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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元(00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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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震元:浙江震元关于修订《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2024-03-21 20:44
会议决策 - 2024年3月20日召开十一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议案[2] - 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4] 委员会规定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召集人需为会计专业独董[3] 权限与流程 - 董事会确定对外投资等权限,重大项目需专家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3] - 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3] - 特定主体可提议召开临时董事会,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4]
浙江震元: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20日十一届三次董事会通过修订)
2024-03-21 20:44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3 月 20 日十一届三次董事会通过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提高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 理水平,规范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 责并报告工作。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人员组成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成员由 3 名委员组成,由董事会从董事会成 员中任命。其中独立董事委员 2 名,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委员为会计 专业人士。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 委员会全部成员均须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 和商业经验。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期间如有 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由董事会根据本 工作细则补足委员人数。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指定独立董事中的 会计专业人士担任。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和主持审计委员会会议,当审计委员 会 ...
浙江震元:浙江震元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2024-02-28 20:18
证券代码:000705 证券简称:浙江震元 公告编号:2024-006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 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 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不存在向发行对象作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也 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发行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8 日 1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28 日召开第十 一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 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
浙江震元:浙江震元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2024-02-28 20:18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Xi{\bf{\sigma}}=\Xi{\bf{\sigma}}=\Xi{\bf{\sigma}}=\Xi{\bf{\sigma}}$$ 股票简称:浙江震元 证券代码:000705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ZHENYUAN SHARE CO.,LTD)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稽山街道延安东路 558 号)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 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作的任 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公司所发行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 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 其他专业顾问。 1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发行人声明 ...
浙江震元:浙江震元第十一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24-02-28 20:18
发行股票相关 - 发行对象不超35名,含控股股东震元健康集团,认购比例24.93%-46.46%[6][24] -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8] - 发行数量不超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即不超100,236,985股[11] - 控股股东认购股票限售期18个月,其他发行对象认购股票限售期6个月[12] - 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80,000.00万元[14] 募集资金投向 - 浙江震元生物科技项目投资58,704.37万元,拟用募集资金37,500.00万元[15] - 浙江震元制药项目投资48,120.78万元,拟用募集资金27,500.00万元[15]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投资15,000.00万元,拟用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15] 其他决议 - 本次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19] - 公司拟制定《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 - 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9] - 公司审议通过设立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30] - 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办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相关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31][34]
浙江震元:浙江震元关于最近五年内未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公告
2024-02-28 20:18
新策略 - 公司拟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 合规情况 -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2] - 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形[3] - 公司最近五年不涉及整改事项[3] 时间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为2024年2月28日[5]
浙江震元:浙江震元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2024-02-28 20:18
证券代码:000705 证券简称:浙江震元 公告编号:2024-003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有关规定: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 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一般以年度末作为报告出具基准日,如截至 最近一期末募集资金使用发生实质性变化,发行人也可提供截至最近一期末经鉴 证的前募报告。" 2012 年 10 月,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募集资金于 2012 年 10 月 30 日到位。 鉴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且最近五个会计 年度公司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公司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 事务所就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2 月 28 日 1 浙江震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浙江震元:浙江震元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事项的公告
2024-02-28 20:18
业绩数据 - 2023年1 - 9月公司合并口径归母净利润6988.55万元,扣非后6602.33万元[3][4] - 假设2024年净利润增长10%、持平、下降10%三种情景测算[4] - 2023年度总股本33412.33万股,发行后预计43436.03万股[5] 融资信息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资总额上限80000万元[4] - 发行股份不超发行前总股本30%,即不超100236985股[4] 募投项目 - 募投项目含年产2400吨组氨酸等系列产品产业化基地建设等[10] - 震元生物核心团队来自震元制药,募投产品具备批量化生产能力[12] 未来策略 - 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16] - 提高经营管理和内控水平,推进成本控制[17] - 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存放专项账户由多方监管[18] - 符合条件时推动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19] 相关承诺 - 董事、高管承诺不损害公司利益,薪酬等与填补回报挂钩[19] - 控股股东承诺保证填补回报措施履行[20] - 公司承诺履行填补回报措施,违规愿担责[21]
浙江震元:浙江震元监事会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2024-02-28 20:18
发行情况 - 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1] -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利于公司发展[2] -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符合股东利益[2] 资金相关 - 《2024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说明相关事项,发行后净资产规模将提高[4] - 公司为募集资金设专项账户,实行专户专储管理[5] 其他事项 - 控股股东拟参与发行,构成关联交易,认购协议定价公允[4] - 公司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5] - 公司制定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相关人员作出承诺[5] - 《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年 - 2026年)》建立回报机制[6] -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文件披露合规[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