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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洲控股(0005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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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洲A: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03-20 18:01
股票情况 - 公司股票2024年3月19 - 20日连续2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79%,属异常波动[1] 信息披露 - 公司2024年选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为信息披露媒体[3] - 公司将于2024年4月29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3]
新大洲A: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2024-03-18 07:21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简称: 新大洲A、股票代码:000571)的股票于2024年3月14日、3月15日连续2个交易日 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20.68%。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等制 度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根据相关制度的要求,公司进行了自查, 并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实,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 未公开重大信息。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24-027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2024年3月15日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除上述筹划事项外,无其他事项处 于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
新大洲A: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2024-03-15 20:31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24-026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方案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或同意注册决定,以及获得相关批准或同意注册决定 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 第十一届监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 尚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 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升集团")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数量总 计不超过 209,424,083 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0 万元。 ...
新大洲A: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4-03-15 20:31
股东回报规划 - 制定未来三年(2024 - 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1] 利润分配 - 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7]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最低比例不同[8] 重大投资计划 - 未来十二个月内支出满足特定条件属重大投资计划[7] 审议流程 - 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11] - 股东大会审议需出席股东表决权1/2以上同意[11] 生效实施 - 规划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2]
新大洲A: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2024-03-15 20:31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A 公告编号:临2024-021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召开第 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相关议案。现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公司不会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 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 情形,亦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任何财务资助或 者补偿的情形,不存在以代持、信托持股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 益主体输送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5 日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 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新大洲A: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查意见
2024-03-15 20:31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关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条件的议案》后认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对照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有关 条件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逐项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条件,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的审查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 的议案》后认为:本次发行方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及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本次发行有利于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从而增强公司资 本实力和抗风险的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对此,我们发 表同意意见,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的审 查意见 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公司 2024 年 ...
新大洲A: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2024-03-15 20:31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股票代码:000571 股票简称:新大洲A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二零二四年三月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 | | | 发行人声明 … | | --- | | 重大事项提示 | | 释义 | | 第一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 | |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 | 二、本次发行的背景及目的 - | |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12 | |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 | |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 | |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14 | | 八、关于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 . | | 九、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15 | ...
新大洲A: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3-15 20:31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 A 公告编号:临 2024-015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 2024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3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 议于 2024 年 3 月 15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韩东丰 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韩东丰、袁伟回避表决,由其他非 关联董事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 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修正)》(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 修订)》(以下简称"《证券 法》")、《上市 ...
新大洲A: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公告
2024-03-15 20:31
证券代码:000571 证券简称:新大洲A 公告编号:临2024-020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83 号)批准,公司向 9 名符合相关规定条件 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78,000,000 股。截至 2014 年 5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83,920,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8,695,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75,225,000.00 元。公司前次募 集资金到账时间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 鉴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且最近五个会计 年度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因此,公 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具 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 告。 特此公告。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5 日 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公告 本公 ...
新大洲A:关于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公告
2024-03-15 20:31
新策略 -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 - 相关议案于2024年3月15日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2] - 发行预案及文件已在巨潮资讯网披露[2] - 暂不召开股东大会审议,准备完成后另行通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