851.89万股,均为普通股[21]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851.89万元[8] 股东信息 - 西藏必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33.750%[20] -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6.302%[20] - 宁波丰图汇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10.000%[20] 股份规则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30]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30]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2] 决策审议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51][91]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多种担保情形需股东会审议[53][5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多种交易情形需股东会审议[55][56]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1] - 董事人数不足2/3等情形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等可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6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66] - 有条件时每年度进行一次分红,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分红[169]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171] 机构设置 -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独立董事,一名职工董事[115]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144] - 战略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150]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166]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186]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百分之十,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99]
碧兴物联(68867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03 19:0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4] 职责与决策流程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方案[7]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8]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8]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三天通知委员[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其他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十年[17] - 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0]
碧兴物联(68867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03 19:02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领导人员的产生机制,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 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 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 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 ...
碧兴物联(688671)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2025-12-03 19:02
资金占用规定 - 制度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3] - 控股股东等不得多种方式占用资金[6] 关联交易要求 - 关联交易实施后应及时结算[6] - 闲置资产提供给关联方需审批收费[10] - 为关联方担保需股东会审议,关联方提供反担保[9] 监督检查措施 - 财务和审计部门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8] - 注册会计师审计需对资金占用出专项说明[9] - 公司定期编制资金占用和关联交易汇总表[10] 清欠与责任追究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10] - 董事长是防资金占用及清欠第一责任人[16] - 违规给投资者造成损失追究法律责任[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