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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达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4年1月)
2024-01-14 17:12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024 年 1 月制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法 人治理结构,发挥独立董事的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 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本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 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必须具有证券监管机构及证券交易所要求的独立性。独立董事应当独立 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 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并应当按照法律、行 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
美达股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4年1月)
2024-01-14 17:12
制度制订 - 公司于2024年1月制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1] 会议规则 - 会议通知及材料提前三天送达,紧急情况不受限[2] - 全部独立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 - 过半数推举一人召集主持,不履职时两人及以上可自行召集[2] 决策流程 - 关联交易等经会议讨论且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 - 行使职权前经会议讨论且过半数同意[3] 会议要求 - 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签字确认[3] - 发表明确独立意见[3] 其他规定 - 公司保障会议召开,提供支持并承担费用[3] -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有保密义务[4]
美达股份:《监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修订)
2024-01-14 17:12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议事规则 (2024年1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权,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监事会 第二条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保障股东权益、公司利益和员 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三条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 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 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四条 1 第一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 (二)检查公司财务; 监事会应当包括非职工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 例不低于 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 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含实际控制人、关 ...
美达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1月修订)
2024-01-14 17:12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4 年 1 月修订稿) 为更好地发挥董事会的作用,以确保董事会的工作效率和民主决策,明确相 应的责任,保证董事会议程和决议的合法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及《广东新 会美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制订本议 事规则。 第一章 董事会 第一条 公司设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 长一名。 第二条 董事长由公司董事担任,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第三条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含实际控制人、关联企 业、一致行动人。下同)可以提名董事候选人。公司以及董事会提名的人选可作 董事。在《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范围内,按照拟选任的人数,由前任董事会提 出选任董事的建议名单,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然后由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董 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选举。 董事(含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进行资格审查并最终确定。董事候选人 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的简历和 基本情况。 独立董事的提名方式与 ...
美达股份: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1-14 17:12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5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 年 1 月 14 日,公司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因审议事项紧急,会议于 2024 年 1 月 12 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形式由专人负 责通知到各监事,公司现任监事 3 人,均亲自参加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讨论一致通过: 一、《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要求,监事会成员认真审阅了修订的《监事会议事规 则》,认为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公司监事会运作规范性,同意 此次修订,并提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网址: www.cninfo.com.cn; 二、《关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提案》(3 票同意, 0 票反对,0 票弃权)。监事会同意余林燕女士、林钊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
美达股份: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2024-01-14 17:12
证券代码:000782 证券简称:美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7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3 年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广东新会美达 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 括: 1、因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后,公司股份总数变为 686,581,509 股; 2、股东大会通知关于股权登记日和投票方式的内容补充; 3、关于选举董事、监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的规定; 4、新增董事会关于专业委员会的设立和规范运作的规定; 5、关于公司利润分配,修订了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标准,以及新增中期分 红、未进行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 6、对章程的章节序号进行了重新排列,原《公司章程》中涉及条款之间相 互引用的,亦做相应变更,对部分措辞进行了规范; 7、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行的其他修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相关人员负责办理后续变更、备案 等相关事宜。本次《 ...
美达股份: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024-01-14 17:12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1 股东大会议程 | 提案序号 | 提案名称 | 页码 | | --- | --- | --- | | 1.0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P3-6 | | 2.00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P7-8 | | 3.00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P9-10 | | 4.00 |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 P11-19 | | 5.00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 P20-21 | | 6.00 |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P22-23 | | 7.00 | 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P24-25 | | 7.01 | 选举陈忠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7.02 | 选举何卓胜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7.03 | 选举陈曦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 | 8.00 | 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P26-27 | | 8.01 | 选举赵向东为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 | | 8.02 | 选举林家和 ...
美达股份:关于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的书面承诺(林家和)
2024-01-14 17:12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关于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的书面承诺 本人 林家和 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参加最近一 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上市公司美达股份(000782)将公告本人的上述承诺。 承诺人:林家和 2024 年 1 月 14 日 ...
美达股份: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赵向东)
2024-01-14 17:12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赵向东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10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10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第10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 、副教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 证券代码: 000782 证券简称: 美达股份 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教育背景、专业资格、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 ...
美达股份: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林家和)
2024-01-14 17:12
一、本人已经通过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第10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如适用),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林家和,作为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 10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 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利害关系或者可能妨碍本人独立履职的其他关系。 √ 是 □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本人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