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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创股份(688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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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创股份(688695) - 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2025-10-28 18:33
募集资金存放 - 公司应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的专户,超募资金也需专户管理[10] 监管协议签订 - 公司需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与相关方签订监管协议,协议提前终止应在1个月内签新协议[10][11] 募投项目论证 - 募投项目资金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等情形,公司需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13] 资金置换 -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可置换[16] 现金管理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12个月[17] 补充流动资金 - 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最长不超12个月[19] 超募资金使用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应在同一批次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使用计划[20] 节余资金处理 - 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一千万,可免于履行部分程序,但需在年报披露使用情况[18] 内部检查 -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8] 董事会核查 - 公司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审议并披露《募集资金专项报告》[28] 保荐机构核查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度对科创公司募集资金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核查[30] -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情况出具专项核查报告[30] 超募资金投资披露 -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项目,需披露建设方案、投资周期、回报率等信息[21] 超募资金使用审议 -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额度、期限等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1] 节余资金用途审议 - 单个或全部募投项目完成后,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用途需经董事会审议和保荐机构同意[18] 募投项目变更 - 公司变更募投项目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及时公告相关内容[22] 募投项目转让或置换 - 公司拟转让或置换募投项目,提交董事会审议后需及时公告相关内容[25]
中创股份(688695) - 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10-28 18:33
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1 | | | | | | 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公司其他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 确、完整与及时,切实保护公司、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是指将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而投资者尚未得知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披露的信 息。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是指公司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相关人员,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对 方及其相关人员,破产管理人及其成员,以及法律、行政法规 ...
中创股份(688695) - 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5-10-28 18:33
| | | 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五年十月 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中 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制 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会赋 予的职权范围行使职权,对股东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任命;董事会秘书主要负责 公 ...
中创股份(688695) - 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5-10-28 18:33
| | | 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第三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非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 何人无权以公司名义签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审慎对待和严格控制担保产生的债 务风险,并对违规或失当的对外担保产生的损失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证监会《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 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中创软件商 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 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对外担保是指公 ...
中创股份(688695) - 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10-28 18:33
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治理结构,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 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 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 ...
中创股份(688695) - 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2025-10-28 18:33
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二〇二五年十月 | | | 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四)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观标准判断该关联交易是否对公司有利;必要 时应当聘请专业评估师或独立财务顾问。 第二章 关联人与关联交易 第四条 本制度所称"关联人",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法人或其 他组织: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1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关联交易行为,保障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规章 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的决策管理、信息披露等事项,应当遵守 ...
中创股份(688695) - 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投票制实施细则
2025-10-28 18:33
董事提名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本总额1%以上股东可提董事候选人名单[8] 选举制度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超30%,选举董事用累积投票制[9] 选票计算 - 选举独董,股东选票数=持股数×应选独董人数[13] - 选举非独董,股东选票数=持股数×应选非独董人数[13] 当选条件 - 当选董事得票数须超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1/2[16] 缺额处理 -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但超章程规定2/3,下次股东会补选[16] - 不足章程规定2/3,对未当选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16] - 第二轮仍未达标,会后两月内再开股东会选举[16] 票数相同处理 - 候选人票数相同,进行第二轮选举[16] - 第二轮仍不能决定且董事会不足2/3,会后两月内再开股东会选举[16]
中创股份(688695) - 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2025-10-28 18:3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26.2845万股,2024年3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505.1378万元[8]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8505.1378万股,均为人民币普通股[17] 股东相关 - 发起人合计认购股份3900.00万股,持股比例100.00%[17]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相关规定,董事会应在30日内执行[28] - 股东对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异议,可在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可请求相关方诉讼或自行诉讼[35]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有表决权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该部分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82]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7]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7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80]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不参与投票表决,其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84] - 股东会通过有关派现、送股或者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的,公司将在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9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两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106]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106] - 董事会对交易(提供担保除外)的审议标准为: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等6种情况[111]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156]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62]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审议通过[165] 其他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55] - 公司在每一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55]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可续聘[174]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84] - 持有公司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92]
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海证券报· 2025-10-28 07:48
权益变动核心信息 - 股东北京华软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晋阳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其合计持股比例从6.3491%下降至4.9998%,触及5%的披露刻度 [10][12][21] - 本次权益变动是履行2025年7月11日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6][21][22][23] 权益变动具体细节 -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华软和吴晋阳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因吴晋阳在北京华软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投后管理部投资总监并管理其旗下基金 [4][21] - 本次减持计划为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1,19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0% [7] - 北京华软在2025年9月22日至10月23日期间分五次减持,累计减持657,600股;吴晋阳在2025年9月5日至9月24日期间分两次减持,累计减持390,000股 [11][12] 股东持股变动情况 - 权益变动前,北京华软持股2,700,000股(占比3.1746%),吴晋阳持股2,700,000股(占比3.1746%),合计持股5,400,000股(占比6.3491%) [10] - 权益变动后,北京华软持股降至1,942,400股(占比2.2838%),吴晋阳持股降至2,310,000股(占比2.7160%),合计持股4,252,400股(占比4.9998%) [10][12] -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 [13] 未来持股计划 - 截至报告签署日,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7] - 在未来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根据证券市场状况、公司业务发展及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进一步减持公司股份 [8]
中创股份(688695) - 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5%刻度的提示性公告
2025-10-27 20:05
证券代码:688695 证券简称:中创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8 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5%刻度的 提示性公告 股东北京华软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晋阳保证向 本公司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为山东中创软件商用中间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东北京华软创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华软") 及一致行动人吴晋阳履行此前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所致,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北京华软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晋阳持有公司股份 4,252,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8%,持股比例触及 5%刻度。 本次权益变动为持股 5%以上非第一大股东减持,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收到北京华软及其一致行动人吴晋阳出具的《告 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现将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