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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能股份: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024-03-28 20:24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控制,是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 关人员为实现下列目标而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有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及 其控股、控制的所有关联企业。 第二章 机构和职责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维护天能电池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合法权益,强化公司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 促使公司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审计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 的规定,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经营 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五条 内部审计的实施机构是公司审计部(以下简称"审计部"),对公司财务信 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六条 审计部应根据公司规模、生产经营特点等配备不少于两名的专职审计人员, 并设审计部负责人一名。审计部的负责人必须专职,由董事会审 ...
天能股份: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2024-03-28 20:24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3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开展商品期货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1、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保值业务旨在降低原料市场价格波动对生产经 营成本的影响,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市场风险, 不进行投机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防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定性。 2、套期保值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铅、锡、碳酸 锂等期货品种。 3、投入资金规模及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保证金和权利交 易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 为应急措施所预留保证金等)不超过103,000万元人民币,预计任一交易 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06,200万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目的: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及合 并报表范 ...
天能股份: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3-28 20:24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 关联方天能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能租赁")开 展融资租赁业务,交易额度合计不超过2.5亿元,上述额度在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起12个月内有效。 单笔融资租赁业务的交易金额、期限、租赁利率以届时签署的相关协 议约定为准,其中租赁利率将在参照市场平均租赁利率水平基础上协 商确定。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3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 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关联方天 能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交易额度合计不超过2.5亿元,单笔融资租赁 业务的交易金额、期限、租赁利率以届时签署的相关协议约定为 ...
天能股份: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2024-03-28 20:24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创立于1992年, 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 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 为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首席合伙人余强。 2、人员信息: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 10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701人,其中28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最近一年(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2,896万 元,最近一年(2022年度)审计业务收入94,453万元,最近一年(2022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2,115万元,上年度(2022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家数159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 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汇会 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 民事责任赔付。 5、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 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
天能股份: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2024-03-28 20:24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为天能电池 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天能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及《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 修订)》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融 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4 年 03 月 2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以 6 票赞 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融资租赁 业务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关联方天能租赁开展融资租 赁业务,交易额度合计不超过 2.5 亿元,单笔融资租赁业务的交易金额、期限、 ...
天能股份: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03-28 20:24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决策功能, 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主 要负责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 第三条 公司须为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机构承担委员会的 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 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成员由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占 过半数,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切实有效地 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 整的财务报告。 第五条 委员会委员应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 ...
天能股份: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03-28 20:24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 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当过 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其中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应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法人治 理,改善公司董事会结构,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公司法》《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 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 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交易所"或"上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 ...
天能股份: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4-03-28 20:24
公司代码:688819 公司简称:天能股份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 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 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3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 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 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 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 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 ...
天能股份: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
2024-03-28 20:24
证券代码:688819 证券简称:天能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8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 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 | 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 | --- | --- | --- | | 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 | | 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 | | 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 | 分之十,并应当在三年内按照依法披露 | | | | 的用途进行转让,未按照披露用途转让 | | | | 的,应当在三年期限届满前注销。 | | 第九十九条 |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下列 | 第九十九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有 | | 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 | 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担任公司的董事: | | (一) |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 |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 | | 民事行为能力; | | 民事行为能力; | | (二) | 因贪污、贿赂、侵占财 ...
天能股份: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
2024-03-28 20:24
关于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汇总表的专项审计报告 目 录 1、 专项审计报告 V 2、 附表 委托单位: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单位: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联系电话:0571-88879999 川 关于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中国杭州市钱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层。12层、23层 www.zhcpa.cn 中国杭州市线江新城新业路8号UDC时代大厦A座5-8屋,12周、23层 关于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核说明 www.zhcpa.cn 中汇会专[2024]2825号 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天能电池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能股份公 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并出具了中汇会审[2024]2823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此基础上对后附的天能股份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3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 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