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新大洲控股(000571)
icon
搜索文档
新大洲A(000571)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2025-12-08 17:16
薪酬标准 - 董事长、副董事长月度津贴15000元[6] - 董事月度津贴12000元[6] - 董事长年薪不超总裁年薪1.1倍[6] 薪酬构成与发放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含年薪和绩效薪酬[8] - 董事津贴、董事长和高管年薪工资按月发[15][16] - 高管绩效薪酬按考核结果按年发[16] 薪酬调整与制度 - 薪酬调整分整体和个别,审批不同[11] - 制度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董事会解释[15]
新大洲A(000571) - 内部控制制度
2025-12-08 17:16
内部控制 - 公司依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内部控制制度[6] - 内部控制涵盖各层级、方面和业务环节[8] - 制定与修改制度应遵循合法性、全面性等原则[9] 风险评估与应对 - 按目标设定等程序进行风险评估[15] - 关注内外部风险因素确定重要风险[16][17] - 风险应对策略有回避、承担等[23] 财务审批与管理 - 多项财务事项需经不同层级审批[40][44][45] - 年度资金计划申报时间为12月31日前,月滚动计划为当月5日前[50] - 主营业务每月货币资金余额不得超50万元[54] 人员奖惩 - 会计违规有罚款、行政处理等,有功人员奖励不低于5万元[34][36][37] 筹资与投资 - 通过借款、发债和股票筹资,筹资活动集中在总部[102] - 投资项目需经多环节审批,遵循相关原则[115] - 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超10%需股东会审议[145] 担保管理 - 对外担保有金额和程序限制,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159][161] 内部审计 - 内部审计遵循多项原则,每年对财务审计一次[191][194] - 审计机构有制止、封存等权力[185]
新大洲A(000571) - 总裁(总经理)工作制度
2025-12-08 17:16
人员设置 - 公司设总裁1名,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2][6] - 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由总裁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2] 会议安排 - 总裁办公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1次[17] - 特定情形下2个工作日内召开临时会议[18] - 会议由总裁等参加,扩大会议含部门负责人[20] 会议决策 - 会议决定以纪要形式作出,存档不少于十年[22] - 纪要5个工作日内分送相关人员并报董事会备案[25] 报告制度 - 总裁就重大事项向董事会或董事长报告[23] - 报告可口头或书面,重大事项用书面[24] - 定期报告含业务、预算等经营情况[25]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生效[34]
新大洲A(00057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08 17:16
审计委员会组成与任期 -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4] 审计相关流程 - 披露财务报告需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8] - 审计委员会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外部审计机构履职评估报告[10]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审计报告[10] 检查与会议规定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检查一次[11]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开临时会议[17]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7][18] 股东与诉讼 - 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起诉违规董高人员[15] - 审计委员会、董事会收到请求30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15] 工作细则 - 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4]
新大洲A(000571) -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2025-12-08 17:16
制度概况 - 公司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 - 制度适用于董事、高管等相关人员[3] 责任情形 - 六种情形应追究责任人责任[3] - 四种情形可从重或加重处理[4] - 四种情形可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4] 责任形式与处罚 - 追究责任形式包括责令改正等[5] - 出现责任追究事件可附带经济处罚[6] 制度执行 - 制度按法规处理未尽事宜[8]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8] - 经审议通过并公告之日起施行[8]
新大洲A(000571) -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2025-12-08 17:16
制度修订 - 2025年12月8日公司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修订部分管理制度议案[1] - 修订制度含董事会战略等委员会工作细则共15项[1] - 修订后公司管理制度全文于2025年12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2]
新大洲A(000571)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5-12-08 17:16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提名委员会任职 - 设独立董事主任委员主持工作[4]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可连选连任[4] 提名委员会会议 - 召开次数依需安排,提前3天通知[1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过半数通过[13] 其他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10年[19] - 细则董事会决议生效,由其解释[16]
新大洲A(000571)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2025-12-08 17:16
管理职责 - 公司董事长为投资者关系管理第一责任人,董秘为事务负责人和授权发言人[10] - 投资者关系管理室设专职专管员和若干协管员[11] 沟通管理 - 沟通内容含发展战略、法定信息披露等[6] - 沟通方式有定期报告、年度报告说明会等[7] 制度规定 - 定期报告披露前十五日内尽量避免投资者关系活动[8] - 制度自2025年12月8日董事会审议通过起实施[16][17] 其他要点 - 投资者关系管理遵循六项原则,目的促进良性关系等[4][5] - 管理室履行建立信息采集机制等职责[11][12] - 从事人员需具备品行良好等素质和技能[14]
新大洲A(000571)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
2025-12-08 17:16
内幕信息界定 - 5%以上股份股东持股情况较大变化属内幕信息[6]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出售或报废超30%属内幕信息[7] - 公司涉及并购重组等属内幕信息[13] 管理与责任 - 内幕信息管理由董事会负责,董秘组织实施[2] - 未经董秘批准不得泄露内幕信息[2] - 知情人不得泄露、交易或配合操纵股价[3][4] 流程与备案 - 内幕信息公开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报送备案[13] - 登记备案材料保存至少三年以上[13] - 信息流转需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备案[16] - 对外提供信息须多部门审核及董秘批准并备案[17] 违规处理 - 5%以上股东等擅自泄露信息可追究责任[23] - 知情人违规董事会按情节处分并要求赔偿[23] - 中介等擅自泄露可解除合同并追究责任[24] 其他规定 - 制度自2025年12月8日董事会通过起实施[27][28] - 未披露前控制知情范围,妥善保管资料[19][22] - 提供未公开信息需报备案并签保密协议[23]
新大洲A(000571) - 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025-12-08 17:16
定期报告 - 年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编制,需审计[12] - 中期报告在会计年度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编制,特定情形需审计[13] - 季度报告在会计年度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编制,一般无须审计[14] - 经董事会批准后两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送并在指定网站披露[12][13][14] - 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7] 决议披露 - 董事会会议结束后两个交易日内报送决议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20] - 股东会结束当日报送决议公告文稿、决议和法律意见书至证券交易所,登记后公告[20] 特殊情况披露 - 股东会延期或取消需在原定召开日至少两个交易日前发通知并说明原因及延期后日期[20]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及时披露[22] - 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需及时业绩预告[20] - 不能按期披露定期报告需及时报告,说明原因、解决方案及延期最后期限[21] - 发生对证券交易价格有较大影响重大事件需立即披露[21] - 变更名称、章程等需及时披露,章程变更要在符合条件媒体披露新章程[23] - 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影响资产等情况需及时披露[24] 关联交易披露 -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包括购买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2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需及时披露[25] - 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5] - 交易标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5] - 交易标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25] - 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需及时披露[25] - 交易产生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超100万元需及时披露[25] - 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的交易需及时披露[26] - 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交易需及时披露[26] 诉讼仲裁披露 - 涉案金额超1000万元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诉讼、仲裁事项需及时披露[26] 股东及人员责任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应主动告知公司并配合披露[35] - 董高监对信息披露负责,董事长、总裁、财务负责人对财报负责[36] - 董事会及董事应将信息知情者控制在最小范围[38] - 人员在定期报告公告前不得泄露生产经营情况和数据[40] - 发生重大事件在披露前知情者不得发布消息[40] 其他 - 信息披露常设机构为董事会秘书处,邮编200120,电话(021)61050135或(021)61050111转,传真(021)61050136[42] - 违反制度行为包括信息报送不及时、工作失误致信息披露问题、未经授权泄露信息[45] - 董事会根据情节对违规当事人给予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45] - 对外信息披露文件存档保管期限为10年[47] - 制度与其他规定冲突时按相关规定执行,经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48] - 制度发布时间为2025年12月8日[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