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控赛格(00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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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控赛格: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4-17 19:06
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 出席股东及代表14名,代表股份446,507,718股,占比44.3549%[4] - 现场投票4名,代表股份443,403,595股,占比44.0465%[4] - 网络投票10名,代表股份3,104,123股,占比0.3084%[4] - 中小投资者12人,代表股份37,181,823股,占比3.6935%[4] 议案表决情况 - 《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多项议案总表决同意股数446,477,118股,占比99.9931%[5][7][8][10][11] -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总表决同意股数446,461,518股,占比99.9897%[14] 会议时间及其他 - 现场会议2024年4月17日14:50,网络投票2024年4月17日[3] - 律师认为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合法有效[24] - 公告2024年4月18日发布[26]
华控赛格:《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2024-04-17 19:06
审议规则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以上等6种情形应提交董事会审议[7]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5种情形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8] - 单笔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等7种情形应在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10] - 一个年度内向金融机构新增借款余额超过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0%应报股东大会批准[12] - 为合并报表范围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由董事会审议决定[12] - 为持股比例不超50%非合并报表范围控、参股公司及其他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应经股东大会审议[12] - 公司与关联法人发生交易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值5%以上的关联交易应提交股东大会审议[12] 董事会构成与会议 - 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人,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15] - 公司董事会每年召开四次定期会议,年度业绩董事会在会计年度结束后四个月内召开,半年度业绩董事会在会计年度前六个月结束后两个月内召开,季度业绩董事会在公历二、四季度首月召开[15] - 董事长应在十个工作日内召集临时董事会会议的情形包括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等[16] - 召开董事会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书面通知,临时董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三日前书面通知[15] 董事相关规定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建议股东大会撤换;独立董事出现相应情况,董事会在三十日内提议召开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18] - 临时增加会议议题需到会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讨论和决议[20]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并决议,除特定事项外,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有效[21] - 董事应尽快向董事会披露关联关系的性质和程度[26]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26] - 关联董事回避后董事会不足法定人数时由股东大会对交易做决议[26] - 公司有权撤销未按要求披露的关联合同、交易或安排[26] - 董事书面通知声明利益关系视为做了披露[27] 其他规定 - 董事会议事规则于2024年4月17日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1] - 董事会可将投资、资产处置等权限有限授予董事长、总经理或多位董事[13] - 公司各部门须董事会审批事项应提交证券部门并报董事会审议[14] - 董事会决议书面文件和会议记录在公司存续期间保存期不得少于十年[22][27] - 董事会做出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决议应及时提交[24] - 董事会会议决议形成后应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告内容由董事会秘书拟定并提交深交所审定公告[23] - 会议记录人员需在两个工作日内整理完毕会议记录并发送给董事[24] - 董事需在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反馈会议记录修改或补充意见[24] - 本规则制定、修改需经董事会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9] - 本规则重新修订时由董事会秘书提出修改意见稿提交审定[29] - 本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送公司监事会备案[29]
华控赛格: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2024-04-02 18:18
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决定对控股子公司迁 安市华控环境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迁安华控")已到期的财务资助额 度进行展期,展期额度2,000万元,使用期限一年,借款利率不超过7.15%(以公 司自金融机构取得的资金成本为准),资金将用偿还银行借款。 公司决定向控股子公司内蒙古奥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奥 原")提供财务资助,资助金额2,000万元,借款利率7.15%(以公司自金融机构 取得的资金成本为准),使用期限为一年,资金将用于偿还银行借款。 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24-22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的规定,"资助对象为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且持股比例超过50%的控 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人的可以免于相关程序"。但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为 ...
华控赛格: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4-02 18:18
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24-20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贷款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迁安华控提供财务资助展期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 资助的公告》。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 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1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8 人,实 际参与表决董事 8 人,会议由董事长卫炳章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及表决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 《关于控股子公司玉溪华控向交通银行玉溪分行申办贷款的议案》 子公司年收入较低,资产负债率 ...
华控赛格:关于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
2024-04-02 18:18
股权与资本 - 深圳华控赛格持有玉溪华控51.0021%股权[4] - 玉溪华控注册资本42312万元[4] 贷款情况 - 2019年5月申报固贷62000万元、非融保函14000万元[1] - 已提贷款47564万元,剩余可提额度14436万元[2] - 2024年4月1日同意提取剩余额度14436万元[1] - 贷款期限至2034年6月30日,利率4.004%-4.254%[7] 财务业绩 - 2023年末资产总额107443.74万元[5] - 2023年末负债总额60834.41万元[5] - 2023年末营收2.14万元,净利润2152.24万元[5]
华控赛格:关于提起诉讼的进展暨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2024-04-01 20:11
法律判决 - 法院一审判决同方投资持有的同方环境20.25%股份归公司,15日内生效,不排除上诉[2,11] - 同方投资反诉多项请求被驳回,案件受理费等由其负担[7,9] 过往诉求 - 公司曾要求同方投资持有的同方环境股份的50%及相应收益归公司,2017年股利8106480元[4] 时间节点 - 2023年6月5日公司收到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3] - 2024年4月1日公司收到《民事判决书》[4] 股份处置 - 公司依据与上海迈众协议取得股份后将按约定转让或自行处置[2,11] 诉讼情况 -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应披露未披露重大诉讼、仲裁事项[10]
华控赛格:关于提起诉讼的进展暨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2024-04-01 20:11
股票代码:000068 股票简称:华控赛格 公告编号:2024-18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起诉讼的进展暨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已判决;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反诉被告); 3.涉案金额:同方投资有限公司反诉请求,要求公司向其支付剩余 216,172,800 元以及因公司延迟支付产生的资金占用费; 4.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根据《民事裁定书》的内容,法院裁定驳回同方投资 有限公司要求公司向其支付剩余 216,172,800 元以及因公司延迟支付产生的资 金占用费的反诉请求。本裁定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生效,不排除对方进一 步上诉的可能性,公司将及时关注案件及反诉的进展情况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案件进展情况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控赛格")就取得《协 议书》项下同方环境相应比例股权事宜向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并于 2023 年 6 月 5 日收到《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
华控赛格(000068) - 2023 Q4 - 年度财报
2024-03-28 00:00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股票代码为000068,股票简称为华控赛格[7] - 公司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大工业区兰竹大道以北CH3主厂房,办公地址为深圳市福田区太平金融大厦29楼[8] - 公司的外文名称为SHENZHENHUAKONGSEGCO.,LTD.[7]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卫炳章[8] - 公司网址为http://www.huakongseg.com.cn[8] - 公司联系人为丁勤和杨新年,联系电话为0755-28339057[8]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8] - 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3002793464898[8] 主营业务 - 公司主营业务变化情况包括生产经营彩管玻壳及其材料、玻璃器材、平面显示器件玻璃及其材料,以及批发、佣金代理、进出口等业务[8] - 公司上市以来主营业务的变化包括扩展至电视机配套的电源板、主板、结构件的批发、佣金代理等业务[9]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为873,577,894.46元,主要来源于贸易业务、环保行业及建筑工程业务[13] 财务数据 - 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为921,171,706.71元,较2022年下降16.91%[11] - 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3,879,652.86元,较2022年增长400.68%[11] - 公司202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33,260,660.63元,较2022年增长293.29%[12] - 公司2023年基本每股收益为0.6495元,较2022年增长400.69%[12] - 公司2023年总资产为4,245,801,526.61元,较2022年末下降1.54%[12] - 公司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699,412,893.06元,较2022年末增长1,436.05%[12] 环保产业 - 公司长期专注于PPP海绵城市建设以及城镇水系综合治理和生态环保类业务[20] - 公司持续加强技术创新和人才投入,提高规划咨询、智慧水务等各业务板块的技术能力[21] - 公司控股子公司清控人居长期为国内生态环境、城乡建设、水务等政府行政部门提供专业咨询、智慧化解决方案和水务系统建设运营等服务[22] 研发投入 - 公司研发投入主要项目为应急建筑钢框架柱和生命方舟结构体系,旨在提高公司的技术实力和市场竞争力[32] - 公司研发新型生命方舟结构满足五十年一遇风荷载设防要求,为提供临时庇护所提供有力保障[33] - 公司研发装配式兼具低能耗建筑外墙构造节点,以提高资源利用率,保护生态系统,减少室内空气污染[36] 股东信息 - 公司股东中,深圳市华融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6.48%[176] - 公司股东中,深圳赛格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14.18%[176] - 公司股东中,陈进平持股比例为0.81%[176] - 公司股东中,北京和通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0.75%[176] - 公司股东中,丁星持股比例为0.72%[177] 公司治理 -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规范运作水平[62] - 公司紧跟监管要求,完成数项制度的修订修缮工作,治理结构完整、健全、清晰,整体运作规范,独立性强[62] -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平等对待所有股东,采取累积投票制形式选举,保证全体股东合法权益[62]
华控赛格:《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03-27 20:56
委员会构成 - 发展战略委员会成员由5到9名董事组成,至少含两名独立董事[5] 审核范围 - 审核占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的重大战略性投资等方案[8] 会议规则 - 会议召开前三天书面通知全体委员,两日内无异议视为收到[10][18]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0] 委员管理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委员职务[13] 其他规定 - 会议档案保存十年,决议违规利害关系人可申请撤销[17][3] - 人数少于规定三分之二时,未达规定前暂停职权[6]
华控赛格: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4-03-27 20:56
内部控制审计 - 审计深圳华控赛格公司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3] - 建立健全和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有效性是公司董事会责任[4] -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披露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5] 审计结果 - 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7] -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无重大缺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