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弘控股(00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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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弘控股(000529) - 关于参加广东辖区2024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2024-09-09 16:28
活动信息 - 公司参加2024年广东辖区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 [2] - 活动时间为2024年9月12日15:30-16:30 [2] - 活动采用网络远程方式,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参与 [2] 活动内容 - 公司高管将在线与投资者沟通交流 [2] - 交流内容包括2024年半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和可持续发展等 [2] 公告信息 - 公告发布日期为2024年9月10日 [3] - 公告编号为2024-39 [1]
广弘控股(000529) - 2024 Q2 - 季度财报
2024-08-28 16:26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股票简称广弘控股,代码000529,上市于深圳证券交易所[6] - 公司负责人为蔡飚,董事会秘书是苏东明,证券事务代表是梁燕娴[6][7] - 公司系经广东省企业股份制试点联审小组、广东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138] - 1993年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50万股[139] - 1993年11月18日在深圳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000529[139] 利润分配计划 -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 - 公司计划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57]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1223845239.72元,上年同期1357007223.76元,同比减少9.81%[11] -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734481.18元,上年同期127374011.61元,同比减少44.47%[11] - 本报告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3003415.25元,上年同期 -119989857.68元,同比增加80.83%[11] - 本报告期基本每股收益0.1212元/股,上年同期0.2182元/股,同比减少44.45%[11] - 本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23%,上年同期4.14%,同比减少1.91%[11] - 本报告期末总资产6423098869.29元,上年度末7002318456.56元,同比减少8.27%[11] - 本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3121312518.51元,上年度末3138146586.83元,同比减少0.54%[11] - 本报告期营业成本1175330847.50元,上年同期1289346528.34元,同比减少8.84%[38] - 本报告期管理费用45098896.37元,上年同期33820885.71元,同比增加33.35%,主要因本期职工薪酬同比增加[38] - 本报告期财务费用 -13643938.75元,上年同期 -21798871.06元,同比增加37.41%,主要因本期财务费用增加[38] - 本报告期所得税费用8199649.83元,上年同期21590426.65元,同比减少62.02%,主要因本期应交企业所得税同比减少[38] - 本报告期净利润71429689.87元,上年同期128248567.87元,同比减少44.30%,受各因素综合影响[39] - 本报告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9425342.51元,上年同期0元,同比增加100.00%,主要因本期开展委托理财业务[39] -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合计1223845239.72元,占比100%,上年同期1357007223.76元,同比减少9.81%[40] - 销售费用本报告期15710052.23元,上年同期16901988.49元,同比减少7.05%[42] - 投资收益52721790.17元,占利润总额比例66.21%,主要是收到广东新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分红[44] - 货币资金本报告期末1729500055.32元,占总资产比例26.93%,上年末2962710338.85元,比重减少15.38%[45] - 应收账款本报告期末36903805.22元,占总资产比例0.57%,上年末9393639.71元,比重增加0.44%[45] - 其他应收款29,536,700.67元,占比0.46%,较上期增加0.23%[46] - 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期初数652,113,426.63元,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9,425,342.51元,本期购买金额382,000,000.00元,本期出售金额204,430,645.93元,期末数839,108,123.21元[47] - 2024年6月30日货币资金期末余额1,729,500,055.32元,期初余额2,962,710,338.85元[111] - 2024年6月30日交易性金融资产期末余额839,108,123.21元,期初余额652,113,426.63元[111] - 2024年6月30日应收账款期末余额36,903,805.22元,期初余额9,393,639.71元[111] - 2024年6月30日流动资产合计期末余额3,191,524,190.61元,期初余额4,092,084,060.39元[111] - 2024年6月30日资产总计期末余额6,423,098,869.29元,期初余额7,002,318,456.56元[112] - 公司2024年半年度流动负债合计1797917516.91元,期初为2487092291.36元[113] - 非流动负债合计1463468590.21元,期初为1345374543.40元[113] - 负债合计3261386107.12元,期初为3832466834.76元[113] - 所有者权益合计3161712762.17元,期初为3169851621.80元[11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6423098869.29元,期初为7002318456.56元[113] - 母公司2024年半年度货币资金期末余额868096410.43元,期初为1639536653.72元[114] - 公司2024年半年度流动资产合计2660101106.01元,期初为3498202026.95元[115] - 非流动资产合计2079360275.65元,期初为2061713546.85元[115] - 资产总计4739461381.66元,期初为5559915573.80元[115] - 公司2024年半年度负债合计2170244233.06元,期初为2969163521.53元[116] - 2024年半年度营业总收入1223845239.72元,2023年半年度为1357007223.76元[117] - 2024年半年度营业总成本1230584437.94元,2023年半年度为1327577441.37元[117] - 2024年半年度税金及附加2189977.34元,2023年半年度为1907225.36元[117] - 2024年半年度销售费用19246832.60元,2023年半年度为21497547.90元[117] - 2024年半年度管理费用45098896.37元,2023年半年度为33820885.71元[117] - 2024年半年度研发费用2361822.88元,2023年半年度为2804125.12元[117] - 2024年半年度财务费用 -13643938.75元,2023年半年度为 -21798871.06元[117] - 2024年半年度营业利润71919330.28元,2023年半年度为101830902.56元[117] - 2024年半年度净利润71429689.87元,2023年半年度为128248567.87元[118] - 2024年半年度基本每股收益0.1212,2023年半年度为0.2182[118] - 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1329690106.79元,2023年半年度为1461137963.59元[122] - 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收到的税费返还为4060993.70元,2023年半年度为27627734.83元[122] - 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3003415.25元,2023年半年度为 -119989857.68元[122] - 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417437159.55元,2023年半年度为 -148384298.44元[123] - 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759111661.17元,2023年半年度为513624039.45元[123] - 2024年半年度母公司报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245809789.72元,2023年半年度为 -27570119.48元[124] - 2024年半年度母公司报表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34971489.96元,2023年半年度为47811536.46元[125] - 2024年半年度母公司报表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471318360.89元,2023年半年度为132838471.93元[125] - 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 -1199552235.97元,2023年半年度为245249883.33元[123] - 2024年半年度母公司报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为 -752099640.57元,2023年半年度为153079888.91元[125] - 2024年期初所有者权益合计3169851621.80元[127] - 2024年本期所有者权益变动金额为减少8138859.63元[127] - 2024年综合收益总额71429689.87元[127] - 2024年所有者投入资本8000000元[127] - 2024年利润分配金额为减少87568549.50元[127] - 2024年期末所有者权益合计3161712762.17元[128] - 2023年末所有者权益合计3045719214.05元[129] - 2023年到2024年本期所有者权益变动增加40680018.37元[130] - 2023年到2024年综合收益总额128248567.87元[130] - 2023年到2024年利润分配金额为减少87568549.50元[130] - 2024年半年度初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590752052.27元,股本583790330.00元,资本公积413619256.96元,盈余公积625490949.76元,未分配利润967851515.55元[133] - 2024年半年度综合收益总额65578345.83元[134] - 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金额为 - 87568549.50元,其中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87568549.50元[134] - 2024年半年度其他变动金额455300.00元[135] - 2024年半年度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569217148.60元,股本583790330.00元,资本公积414074556.96元,盈余公积625490949.76元,未分配利润945861311.88元[135] - 2023年半年度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540293826.57元,股本583790330.00元,资本公积413619256.96元,盈余公积584082917.20元,未分配利润958801322.41元[136] - 2023年半年度综合收益总额72810509.27元[136] - 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金额为 - 87568549.50元,其中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87568549.50元[137] - 2023年半年度末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525535786.34元,股本583790330.00元,资本公积413619256.96元,盈余公积584082917.20元,未分配利润944043282.18元[137] 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33,450.96元,主要是下属企业处置固定资产产生的收益[13]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2,652,285.42
广弘控股: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2024-08-28 16:26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单位:万元 |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 资金占用方名称 | 占用方与上市公 司的关联关系 | 上市公司核算 的会计科目 | 2024 | 年期初占 用资金余额 | 2024 年半年度 占用累计发生金 | 2024 | 年半年度占 用资金的利息 | 2024 | 年半年度 偿还累计发生金 | 2024 年 | 6 月 日占用资金余额 | 30 | 占用形成 原因 | 占用性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额(不含利息) | | (如有) | | 额 | | | | | |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 | | | | | | | | | | | | | | | | | 其附属企业 | | | | | | | | | | | | | | | | | 小计 | | | | | | | | | | | | | | | | | 前控股股 ...
广弘控股: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行为准则
2024-08-28 16:26
监事准则通过 - 监事行为准则于2024年8月27日经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 声明资料提交 - 监事任职声明事项变化应自变化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提交最新资料[3] 监督职责 - 监事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承诺[5] - 监事可对违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建议[7] 审议关注要点 - 审议授权事项关注授权范围、合理性和风险并监督执行情况[9][10] - 审议重大交易事项关注是否掩盖关联交易实质及损害中小股东权益[11] - 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关注必要性、公平性及定价政策等[11] - 审议重大投资事项分析可行性、前景及对公司的影响[11] - 审议对外担保议案判断合规性、合理性及被担保方偿还能力等[11] - 审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关注计提原因、金额及对公司的影响[12] - 审议公司收购和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关注多方面影响[15] - 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关注合规性与合理性[15] - 审议重大融资议案关注融资条件和方式[16] - 审议定期报告关注内容真实性等并签署确认意见[17] 异议与辞职 - 监事对定期报告有异议应说明原因并公告[16] - 公司监事辞职应提交书面报告,部分情形辞职生效有条件[18] - 公司应在监事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9] 离职义务与媒体规定 - 监事离职后对公司仍负有忠实、保密等义务[19] - 监事不接受新闻媒体采访并审查公司公告[21] 准则解释与生效 - 本准则由监事会负责解释修订,自批准之日起生效[22][23]
广弘控股(000529) -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4-08-26 11:56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基本原则 - 合规性原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应当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4] - 平等性原则: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为中小投资者参与创造机会和便利[5] - 主动性原则:主动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听取投资者意见并及时回应[6] - 诚实守信原则:注重诚信,坚守底线,规范运作,担当责任[8]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内容 - 公司发展战略[7] - 法定信息披露内容[7] - 公司经营管理信息[7] - 公司环境、社会和治理信息[7] - 公司文化建设[7] - 股东权利行使方式、途径和程序[7] - 投资者诉求处理信息[7] - 公司面临的风险和挑战[7] - 其他相关信息[7]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方式 - 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9] - 建立重大事件沟通机制,与投资者进行充分沟通和协商[10] - 严格按规定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1] - 在特定情况下召开投资者说明会[12][13] - 积极支持和配合投资者依法行使权利[14] - 承担处理投资者诉求的首要责任[15] - 关注媒体报道,必要时予以适当回应[16]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职责分工 - 董事会秘书为主管负责人[17] - 证券事务部门履行具体职责[17][18] - 其他部门和员工有义务协助[19]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培训[20] 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行为规范 - 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23] - 不得发布含有误导性、虚假性或夸大性的信息[23] - 不得选择性披露或存在重大遗漏[23] - 不得对公司证券价格作出预测或承诺[23] - 不得未经授权代表公司发言[25] - 不得歧视、轻视中小股东或造成不公平披露[23] - 不得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23] 其他 - 建立健全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26] - 制订完备的工作制度和规范[27] - 董事会拥有本制度的解释权[27]
广弘控股(000529) -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
2024-08-26 11:56
投诉处理机制 - 公司建立了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明确了投诉受理渠道和处理部门[2][3][4] - 证券事务部负责协调各部门处理投资者投诉,指定专人负责[6][7][8] - 公司应加强人员培训、配置设备、提供经费支持,提高投诉处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9] - 证券事务部应针对不同事项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并向董事会汇报[11] 投诉受理与处理 - 证券事务部接到投诉后应认真核实、及时处理,并在1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12][13] - 公司受理的投诉范围包括信息披露违规、治理机制不健全、关联交易违规等[14][15] - 对于能当场解决的投诉应立即处理,不能立即解决的应向董事会秘书汇报[16] - 原则上应在60日内办结投诉,情况复杂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30日[17] 投诉处理结果 - 发现公司存在违规行为应立即向董事会报告,并由董事会进行整改[19][20] - 处理投诉时应遵循公平披露原则,注意尚未公开的内部信息[20] - 公司应建立投诉处理工作台账,记录处理过程和结果,保存至少两年[22] - 发生非正常上访时,公司应启动维稳预案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23] - 对于监管部门转交的投诉,公司应按要求办理[24]
广弘控股: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
2024-08-26 11:56
制度规定 - 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于2024年8月24日经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2] - 公司进行接待和推广活动应建立备查登记制度[8] 投资者关系活动 - 定期报告披露前十五日内应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4]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尽量同时网上直播并事先公告[4] - 活动结束后应及时编制记录表并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刊载[7] 特定对象管理 - 持有总股本5%以上股份股东及其关联人属特定对象[8] - 与特定对象沟通应要求其出具资料并签署承诺书[5] 信息披露 - 发现特定对象文件错误应要求改正,涉未公开重大信息应报告交易所并公告[7] - 公司实施再融资计划要注意信息披露公平性[7] - 活动发布重大信息应及时报告并在下一交易日开市前正式披露[9] 承诺事项 - 承诺调研不打探、不泄漏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利用其交易[14] - 承诺文件不使用未公开重大信息,涉及预测注明资料来源[14] - 承诺文件发布或使用至少两个工作日前知会公司并保证客观真实[14] - 违反承诺愿承担法律责任,承诺书限于公司调研等活动[14][15] 授权调研 - 经书面授权个人在有效期内到公司现场调研视同公司行为[15]
广弘控股: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2024-08-26 11:56
证券代码:000529 证券简称:广弘控股 公告编号:2024-34 唐贾,1987 年 3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现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党群部、人力资源部部长。历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室副主任,2023 年 7 月至今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23 年 11 月至今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党群部、人力资源部部 长;2024 年 8 月任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特此公告。 附件:唐贾女士简历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十六日 附件:唐贾女士简历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3 日召 开职工代表大会,经职工代表大会会议表决,会议选举唐贾女士为公司第十一 届监事会的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第十一届监事会一致。其职工代表监事任职 的资格和条件,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相关规 ...
广弘控股: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
2024-08-26 11:56
行为准则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于2024年8月24日经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1] 任职声明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含续任)期间声明事项变化,应自变化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提交最新资料[5] 董事职责 - 董事应在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8] - 董事未经股东大会同意,不得为本人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谋取公司商业机会,不得自营、委托他人经营公司同类业务[11] - 董事原则上应亲自出席董事会,因故不能出席应审慎选受托人,授权事项和决策意向应具体明确,不得全权委托[13] - 董事在董事会投反对票或弃权票,应明确披露投票意向的原因、依据、改进建议或措施[13] - 董事应认真阅读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关注是否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遗漏,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大幅波动及原因解释是否合理[13] - 董事审议授权事项时,应审慎判断授权范围、合理性和风险,关注是否超出规定范围及有无重大风险[17] - 董事审议重大交易事项,应了解原因,评估对公司财务和长远发展的影响,关注是否掩盖关联交易实质及损害中小股东权益[18] - 董事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应判断必要性、公平性等,关注定价政策及依据,遵守关联董事回避制度[18] - 董事审议担保议案应关注股东是否按股权比例同比例担保[20] - 董事审议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应关注原因、金额及对财务的影响[20] - 董事审议对外财务资助议案应判断合规性、被资助方偿还能力等[20] - 董事审议变更募集资金用途议案应关注合理性、必要性及项目情况[22] - 董事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应关注合规性、合理性及与公司状况匹配度[22] - 董事审议重大融资议案应关注融资条件,合理确定融资方式[22] - 董事审议定期报告应关注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数据波动原因[23] 董事长职责 - 董事长应推动公司内部制度制订完善,确保董事会依法正常工作[28] - 董事长不得从事超越职权范围行为,重大事项应审慎决策[29] 高级管理人员职责 -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保证商业行为合法合规,不超业务范围[32] - 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决议遇重大变化等情况应向总经理或董事会报告[33] 信息披露 - 公司内外部经营环境等重大变化,总经理等应向董事会报告并披露信息[34] - 董事、监事、高管应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36] - 董事、高管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36] 股份交易 - 董事、高管买卖公司股份应依法申报及交易[41] 辞职生效 - 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43] - 董事辞职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等情况,辞职在下任董事填补空缺后生效[44] 补选规定 - 公司应在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44] 保密义务 - 董事和高管离职后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义务在秘密公开前有效[45] 职工问题 - 经理拟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应事先听取工会和职代会意见[47]
广弘控股: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分红管理制度
2024-08-26 11:56
分红制度审议 - 分红管理制度于2024年8月24日经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 公积金提取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4] - 从税后利润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提取20%列入任意公积金[4] 现金分红比例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1] - 无重大投资等事项时,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分配利润的10%[11][15]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80%[11]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40%[11]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现金分红比例最低达20%[11] 公积金转股本 - 法定公积金转股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7] 分红派发时间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中期分红方案后,须2个月内完成派发[7] 监督与披露 - 监事会监督董事会现金分红政策执行等情况,发现问题应督促改正[19] - 公司应在年报、半年报披露利润分配预案和现金利润分配政策执行情况[20] - 公司应在年报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制定及执行情况并专项说明相关事项[20] - 调整或变更现金分红政策需详细说明条件及程序合规透明情况[20] - 未分配利润为正、年度盈利但未提现金利润分配,公司应说明原因及资金用途计划[24] 股东大会投票 - 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除现场会议外需提供网络投票平台[24] 政策提示 - 公司若曾在招股说明书披露相关政策规划,应在年报提示执行情况[25] 制度执行与修订 -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法规和章程执行[27] -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修订本规则,报股东大会批准[27] - 本制度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