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控赛格(000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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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控赛格(000068)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22:06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含两名独立董事[5]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5]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5] 审计委员会职权 - 行使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等职权[7] - 监督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项一次[12] 财务报告相关 - 披露财务报告等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8] - 应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外部审计机构履职评估报告[11]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9]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 - 会议通知提前三天书面发出[19][20] - 讨论关联议题关联委员回避[19] - 可现场或通讯开会,现场可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19] - 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26] 工作细则 - 2025年8月27日经八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1] - 未尽事宜按相关法规和章程执行[28] - 抵触时按相关规定执行[29] - 解释权归董事会[29]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9]
华控赛格(00006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8月)
2025-08-28 22:06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会议事规则 【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1 - 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保 证股东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 和《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相关规定 召开股东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会。公司全体董事应当 勤勉尽责,确保股东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会的职权 第四条 股东会的职权由《公司章程》第四十六条规定。 第五条 为确保公司日常运作的稳健和高效,根据《公司章程》《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股东会对公司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 ...
华控赛格(000068)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8 22:06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已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内部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的水平,加大对年度报告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 员的问责力度,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 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责任追究管理办法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有关人员 不履行、不正确履行职责义务及其他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造成 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子公司负 责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以上统 称"年报信息披露相关人员")。 第四条 年报信息披露相关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 律、法 ...
华控赛格(00006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22:06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已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独立董事有效履行职责,促进公 司规范运作,更好的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 称《独董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 ...
华控赛格(000068) -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管理办法》(2025年8月)
2025-08-28 22:06
【已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机制,加强内控制度建设,夯实信息披露工作的基础,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 办法。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管理办法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 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开展工作,关注公司年度经营数据和重大事项等情况,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 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 30 日内,公司管理层应向每位独立董事全面 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适时安排每位独立董事进 行实地考察。 上述事项应由证券部派人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 ...
华控赛格(000068) -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22:06
【已经公司 2025 年 8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加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备案等工作,维护信息披 露的公平、公开、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根据《证券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涉 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 括但不限于: (一) 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 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资产 总额百分之三十,或者公司营业用主 ...
华控赛格(000068) - 《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22:06
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 【已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1 - 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深圳华控赛格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的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 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 制度。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 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 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 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中设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 于三分之一,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上市公司应当在董事会中设置审计 ...
华控赛格(00006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22:06
董事会秘书制度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8月27日经会议审议通过[1] - 每届任期三年,可连续聘任[9]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10] 聘任与解聘 - 拟聘任需提前五个交易日向深交所备案[9] - 解聘应具备充足理由并及时报告[11] - 连续三月以上不能履职应一个月内解聘[11] 职责与要求 - 有权了解信息披露情况并组织协调[17] - 有关部门应按规定提供资料[17] - 公司重大决定前应征询意见[17] 其他规定 - 未尽事宜按相关法规及章程执行[19] - 与文件冲突时以国家规定为准[19]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并自发布实施[19]
华控赛格(000068) - 《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8月)
2025-08-28 22:06
发展战略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5到9名董事组成,至少两名独立董事[5] - 人数少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暂停行使职权[6] 审核标准 - 审核占公司最近一次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重大投资、融资等方案[8] 会议规则 - 会前三天书面通知全体委员,两日内无异议视为收到通知[10][11] - 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0]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13] 其他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十年[17] - 工作细则于2025年8月27日经会议审议通过[1]
华控赛格(00006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8月)
2025-08-28 22:06
人员变动生效时间 - 董事、高管辞任报告送达公司时生效,2个交易日内披露[6] - 股东会解任董事、董事会解任高管,决议作出时生效[8] 人员补选及职务确定时间 - 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60日内完成补选[6] - 法定代表人辞任,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7] 人员职务解除时间 - 董事、高管出现特定情形,30日内解除职务[7] 股份转让限制 - 董高人员离职6个月内不得转让股份[10]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减持不超25%,持股不超1000股可全转[10] 其他规定 - 董高人员忠实义务离职后3年内有效[11] - 公司可要求违规离职董高人员赔偿,涉违法犯罪移送司法[13] - 制度2025年8月27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