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弘控股(0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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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弘控股(000529) -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2025-09-18 21:01
广东广弘控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本制度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运作,加强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大 信息内部报告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完整、公平地披露所有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 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 务管理》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是指当出现、发生或者即将发生可能对本公司 或本公司的股票价格或其他证券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内 部信息报告义务人应当在第一时间将相关信息向董事长和董事会秘书报告的制度。 第二章 职责权限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门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公司各部门 及下属各子公司当出现、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的交易价格产生 较大影响的情形或事件时,负有报告义务的责任人应于发生当日或次日将相关信息向公 司董 ...
广弘控股(000529)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2025-09-18 21:01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本制度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 暂缓与豁免行为,确保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 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以及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证券交易所规则和《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 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临时报告,在定期报告、临时报告 中豁免披露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或者要求披露的内容,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 审核程序后实施。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 所上市时保持一致,在上市后拟增 ...
广弘控股(00052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9-18 21:01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本细则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董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 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 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
广弘控股(000529) - 公司章程
2025-09-18 21:01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本章程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 职工 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 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Guangdong Guanghong Holdings Co., 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北路 520 号(邮政编码:510500)。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83,790,330 元。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1 - 公司经广东省企业股份制试点联审小组、广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粤股审[1992]13 号) 及粤联办(1992)4 号文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在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4400001903435723。 第三条 公司分别于 1993 年 5 月 20 日及 199 ...
广弘控股(000529)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5-09-18 21:01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依据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基本规定 第二条 本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本公司及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本制度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 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 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公司独立董事应当核查上市公司公告的董事会决议内容,主动关注有关上市公司的 报道及信息。发现上市公司可能存在重大事项未按规定提交董事会或 股东会 审议,未及 时或适当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发布的信息中可能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生产经营可能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以及其他 ...
广弘控股(000529)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2025-09-18 21:01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本制度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及子公司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和《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公司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 、股东或者存托凭证持有人、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及其他权益变动主体,重大资产 重组、再融资、重大交易、破产事项等有关各方,为前述主体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及 其相关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对上市、信息披露、停牌、复牌、退市等事项承担 相关义务的其他主体。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信息"是指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 或已经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 《证券法》第八十条 ...
广弘控股(000529)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办法
2025-09-18 21:01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办法 (本规则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变动的管理,进一 步明确买卖公司股票的程序,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 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及其所持 本公司股份变动的管理。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 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事融资融券交易的,其所持本公司股份还包括记载在其 信用账户内的本公司股份。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 ...
广弘控股(000529)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2025-09-18 21:01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本准则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使公司按上市公司的法规要求规范 运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特制定本准 则。 第二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应自觉学习国家各类法律、法规、条例,熟悉《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积极参加旨在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 能力的培训班和进修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修养,提高守法意识,掌握最新政策导向, 并将所学知识融入公司经营实践中。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诚实守信,不得损害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 者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 声明与承诺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向深交所及公司董事会提交《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声明: (一)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有无因违反法律法规、本指引或 ...
广弘控股(00052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5-09-18 21:01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本细则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董事会决策功能,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公司管 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公司内、外部 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向董事会汇报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四名董事组成,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 事,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委员中至少有一名独立董事为专业会计人士。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 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负责 ...
广弘控股(000529) - 分红管理制度
2025-09-18 21:01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管理制度 (本制度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分红行为,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 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分红政策 第一条 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持续、 稳定的分红政策。 第二条 公司利润分配方式以现金分红为主,根据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 实际情况,当公司具备股本扩张能力或遇有新的投资项目,为满足长期发展的要 求,增强后续发展和盈利能力,在项目投资资金需求较大时可采用股票股利。 第三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 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 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 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