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大洲控股(00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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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洲A(000571) - 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2025-04-28 20:23
业绩总结 - 2024年度归母净利润为-1.1118700318亿元[2] - 上年度归母净利润为-1.0941076257亿元,上上年度为-0.376188391亿元[2]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为-0.8607220162亿元[3] 利润分配 - 2024年度每10股派现0元,送红股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0元[2]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0元[3] 未分配利润 - 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为-13.5345322857亿元[2]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0.21507525776亿元[3] 回购注销 - 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回购注销总额均为0元[2]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为0元[3]
新大洲A(000571) -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04-28 20:22
证券代码:000571 公司简称:新大洲 A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一、释义 2 1. 新大洲 A、公司:指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 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指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 3. 限制性股票:公司根据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公 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的限售期,在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 后,方可解除限售流通。 4. 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含分公司、控股子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应当激励的其他核心人员。 5. 授予日: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6. 授予价格: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7. 限售期: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禁止转让、用于担保、偿还债务 的期间。 8. 解除限售期: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限制性股票可 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期间。 9. 解除限售条件:根据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所获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必需满足的 条件。 10.《管理办法 ...
新大洲A(000571) - 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5-04-28 20:22
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25-037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大洲 A")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3 年 8 月 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 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2023 年 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2 ...
新大洲A(000571)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25-04-28 20:19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德皓内字[2025]00000115 号 北 京 德 皓 国 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殊普通合伙 ) Beijing Dehao International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 德皓内字[2025]00000115 号 目 录 页 次 一、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洲控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 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 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 ...
新大洲A(000571) -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2025-04-28 20:19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 | | | | | 二、 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 1-2 德皓核字[2025]00000917 号 北京德皓 国 际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特殊普通合伙 ) Beijing Dehao International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 专项核查意见 德皓核字[2025] 00000917号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对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大洲控 股)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德皓审字[2025] 00001429 号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检查了贵公司编制的后附 2024 年度营 业收入扣除情况明细表(以下简称"明细表")。该明细表已由新大洲控 股管理层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监管机构")发布的《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
新大洲A(000571) - 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2025-04-28 20:19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 德皓审字[2025]00001429 号 北 京 德 皓 国 际 会计师事务所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Beijing Dehao International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 | | 目 | 录 | 页 次 | | --- | --- | --- | --- | | 一、 | 审计报告 | | 1-6 | | 二、 | 已审财务报表 | | | |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 1-2 | | | 合并利润表 | | 3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 | | 4 | | |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 5-6 | |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 7-8 | | | 母公司利润表 | | 9 | |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 | 10 | | |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 11-12 | | | 财务报表附注 | | 1-129 | 审 计 报 告 德 ...
新大洲A(000571)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楚湘)
2025-04-28 20:14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罗楚湘:男,1965年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1987年7月至1989 年8月,任湖北省沙洋监狱管理局教师;1992年10月至1998年4月,任 武汉市水利局公务员;1998年4月至2000年8月,任武汉仲裁委员会副 处长;2000年9月至2004年8月,任湖北省公安厅副处长;2004年9月 至今,任北京邮电大学人文学院教授;2009年7月至2023年12月,任 北京市京伦律师事务所律师;2023年12月至今,任北京恒然律师事务 所律师;2020年9月至今,任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及说明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 用,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经自查,本人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召集 ...
新大洲A(000571)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孟兆胜)
2025-04-28 20:14
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 2024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5次,实际出席5次,均通讯参会[3] - 2024年5月31日起任职,至12月31日累计现场工作20天[6] - 2024年参加财务造假综合惩防专项培训[9] 公司治理与合规 - 按时编制并披露2023 - 2024年多份报告[6] - 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7][8] - 2024年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8] 关联交易与担保 - 2024年审议通过为中航新大洲融资担保等关联交易议案[4] 未来展望 - 2025年督促公司规范运作,提供专业意见[10] - 2025年加强与中小投资者交流,提升履职能力[10]
新大洲A(000571) -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勇)
2025-04-28 20:14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 用,现将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王勇:男,1970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1991年9 月至1997年1月,任大连佳地针织厂财务经理;1997年2月至2003年10 月,任大连天华会计师事务所高级经理、合伙人;2003年11月至2015 年5月,任大连君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主任会计师;2015年6月至 2019年5月,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2019 年6月至2022年6月,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连 分所高级经理;2022年7月至今,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合伙人;2020年9月至今,任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