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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兴物联(688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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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兴物联(68867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2025-12-03 19:02
薪酬制度原则 - 公司薪酬制度遵循内部公平和外部具有竞争力原则[4] 薪酬考核与方案拟定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考核并拟定薪酬方案[6] 董事薪酬情况 - 独立董事每年发放津贴,数额由股东会审议决定[10] - 非独立董事依具体职务和制度领薪,不另领津贴[10] 高管薪酬构成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含基本、岗位、绩效和中长期激励收入[10] 薪酬其他规定 - 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50%[10] - 独立董事津贴次月按月发放[12] - 薪酬为税前,公司代扣个税[12] - 调整参考同行业增幅等因素[15] - 办法经股东会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18][19]
碧兴物联(688671)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2-03 19:02
担保审批规定 - 未经批准公司不得对外担保[3] - 特定担保事项需股东会审议[5][6] - 为关联方担保有表决和审批要求[6] - 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特定担保可豁免部分规定[7] - 其他担保由董事会审议批准[8] 担保申请与审批流程 - 财务部为对外担保主办部门[10] - 被担保人提前五个工作日提交申请及附件[10][11] - 六种情形申请担保单位除控股子公司外不得担保[12] - 财务部同意后依次经多部门审批[12][13] - 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担保有表决比例要求[11][13] 担保合同与管理 - 担保合同由董事长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18] - 公司妥善管理合同及资料,财务部设台账[18][19][20] 担保监督与披露 - 董事会核查可能的违规担保并披露结果[19] - 审计委员会关注担保情况,异常提请董事会处理[22] - 公司按规定履行对外担保信息披露义务[22] 担保债务处理 - 督促被担保人偿债,未履行采取补救和追偿措施[20] - 担保债务展期重新履行审批程序[20] 违规责任 - 公司违规担保及时披露并改正,追究人员责任[26] - 董事、高管越权签合同造成损害承担赔偿责任[26] - 经办人员违规或怠于履职造成损失承担责任[26]
碧兴物联(68867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2025-12-03 19:02
人员变动披露 - 公司需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情况[5] 人员履职与离职 -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等情形原董事需继续履职[6] - 非职工代表等不同类型人员任期届满未获连任或聘任自动离职情况[6] 补选规定 - 公司应在六十日内完成补选董事[7] 保密与配合义务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商业秘密等保密义务任期结束后仍有效[8] - 已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履职期间重大事项后续核查应全力配合[10] 追责与复核 - 已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可申请复核[12]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3] - 任期届满前离职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每年减持股份不得超25%[14] 监督与制度规定 -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由董事会秘书监督[15] - 公司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等规定执行[16] - 公司制度与相关规定抵触时按后者执行[16] - 公司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6] - 公司制度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及修改[16] 公司信息 - 公司为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17] - 时间为2025年12月[17]
碧兴物联(688671) - 公司章程
2025-12-03 19:02
上市与股本 - 公司于2023年5月9日经中国证监会注册,8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6]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7,851.89万股,均为普通股[21]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851.89万元[8] 股东信息 - 西藏必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33.750%[20] - 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6.302%[20] - 宁波丰图汇烝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10.000%[20] 股份规则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30]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所有[30]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22] 决策审议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51][91]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多种担保情形需股东会审议[53][5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多种交易情形需股东会审议[55][56] 会议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61] - 董事人数不足2/3等情形应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6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等可要求召开临时股东会[61] 利润分配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166] - 有条件时每年度进行一次分红,董事会可提议中期分红[169]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最低达80%[171] 机构设置 -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独立董事,一名职工董事[115]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三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144] - 战略委员会成员为三名,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150] 其他规定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166] - 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186]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百分之十,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99]
碧兴物联(688671)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03 19:02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4] 职责与决策流程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和薪酬政策方案[7] - 董事薪酬计划报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8]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8] 会议相关规定 - 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前三天通知委员[13]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其他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十年[17] - 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20]
碧兴物联(68867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12-03 19:02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提名委员会任职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6]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7] 提名委员会职责 - 负责拟定董事、高管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6] 提名委员会会议 - 提前三天通知,紧急可口头通知[12] - 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过半数通过[13] 其他规定 - 委员连续两次未出席应建议撤换[14] - 会议记录等资料保存十年[14]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19]
碧兴物联(688671) - 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专项制度
2025-12-03 19:02
资金占用规定 - 制度防止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2] - 资金占用分经营性和非经营性[3] - 控股股东等不得多种方式占用资金[6] 关联交易要求 - 关联交易实施后应及时结算[6] - 闲置资产提供给关联方需审批收费[10] - 为关联方担保需股东会审议,关联方提供反担保[9] 监督检查措施 - 财务和审计部门定期检查非经营性资金往来[8] - 注册会计师审计需对资金占用出专项说明[9] - 公司定期编制资金占用和关联交易汇总表[10] 清欠与责任追究 - 被占用资金原则上现金清偿[10] - 董事长是防资金占用及清欠第一责任人[16] - 违规给投资者造成损失追究法律责任[21]
碧兴物联(68867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2025-12-03 19:02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10] - 所持股票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11]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计入次年基数[11] 买卖时间限制 - 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8] - 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8] 信息申报与披露 - 新上任在申请初始登记时申报个人信息[13] - 股份变动2日内报告并公告[14] - 计划转让首次卖出前15日报告并披露减持计划[14] - 每次披露减持时间区间不超3个月[17] - 收到强制执行通知2日内披露[18] - 定期报告披露买卖情况[21] 股份锁定 - 上市满一年后,年内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75%自动锁定[19] - 离任信息申报后2日起股份全锁定,离任6个月内增持也锁定[20] 违规处理 - 违反《证券法》6个月内买卖,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22] - 违反本制度买卖,公司视情节处罚并报监管机构[22]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25]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6]
碧兴物联(688671)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2-03 19:02
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规范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保证公司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维护公司股东特别是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碧兴物联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所称应披露的信息是指所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与公司业绩、利润等事项有关的信息,如财务业绩、盈利预测和利润 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等; (二)与公司收购兼并、重组、重大投资、对外担保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三)与公司证券发行、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有关的信息; (四)与公司经营事项有关的信息,如开发新产品、新发明、新的客 ...
碧兴物联(688671) -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2-03 19:02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八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和一名职工董事[4] 会议召开规则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定期会议,需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3] - 单独或合并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多种情形提议时应召开临时会议[14][15] - 董事长应自接到提议等十日以内召集董事会会议[16] - 定期会议提前十日、临时会议通常提前三日通知相关人员[22] 提案相关 - 董事及总经理可在会议三日前提临时提案[20] 专门委员会 - 专门委员会成员不少于三名,部分委员会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11] 会议通知内容 - 书面通知含七项内容,口头通知含简要内容[23] 会议变更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提前三天发,临时会议变更需全体董事一致认可[25] 会议举行条件 - 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8] 委托出席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委托书应载明相关内容[28] 列席人员 - 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未兼任董事的应列席会议[31] 表决规则 - 过半数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要求暂缓表决[33] -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意向分三种[35] - 董事关联时需回避表决,决议通过有相应要求[37] 提案审议 - 提案未获通过,短期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39] 会议档案 - 董事会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4] 会议形式 - 不同会议形式下签字与表决的规定[46][47] 决议执行 - 董事会决议或提请股东会审议或交总经理执行[49] - 董事长签发文件并可检查执行情况,总经理报告执行情况[49] 董事会基金 - 公司董事会经股东会同意可设董事会基金[51] 规则生效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亦同[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