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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洲控股(00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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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洲A:关于缴纳五九西南部矿区相关款项的公告
2024-07-12 18:37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06年末公司以1.877亿元受让五九集团78.82%国有股权及采矿权和牙克石煤矿63.95%国有股权及采矿权[1] 财务相关 - 2024年7月11日五九集团需缴纳五九西南部矿区国有探矿权权益3351.1552万元[2] - 2024年7月11日五九集团代公司先支付款项500万元[2] - 公司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补交探矿权权益3351.1552万元[3] - 缴纳的3351.1552万元计入公司投资成本,五九集团计入无形资产[4] - 公司按合并持股比例51%影响本期损益38.26万元[4] - 公司按合并持股比例51%影响期后各年损益为76.53万元[4]
新大洲A(000571) - 2024 Q2 - 季度业绩预告
2024-07-10 19:05
业绩预告基本信息 - 业绩预告期间为2024年1月1日至6月30日[2] - 业绩预告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3] - 业绩预告是初步测算结果,具体数据以2024年半年报为准[6]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7月10日[7] 财务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亏损2400万元 - 3500万元,实际亏损2426.46万元[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亏损1900万元 - 2800万元,实际亏损1860.88万元[2] - 基本每股收益亏损0.0288元/股 - 0.0420元/股,实际亏损0.0298元/股[2] - 预计净利润为负值[3] 各条业务线数据关键指标变化 - 煤炭产业子公司因市场稳中向下、低卡煤影响售价及销量减少,收入和净利润同比减少[4] - 乌拉圭公司股权出售后,本报告期不再合并报表,同比减少乌拉圭公司亏损[5]
新大洲A: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2024-07-01 15:52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24-055 2024 年 7 月 1 日,本公司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24)最高法民申 3304 号),主要内容如下: 再审申请人(一审起诉人、二审上诉人):牙克石市人民政府 再审申请人(一审起诉人、二审上诉人):牙克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再审申请人(一审起诉人、二审上诉人):牙克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 再审申请人因诉新大洲、五九集团、内蒙古新大洲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探矿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2023)内民终 730 号民事裁定,向本院申请再审。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现已审查终 结。 裁定如下:驳回牙克石市人民政府、牙克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牙克石市 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再审申请。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重大诉讼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6 月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新大洲") 及控股子公司内蒙古牙 ...
新大洲A:关于仲裁事项进展的公告
2024-06-27 16:41
法律纠纷 - 公司与枣矿集团因五九集团事宜产生股权转让协议纠纷并仲裁[3] - 枣矿集团提出仲裁反请求,要求支付矿业权出让收益5789.14万元及利息等[4] - 上海博煜实业诉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涉案金额85.20万元[5] 其他信息 - 2024年度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等[6] - 公告日期为2024年6月27日[7]
新大洲A: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06-25 18:09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证券代码:000571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相关事项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 年 6 月 | 目 | 录 2 | | --- | --- | | 一、释义 3 | | | 二、声明 4 | | | 三、基本假设 5 | | | 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6 | | (一)本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6 | | | (二)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激励 | | | 计划差异情况 7 | | | (三)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成就情况的说明 7 | | | (四)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情况 8 | | | (五)本次授予对公司经营能力和度财务状况影响的说明 9 | | | (六)结论性意见 9 | | | 五、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 10 | | (一)备查文件 10 | |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激励计划对新大洲控股股东是否公平、合理, 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不构成对新大洲控股的任何 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 ...
新大洲A: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预留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2024-06-25 18:07
激励对象 - 激励对象为公司高级、中层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无独立董事等相关人员[1] 激励计划 - 激励计划已履行必要审批程序,激励对象符合规定范围[2] 授予情况 - 公司和激励对象未发生不得授予或获授情形,获授条件已成就[3] - 监事会同意以2024年6月25日为预留授予日,向6名激励对象授予545万股限制性股票[3]
新大洲A: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25 18:07
会议决策 - 第十一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3名监事全出席[2] - 与会监事全票通过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议案[3] 激励计划 -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为2024年6月25日[3] - 向6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545万股限制性股票[3]
新大洲A:上海泽昌律师事务所关于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2024-06-25 18:07
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 2023年9月12日首次授予11名激励对象2195.00万股限制性股票[17] - 2024年6月25日预留授予6名激励对象545万股限制性股票[18] - 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28元/股[23] 激励计划审批流程 - 2023年8月8日董事会、监事会等审议通过相关议案[15][16] - 2023年9月12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董事会办理[16] 激励计划合规情况 - 公司及激励对象未出现不合规情形[25] - 预留授予相关事项已取得必要批准和授权[18]
新大洲A: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6-25 18:07
会议相关 - 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6月25日通讯表决召开,9名董事出席[2] 议案通过 - 同意增补孟兆胜为战略、提名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3] - 同意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3] 股票授予 - 2024年6月25日为预留授予日,授予6名激励对象545万股限制性股票[4] - 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24个月[4]
新大洲A: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4-06-25 18:07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24-053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条 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 2024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为 2024 年 6 月 25 日。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 下: 一、激励计划简述 (一)激励工具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 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二)授予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11 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