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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钢不锈(00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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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钢不锈(000825) -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ESG与科技创新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稿)
2025-12-03 19:33
委员会构成 - 战略、ESG与科技创新委员会由5名董事会成员担任委员[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人员调整 - 委员人数低于规定人数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指定新委员[5]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25] 会议召开 - 董事会等可要求召开会议,需会前五日通知全体委员[12]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2] 通知方式 - 快捷通知方式下,2日内未接书面异议视为收到通知[12] 表决规则 - 每名委员一票表决权,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传真决议为签字方式[18] 记录保存 - 会议记录保存期在公司存续期间不得少于十年[22] 规则执行 - 《议事规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25] - 规则解释权归董事会,未尽事宜按规定执行[25]
太钢不锈(000825) -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稿)
2025-12-03 19:33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3名委员组成,含2名独立董事,至少1名会计专业人士[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相同[5] 会议召开规则 - 每季度至少开一次会,可开临时会议,会前五日通知[12] - 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2] 决议规则 - 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4] - 披露财务报告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9] 人员管理 - 人数不足时董事会应尽快指定新委员[6] - 委员可委托他人出席,需提交授权书[16] - 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可被撤销职务[16] 其他事项 - 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签字[17] - 议案获规定票数形成决议[20] - 会议记录保存不少于十年[20]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通过起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23]
太钢不锈(000825) -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稿)
2025-12-03 19:33
提名委员会构成 - 由3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4] 会议召开规则 - 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且应提前五日通知全体委员[10] - 每名委员享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3] 委托与履职规则 - 委员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并表决,应在表决前提交授权委托书[23]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委员职务[25] 表决与通报规则 - 会议对所议事项集中审议、依次表决,逐项表决议案[14] - 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传真作决议时为签字方式[15] - 决议经主持人宣布形成,次日向董事会通报[17] 其他规则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董事会[30]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董事会应尽快指定新委员人选[8]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年,应包含日期等内容[17]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披露情况并回避表决[18] - 董事会可撤销利害关系委员参与的表决结果[18] - 回避后不足法定人数,由董事会审议[18] - 会议记录及决议应写明利害关系委员情况[18] - 委员对未公开公司信息负有保密义务[18] - 《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董事会[20]
太钢不锈(000825) -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2月修订稿)
2025-12-03 19:33
会议召集与通知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提前十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2] -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股东提议,董事长十日内召集主持临时会议[2] - 定期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秘书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书面通知[7] - 定期会议通知发出后变更,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三日发书面变更通知[8] 会议出席与委托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0] - 董事委托他人出席,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人和受托人姓名等信息[10] - 一名董事不得接受超过两名董事的委托[11] 会议表决 - 表决实行一人一票,方式有举手表决等[15] - 现场召开当场宣布结果,其他情况在下一工作日之前通知董事[15] - 宣布结果或规定时限结束后表决,情况不予统计[15] 决议形成 - 审议通过提案形成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6] - 财务资助、担保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6] - 收购本公司股份决议,需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16] 董事回避 - 董事回避表决情形包括深交所规定等情形[16][17] - 回避表决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会议[17] - 出席会议无关联关系董事不足三人,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7] 提案审议 - 提案未获通过且条件因素未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17] - 三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或过半数以上独立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会议应暂缓表决[17] 会议记录与公告 - 会议记录应包含届次、时间、地点、提案、表决等内容[18] - 与会董事需对记录和决议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18] - 决议公告由董事会秘书按深交所规则办理,披露前相关人员需保密[19][20] 决议落实与档案保存 - 董事长应督促落实董事会决议,检查实施情况并通报[20]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19]
太钢不锈(000825) -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2月修订稿)
2025-12-03 19:33
董事会秘书任期与聘任 - 每届任期三年,可连聘连任[3] - 拟聘任前五个交易日报送材料,深交所无异议董事会可聘任[4] 董事会秘书解聘与继任 - 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职等情形,公司一个月内解聘[6] - 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新秘书[6] - 空缺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职责直至正式聘任[6] 董事会秘书职责 - 负责信息披露、协调相关工作[9] - 负责投资者关系和股东资料管理[9] - 组织筹备董事会和股东会,记录并签字[10] - 负责信息披露保密,泄露时及时公告[10] - 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16] - 核查董事、高管买卖股票并提示风险[14] 信息披露规定 - 董事长敦促秘书履行披露义务[20] - 非秘书未经授权不得发布未公开重大信息[13] - 董事和高管接受采访调研前知会秘书并记录[13] 其他规定 - 秘书或代表可通过互动易与投资者交流[15] - 任职期间参加深交所后续培训[14] - 制度按国家法律和章程执行[16] - 制度经董事会审议生效和修改[17] - 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并解释[17]
太钢不锈(000825) -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东升)
2025-12-03 19:31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王东升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相关规定[6] - 被提名人近十二个月及三十六个月内无特定不良情形[7][8] -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等符合要求[9] 提名人责任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愿担责[9] - 若被提名人任职不符要求,提名人将督促其辞职[10]
太钢不锈(000825) - 关于签订《金融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2025-12-03 19:31
金融服务相关 - 公司拟继续由宝武财务公司提供服务,日最高存款余额原则不高于120亿,超净资产5%需股东大会批准[2][3] - 宝武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结算等服务,协议有效期至2028年12月31日[10][13] 财务数据 - 2024年度宝武财务公司资产839.66亿,负债739.47亿等[6] - 2025年9月末宝武财务公司资产804.94亿,负债700.75亿等[6] - 2025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宝武财务关联交易0.50亿[16] - 2025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中国宝武及其附属公司关联交易191.64亿[18] 股权结构 - 宝武财务公司注册资本684000.00万,中国宝武认缴166344.76万占24.32%等[5] - 太钢集团持有公司63.31%股份,中国宝武间接持有宝武财务公司100%股份[7]
太钢不锈(000825) -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新权)
2025-12-03 19:31
独立董事提名 - 公司董事会提名刘新权为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 被提名人符合任职资格,无违规情形[5][6][7][9]
太钢不锈(000825)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2025-12-03 19:31
公司股本与股权结构 - 公司注册资本由 57.30847796 亿元修订为 56.96247796 亿元[4] - 公司普通股数量由 57.30847796 亿股修订为 56.96247796 亿股[4] - 太钢集团持股 36.06454334 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3.31%[4] - 社会公众股股东持股 20.89793462 亿股,占总股本的 36.69%[4]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等议案[1] - 不再设立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行使监事会职权[1] - 完善法定代表人产生、变更办法,明确其范围、职权等[2] - 明确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职责和义务[2] - 细化独立董事规定,完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制度[2] 股份转让与财务资助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的 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5] - 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5]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所持股份自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5] - 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6 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但证券公司包销剩余股票持有 5%以上股份的除外[5] 股东权益与诉讼 - 股东对内容违法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对程序或内容违规的决议有权自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请求撤销[6]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违法违规给公司造成损失,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起诉[6] - 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相关机构诉讼[7] - 监事会、董事会收到股东请求后 30 日内未诉讼,股东可自行诉讼[7] - 持有公司 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7] 股东会职权与决议 - 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等多项职权[8] - 股东会选举和更换董事、监事并决定报酬事项[8] - 股东会审议批准董事会、监事会报告[8] - 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司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8] - 股东会对公司增减注册资本等重大事项作出决议[8] - 股东会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8] - 股东大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 2/3 以上通过[38] - 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事项[40] 担保与临时股东会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9]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9] - 为资产负债率超 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9]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担保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9]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9]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本章程所定人数的 2/3 时,公司需在 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9] -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股本总额 1/3 时,需在 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公司需在 2 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9] 董事会与独立董事 - 董事会由十一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四名,职工代表董事一名[17] - 董事长与副董事长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17]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该职[19] - 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19] - 连续任职满六年的独立董事 36 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9] 专门委员会 - 公司董事会设置战略、ESG 与科技创新、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四个专门委员会[21] - 战略、ESG 与科技创新委员会由 5 名公司董事会成员组成[22]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 3 名,其中独立董事 2 名,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23] - 提名委员会由 3 名委员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23]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 3 名,均由董事会外部成员担任,独立董事应过半数[24] 其他规定 - 公司根据新《公司法(2023 年修订)》等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28] - 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制度修订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 17 项制度修订后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29]
太钢不锈(000825) -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张其生)
2025-12-03 19:31
独立董事提名 - 张其生被提名为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任职资格 - 需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等,或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且在会计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7] 任职限制 - 本人及直系亲属不涉及特定股份持有与任职情形[8] - 最近十二个月内无不适合任职情形[9] - 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三家且在该公司连续任职未超六年[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