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天楹(00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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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天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2024-05-22 19:04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是指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对财务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的行为。 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从事除财务会计报告审计之外的其他法定审计业务 的,视重要性程度可以比照本制度执行。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选聘(含续聘、 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行为,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切实维护股东利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天楹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 定本制度。 第三条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 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并由股东大会决定。在公司董事会、 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前,公司不得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工作。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前, 向公司指定会计师事务所,不得干预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 ...
中国天楹: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5-22 19:04
股份数据 - 截至2024年5月15日,公司股份总数为2,523,777,297股[4] - 现场和网络投票股东及代理人23人,代表股份558,488,978股,占比22.1291%[6] - 现场投票股东及代理人11人,代表股份542,697,305股,占比21.5034%[6] - 网络投票股东12人,代表股份15,791,673股,占比0.6257%[6] - 现场和网络投票中小股东及代理人16人,代表股份20,510,173股,占比0.8127%[7] 议案表决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等6项议案同意股数558,308,078股,占比99.9676%[8][10][11][12][15]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股数558,488,878股,占比100.0000%[13][14] - 《关于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股数557,329,978股,占比99.7925%[16] - 《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股数557,329,978股,占比99.7925%[17] - 《关于未来三年(2024年 - 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同意558,488,978股,占比100.0000%[19]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558,488,878股,占比100.0000%[20] -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同意545,240,905股,占比97.6279%[21][22] -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同意545,240,905股,占比97.6279%[23] - 《关于与安达市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书>的议案》同意558,488,878股,占比100.0000%[24] 其他 - 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见证股东大会,程序及结果合法有效[26] - 备查文件包括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和律所法律意见书及签章页[27]
中国天楹:公司章程(2024年5月)
2024-05-22 19:04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1993年11月首次发行1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1994年4月8日在深交所上市[5] - 2014年6月24日公司名称变更为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5] - 公司注册资本为2,523,777,297元,股份总数为2,523,777,297股且全为普通股[6][16] 股份相关规定 - 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等,合计持股不得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0] - 因减少注册资本等收购股份,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因与其他公司合并等收购,应在6个月内转让或注销[20]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22] - 公司董事等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2] - 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等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23]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内容违法可请求法院认定无效,程序或表决方式违法或内容违反章程可在60日内请求撤销[30]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董事等给公司造成损失时可请求监事会或董事会诉讼[30]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请求后拒绝或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30] 控股股东与关联交易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应当日书面报告公司[33] - 控股股东等与公司资金往来不得要求垫支费用等,公司不得拆借资金等给关联方[33] - 发现控股股东侵占资产,董事会实施“占用即冻结”机制,若无法清偿,公司应在期限届满后30日申请变现股份偿还[35] 重大事项审议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38] - 审议证券投资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5000万元的事项[38] - 连续十二月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审议[38] - 审议与关联人交易金额达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38] -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需经股东大会审议[40] 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1]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书面请求时,公司需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1]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等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提议后,应在10日内反馈[45][46]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51]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51] - 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53]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通过[64]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66]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违反规定,超过部分在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67] - 公司董事会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67] - 董事、监事候选人可由持有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提名[70][71] - 股东大会通过有关派现等提案的,公司将在股东大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75] 董事任职与职责 - 因贪污等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等情况不能担任公司董事[78]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每届董事会任期内改选董事人数不得超董事会构成总人数的1/4,换届时不得超1/3[78] - 兼任总裁等职务的董事以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80]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且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100]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87][88] - 董事会审批投资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1000万元的证券投资事项[91] - 董事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的事项[92] - 董事会审议公司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92] - 董事会审议公司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事项[92] - 董事会审批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发生的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绝对值30%以上的借(贷)款事项[92]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97][98]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等可书面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98] - 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通知方式多样,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3日以前(不含会议当日)[98] -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93] 其他人员与机构 - 公司设总裁1名,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105][109]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名,监事会中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124]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126] 财务与报告 - 公司年度报告需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披露,中期报告需在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披露[131]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31] -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34] -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具体方案后,须在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派发[134] -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35] - 当公司最近一期末经审计资产负债率高于70%或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占净利润比例低于50%等情况时,可不进行利润分配[136] -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80%;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最低达40%;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最低达20%[137][138] 其他事项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10天通知[146][148]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等为刊登公告和披露信息的媒体[155]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应在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债权人有相应权利[157][158]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62]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逾期债权人可申请法院指定人员组成清算组[162] - 清算组应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6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债权人申报债权有相应期限[164] - 控股股东指持股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或持股比例虽不足50%但表决权足以对股东大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173] -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章程修改事项需主管机关审批的报批准,涉及登记事项依法办理变更登记[171] - 本章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176]
中国天楹: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4-05-22 19:04
股东大会信息 - 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由2024年4月28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定召集[9] -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24年4月30日发布[9] - 现场会议于2024年5月22日下午14:30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10] 股东投票情况 -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11人,代表股份542,697,305股,占比21.5034%[14] -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15,791,673股,占比0.6257%[14] - 出席股东及代理人共23人,代表股份558,488,978股,占比22.1291%[15] 议案表决结果 -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票558,308,078股,占比99.9676%[20] -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所有股东同意558,308,078股,占比99.9676%[21] - 《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有股东同意558,308,078股,占比99.9676%[24] - 《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所有股东同意558,308,078股,占比99.9676%[25] - 《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所有股东同意558,488,878股,占比100.0000%[27] - 《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所有股东同意558,308,078股,占比99.9676%[28] - 《关于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所有股东同意557,329,978股,占比99.7925%[30] - 《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所有股东同意557,329,978股,占比99.7925%[31] - 《关于未来三年(2024年 - 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所有股东同意558,488,978股,占比100.0000%[34]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所有股东同意558,488,878股,占比100.0000%[35] -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所有股东同意545,240,905股,占比97.6279%[38] -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的预案》所有股东同意545,240,905股,占比97.6279%[39] - 《关于与安达市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合作协议书〉的议案》所有股东同意558,488,878股,占比100.0000%[41] 特别决议事项 - 《关于2024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获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3][37] 决议合法性 -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等符合规定,各项决议合法有效[42]
中国天楹:重力储能业务积极推进
国泰君安· 2024-05-21 11:32
业绩总结 - 公司2023年业绩稳步增长,收入53.24亿元,同比增长12%[1] - 中国天楹2026年预计营业总收入将达到100.79亿[2] - 公司2026年预计净利润为11.62亿[2] - 公司2026年预计净资产收益率为8.8%[2] 新产品和新技术研发 - 重力储能及风光储氢氨醇一体化业务快速推进,2024年PE上调至25倍,目标价格7.75元[1] - 公司持续拓展重力储能场景应用,项目多点开花,积极开拓风光储氢氨醇一体化项目[1] 市场扩张和并购 - 公司垃圾焚烧、环卫与环保装备制造压舱石业务稳健[1] 其他新策略 - 可比公司估值中,公司PE值较低,分别为12.36、10.21[3] - 公司具有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分析师具备专业胜任能力[4] - 报告提醒投资者在决策时需谨慎,不应将报告作为唯一参考因素[8] - 本公司对报告版权拥有独立所有权,未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9] - 报告中的投资建议评级分为增持、谨慎增持、中性和减持四个等级[11]
中国天楹:关于举行2023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2024-05-13 18:07
证券代码:000035 证券简称:中国天楹 公告编号:TY2024-26 投资者依据提示,授权登入"约调研"小程序,即可参与交流。 出席本次网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严圣军先生,独立董事刘睿智先 生,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涂海洪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陆平先生。 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4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 《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 解公司 2023 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4 年 5 月 16 日(星期四)15:00-16:00 在"约调研"小程序举行 2023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将采 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约调研"小程序参与互动交流。 为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提前向投资者征集问题,提问通道自发出 公告之日起开放。 参与方式一:在微信小程序中搜索"约调研"后,点击"网上说明会"搜索 "中国天楹"参与交流; 参与方式二:微信扫一扫以下二维码: 中国天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 2023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 ...
“环保+新能源”双引擎发展,全面进 军新能源赛道
德邦证券· 2024-05-06 09:00
报告公司投资评级 公司维持"买入"投资评级 [5][6] 报告的核心观点 1) 公司在"环保+新能源"双引擎发展战略的引领和推动下,经营业绩有望实现稳步增长 [5][6] 2) 公司2024年-2026年的营业收入和归母净利润预计将分别达到87.34亿元、110.16亿元、136.11亿元和8.15亿元、12.12亿元、15.22亿元,增速分别为64.2%、26%、23.6%和141.6%、48.7%、25.6% [6] 3) 公司盈利能力稳步提升,2023年毛利率为27.6%,同比提升8pct,2024年Q1毛利率和净利率分别为36.66%、16.8%,同比分别提升13.02pct、12.39pct [2] 4) 公司垃圾焚烧发电、城乡综合环境服务、环保装备制造等业务板块均保持良好发展态势 [3][4] 5) 公司重力储能项目不断落地,打通风光储氢氨醇产业链,有望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新能源业务 [4]
公司事件点评报告:示范项目首套充放电单元测试成功,重力储能业务0到1业绩释放在即
华鑫证券· 2024-05-06 07:30
业绩总结 - 公司实现营收53.24亿元,同比下降20.62%[1] - 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3.37亿元,同比增长173.15%[1] - 公司2024一季度实现营收12.52亿元,同比增长12.08%[1] - 公司2024一季度实现归母净利润2.02亿元,同比增长339.16%[1] - 公司2024-2026年预计营收分别为68.94亿元、85.20亿元、102.97亿元[6] - 公司2024-2026年预计EPS分别为0.35元、0.50元、0.65元[6] - 公司预测2026年营业收入将达到1.0291亿元,较2023年增长92.8%[8] - 预测2026年归母净利润将达到16.44亿元,较2023年增长384.6%[8] - 预测2026年ROE将达到12.0%,较2023年增长287.1%[8] 重力储能项目 - 公司重力储能项目总投资为6.5亿元,是全球首个百兆瓦级的重力储能项目[1] - 公司与三峡建工、中建七局等签订合作框架协议,重力储能项目订单超过10GWh[5] 评级及风险提示 - 公司盈利预测较低,维持公司“买入”评级[6] - 风险提示包括重力储能技术及商业化低于预期、环保项目推进缓慢等[7] 其他 - 本报告版权为华鑫证券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16] - 报告不构成投资建议,私自转载需谨慎[16] - 请阅读最后一页的重要免责声明[16]
中国天楹(000035) - 2024 Q1 - 季度财报
2024-04-29 19:06
营业外收支及相关影响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为 -1605384.80 元,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为 21458200.38 元,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为 614484.33 元,所得税影响额为 5116824.98 元,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为 -22383.69 元,合计 15372858.62 元[5]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本期为 1064543554.53 元,上期为 991401903.99 元;收到的税费返还本期为 14895003.77 元,上期为 16883416.32 元;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为 300554532.83 元,上期为 50525521.60 元[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为 1379993091.13 元,上期为 1058810841.91 元;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为 998959936.03 元,上期为 1237602990.42 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 381033155.10 元,上期为 -178792148.51 元[9]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本期为 75698687.07 元,上期为 43000000.00 元;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上期为 21110.49 元;处置固定资产等收回的现金净额本期为 49074.40 元,上期为 94532.80 元[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为 75747761.47 元,上期为 43115644.99 元;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为 857953975.48 元,上期为 619018243.00 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 -782206214.01 元,上期为 -575902598.01 元[9][12] 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本期为 1606426251.51 元,上期为 1569100619.29 元;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本期为 936459375.00 元,上期为 610000000.00 元[12]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本期为 2542885626.51 元,上期为 2179100619.29 元;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本期为 2023694322.61 元,上期为 1542867448.49 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为 519191303.90 元,上期为 636233170.80 元[12] 汇率变动及现金等价物相关 -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本期为 1790353.35 元,上期为 2217947.03 元[12]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本期为 119808598.34 元,上期为 -116243628.69 元;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本期为 330747858.53 元,上期为 690097490.65 元;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本期为 450556456.87 元,上期为 573853861.96 元[12] 董监高增持意向 - 公司部分董监高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信心和维护股东利益,有相关增持意向(未提及具体增持数据)[15] 资产负债相关指标变化 - 公司2024年一季度资产总计282.58亿元,较上期281.12亿元增长0.52%[18] - 非流动资产合计226.65亿元,较上期227.46亿元下降0.36%[18] - 流动负债合计78.74亿元,较上期80.22亿元下降1.84%[18] - 非流动负债合计94.58亿元,较上期92.54亿元增长2.21%[20] - 负债合计173.32亿元,较上期172.76亿元增长0.32%[20] - 所有者权益合计109.26亿元,较上期108.37亿元增长0.82%[20] - 总资产281.12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0.52%[3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06.51亿元,较上年度末增长0.88%[36] 营收成本相关指标变化 - 营业总收入12.52亿元,较上期11.17亿元增长12.08%[21] - 营业总成本10.60亿元,较上期10.58亿元增长0.16%[21] - 营业收入12.52亿元,较上期11.17亿元增长12.08%[21] - 营业成本7.93亿元,较上期8.53亿元下降7.15%[21]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11.17亿元,同比增长12.08%[36] 利润相关指标变化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591.29万元,同比增长339.16%[36] - 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均为0.08元/股,同比增长300.00%[31][3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49%,较上年同期的0.44%有所提升[36] - 2024年第一季度营业利润2.08亿元,上年同期为6623.63万元[23] - 2024年第一季度净利润2.10亿元,上年同期为4926.19万元[23] 高管及核心人员增持股份 - 2024年2月6日起15个交易日内,公司高管及核心人员增持股份1070.27万股,占总股本0.4241%,增持金额3693.30万元[26] 股东持股及质押情况 - 南通乾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366,188,743股,持股比例14.51%,质押348,989,935股[39][50] - 中节能华禹(镇江)绿色产业并购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211,247,623股,持股比例8.37%[39][50] -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险分红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96,460,102股,持股比例3.82%[39][50] - 严圣军持有股份93,901,228股,持股比例3.72%,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70,425,921股,质押20,000,000股[50] - 上海中平国瑀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91,637,097股,持股比例3.63%[39][50] - 南通坤德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75,345,534股,持股比例2.99%,质押75,340,000股[39][50] - 股东郭劲松通过投资者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32,470,820股股份[54] 项目入选情况 - 公司“江苏省如东县26MW/100MWh重力储能项目”与“甘肃省张掖市经济开发区17MW/68MWh重力储能项目”入选国家能源局新型储能试点示范项目[41] 股份回购情况 - 截止2024年3月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135,744,528股,约占总股本的5.38%[54] 报告审计情况 -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55]
中国天楹(000035)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4-29 19:0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涵盖了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数据和业务运营情况[1] -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2] - 公司计划以总股本2,523,777,297股扣除回购股份后的2,388,032,7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1元(含税)[3] - 公司注册地址曾于2014年和2019年进行过变更,目前位于江苏省海安市黄海大道(西)268号2幢[8] - 公司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代码为000035[8] - 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严圣军[8] - 公司网址为https://www.cnty.cn/[8] -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陆平,证券事务代表为张鸣鸣[9]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为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9] - 公司自上市以来主营业务和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9] 财务数据 - 2023年营业收入为5,323,630,811.01元,同比下降20.62%[1]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37,295,273.42元,同比增长173.15%[1]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16,125,356.57元,同比下降24.41%[1] - 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480,813,852.54元,同比下降19.04%[1] - 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14元/股,同比增长180.00%[1] - 2023年总资产为28,112,154,208.19元,同比增长6.21%[1] - 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0,650,951,399.10元,同比增长3.50%[1] - 2023年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1,116,645,023.42元、1,271,453,562.65元、1,366,674,357.00元和1,568,857,867.94元[13] - 2023年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5,912,935.99元、118,556,622.58元、161,102,106.62元和11,723,608.23元[13] - 2023年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为3,944,377.50元,2022年为-334,243,942.75元[14] - 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3.24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0.62%[45] - 2023年公司实现净利润3.8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16.04%[45] - 2023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37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73.15%[45] - 截至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达281.12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达106.51亿元[45] - 2023年公司营业收入合计53.24亿元,同比下降20.62%[52] - 城市环卫服务收入10.62亿元,同比增长18.25%,占营业收入比重19.94%[52] - 供电及垃圾处理服务收入20.77亿元,同比增长33.23%,占营业收入比重39.02%[52] - 提供建造服务收入10.92亿元,同比下降60.79%,占营业收入比重20.51%[52] - 2023年公司营业成本构成中,城市环卫服务、供电及垃圾处理服务、提供建造服务和其他服务的成本分别为801,382,915.66元、1,175,396,926.81元、924,472,553.56元和952,807,368.36元[53] - 2023年公司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为927,698,301.88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17.43%[56] - 2023年公司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为1,202,380,500.90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13.07%[56] - 2023年公司销售费用为52,098,564.69元,同比增长12.32%,主要原因是加大国内外新业务拓展力度[56] - 2023年公司管理费用为540,954,017.59元,同比增长24.94%,主要原因是加大国内外新业务拓展力度[56] - 2023年公司财务费用为358,865,147.21元,同比增长135.58%,主要原因是汇兑损失增加以及利息支出增加[56] - 2023年公司研发费用为71,733,810.86元,同比增长11.12%,主要原因是增加研发投入[56] - 2023年公司合并范围发生变动,新设子公司29家,注销子公司13家[54][55] - 2023年公司主要销售客户中,客户一销售额为288,956,873.85元,占年度销售总额的5.43%[56] - 2023年公司主要供应商中,供应商一采购额为920,816,506.56元,占年度采购总额的10.01%[56] - 研发人员数量从2022年的290人增加到2023年的361人,增长24.48%[65]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从2022年的1.61%增加到2023年的1.86%,增长0.25%[65] - 研发投入金额从2022年的94,684,624.43元减少到2023年的89,265,397.13元,减少5.72%[66]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从2022年的1.41%增加到2023年的1.68%,增长0.27%[66] - 研发投入资本化金额从2022年的30,131,642.84元减少到2023年的17,531,586.27元,减少41.82%[66] - 资本化研发投入占研发投入的比例从2022年的31.82%减少到2023年的19.64%,减少12.18%[6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从2022年的593,887,362.47元减少到2023年的480,813,852.54元,减少19.04%[66]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从2022年的58,930,656.16元增加到2023年的303,537,949.71元,增长415.08%[6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从2022年的-4,234,535,128.94元减少到2023年的-2,177,906,203.28元,减少48.57%[6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从2022年的1,148,987,621.71元增加到2023年的1,325,785,571.31元,增长15.39%[66] - 公司2023年末货币资金为1,379,393,122.99元,占总资产比例4.91%,较年初减少2.49个百分点[67] - 公司2023年末应收账款为2,503,963,847.63元,占总资产比例8.91%,较年初增加0.36个百分点[67] - 公司2023年末固定资产为2,691,225,013.87元,占总资产比例9.57%,较年初增加2.13个百分点[67] - 公司2023年末在建工程为1,625,706,857.88元,占总资产比例5.78%,较年初增加2.16个百分点[67] - 公司2023年末长期借款为4,325,258,603.11元,占总资产比例15.39%,较年初增加3.56个百分点[67] - 公司2023年投资收益为-362,856.10元,占利润总额比例-0.09%,主要是处置长期股权的投资损失[67] - 公司2023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646,491.21元,占利润总额比例-0.15%,主要是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变动[67] - 公司2023年营业外收入为2,573,243.85元,占利润总额比例0.61%,主要是政府补助及无需支付的应付账款[67] - 公司2023年营业外支出为9,445,472.83元,占利润总额比例2.25%,主要是对外捐赠支出[67] - 公司2023年报告期投资额为2,481,444,152.99元,较上年同期减少41.13%[70] - 公司完成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绿色科技创新公司债券(蓝色债券),募集资金1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可使用募集资金9960万元[73] - 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投资建设如东100MWh重力储能项目,截至2023年12月31日,该项目已使用募集资金9960万元,投资进度达到100%[75] - 如东100MWh重力储能项目主体工程已封顶,正在进行设备安装调试,尚未产生运营效益[75] 业务运营 - 公司通过BOT、BOO投融资模式积累了丰富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资、建设、运营经验[30] - 城乡智慧环卫项目主要为政府采购项目,处理费由政府相关部门核定后支付[31] - 环保装备制造业务涉及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建筑垃圾综合处置、餐厨垃圾处理等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营及移交[32] - 新能源发电业务包括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公司通过获取新能源发电指标和上网指标获得绿电资源,除上网售卖外,还可自用或出售给非电网直供终端用户[33] - 公司成功完成新型重力储能技术装备的国产化,拥有全部自主知识产权,是国内率先进行重力储能大规模商业化建设的公司[35] - 风光储氢氨醇一体化业务流程以风光互补提供绿电为基础,以重力储能为核心,生产绿氢、绿氨、绿醇等绿色化工产品[36]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技术人才超500名,包括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人、国家科技部创新创业人才1名等[37] - 公司自主研发的“100MWh重力储能成套装备”是全球规模最大、技术领先的重力储能成套装备,被国家能源局列为第三批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项目[39] - 公司拥有环保行业全产业链条上多个节点的世界顶级装备制造能力,包括新能源原动设备、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重力储能模块等[41] - 作为A股上市公司,公司拥有丰富的融资渠道,通过银行贷款、产业基金、保险资金等途径降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和新能源项目的融资成本[42] - 2023年公司海内外项目共实现生活垃圾入库量约705万吨,较上年同比增长44%[46] - 2023年公司海内外项目共实现上网电量约19.07亿度,较上年同比增长40%[46] - 截至2023年末,公司境内外运营(含试运营)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达20个,日处理规模合计达21,550.00吨[46] - 2023年公司已拥有重力储能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28件,其中发明专利达11件[48] - 2023年公司成功签约多个重力储能项目,包括河北怀来县100MWh重力储能项目、甘肃金塔县150MW/600MWh重力储能项目等[48] - 2023年公司与苏伊士集团旗下法国子公司Suez RV France签订了《Novasteam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炉及锅炉设备销售合同》,合同总金额3462万欧元[46] - 公司成功探索“风光发电+重力储能”一体化应用新模式,提升项目当地风光利用水平,推动重力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49] - 公司正在办理重力储能等新能源项目开工建设前的审批手续,包括储能备案、接入批复等[49] - 公司将高质量、快节奏推动在手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项目投产运营,拓展重力储能技术应用场景[50] - 公司推进风光储氢氨醇一体化项目,如内蒙古科左中旗项目,配套新能源规模130万千瓦,设计制氢能力5万吨/年,建设年生产48万吨合成氨[50] - 公司与吉林省辽源市人民政府签署《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书》,推进重力储能实现废矿坑绿色修复、打造风光储氢氨一体化项目[50] - 公司采用源网荷储一体化的开发模式,自建新能源电源及直供线路,配置“高精度风光出力预测”功能在内的智慧一体化调度平台[51] 行业环境 - 2023年,全国新增电力装机规模为3.6亿千瓦,其中风力发电新增装机0.759亿千瓦,同比增长102%,占当年新增装机的21%;光伏发电新增装机2.169亿千瓦,同比增长148%,占当年新增装机的60%[23] - 截至2023年底,全国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项目累计装机规模达3139万千瓦/6687万千瓦时,2023年新增装机规模约2260万千瓦/4870万千瓦时,较2022年底增长超过260%[25] - 2023年,环保装备制造业规模迅速扩大,发展模式不断创新,服务领域不断拓宽,技术水平大幅提升,部分装备达到国际领先水平[21] - 2023年,江苏省发布《江苏省环保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23-2025年)》,推动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提升高端装备供给能力,推动发展模式向标准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转型[22] - 2023年,国家能源局发布《2023年全国电力工业统计数据》,显示新能源行业继续保持强劲的发展势头,成为推动全球经济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力量[23] - 2023年,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等部门不断完善能源政策顶层设计,推动风光大基地建设、扩大绿电交易、推行绿证覆盖、保障可再生能源消纳等方面推出支持政策[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