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弘控股(0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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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弘控股: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2023-10-27 18:27
人事变动 - 2023年10月26日公司董事会通过聘任姚威为副总经理[2] 人员信息 - 姚威1982年1月出生,现任党委委员、副总经理等职[5] - 姚威未持股,无处罚惩戒及立案,无关联关系,非失信被执行人[6] - 姚威符合任职资格要求[6]
广弘控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2023-10-27 18:27
工作规程 - 工作规程于2023年10月26日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1] - 工作规程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5] 审计流程 - 会计年度结束后管理层向审计委员会汇报进展[1] - 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协商年报审计时间安排[1] - 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记录情况[2] - 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后审计委员会审阅报表并表决[3] 信息披露与保密 - 公司在年报中披露审计委员会履职和会议召开情况[3] - 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审计委员会委员负有保密义务[3]
广弘控股:监事会决议公告
2023-10-27 18:21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3-51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6 日以书面、电子文件方式发出 第十届监事会十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 应到监事 4 人,现场参会 4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关思文先生主持,符合《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监事对下列议案进行了审议,并全票通过如下 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三 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广弘控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10-27 18:21
提名委员会细则 - 实施细则于2023年10月26日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1]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相关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4] 其他规定 - 独立董事辞职六十日内完成补选[4] - 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16] - 选任前一至两个月提建议和材料[13] - 依据规定研究当选条件等并提交董事会通过[11] - 实施细则自通过之日起试行[20]
广弘控股:《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3-10-27 18:21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特定股东及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5] - 独立董事连续任职不得超六年[17] 独立董事履职规定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9] - 向年度股东大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披露[33][34] - 对议案投反对或弃权票需说明理由[34]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36] 独立董事解职与补选 - 任期届满前可依法定程序解除职务,提前解除需披露理由[17] - 不符合规定应停止履职并辞职,否则董事会解除职务[17]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且不委托出席,董事会30日内召开股东大会解除职务[17] - 辞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完成补选[19] 委员会相关规定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6]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31]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31]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6] - 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建议,未采纳需说明理由[31][32] 公司保障措施 - 健全与中小股东沟通机制[38] - 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40] - 提供履职必要条件和人员支持[38] - 承担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职权费用[43] - 给予与其职责相适应津贴并披露[41] - 按时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42] - 及时披露履职涉及应披露信息[41] 制度审议情况 - 本制度于2023年10月26日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股东大会审议[2]
广弘控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10-27 18:21
制度审议 - 制度于2023年10月26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1] 委员会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补选规定 - 独立董事辞职,公司应自其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4] 会议规则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于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5]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5] - 会议做出的决议,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15] 资料保存与议案上报 - 公司应保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资料至少十年[17]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董事会议案的形式报公司董事会[17] 保密义务与试行规定 - 出席会议的委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18] -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试行[20]
广弘控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3-10-27 18:21
审计委员会构成 - 成员由三至四名非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专业会计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审计委员会会议 - 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四次,每季度一次,临时会议由委员提议召开,会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16]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6] 内部审计工作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向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13]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检查一次[13] 其他规定 - 公司应自独立董事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4] - 审计委员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建议提交决策机构,聘用或解聘经审议后由股东大会决定[11][12]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公司保存会议资料至少十年[19]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试行,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23] - 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24]
广弘控股: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023-10-27 18:21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审阅相关议案资料后,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相关 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 控审计机构,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 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执业过程中坚持勤勉尽责、细致严谨, 并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 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等要求,保证公 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总费用 为 95 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 ...
广弘控股:关于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3-10-27 18:21
会议时间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时间为11月13日15:00[3] - 网络投票时间为11月13日[3] - 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11月7日[6] - 会议登记时间为2023年11月10日8:30 - 11:30、14:30 - 17:00[11]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9:15 - 9:25、9:30 - 11:30和13:00 - 15:00[17]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9:15至15:00[18] 会议信息 - 会议地点在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437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37楼公司会议室[7] - 会议审议事项包括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等议案[8] - 网络投票代码为"360529",投票简称为"广弘投票"[16] 其他 - 中小投资者指除特定人员外的其他股东[9]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3年10月28日[14]
广弘控股: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023-10-27 18:21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二、《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 务的经验与能力。执业过程中坚持勤勉尽责、细致严谨,并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 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为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等要求,保证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完整性,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年度 财务报表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胜兰、郭天武、胡志勇 2023 年 10 月 28 日 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审查公司副总经理候选人姚威先生的简历,了解其教育背景、工作履历等情况后, 我们一致认为:经审查其具备担任相应职务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具备与其行使职 权相适宜的任职条件,符合任职资格,没有发现其有《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情况, 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任职资格合法。董 事会聘任姚威先生的提名、聘任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