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物(0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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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物: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免于发出要约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2023-12-28 19:21
免于发出要约事宜 之 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S&P LAW FIRM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中国·北京市东长安街 10 号长安大厦 3 层 邮编:100006 Add:At3\F Beijing Tower, No.10 East Chang An Avenue, Beijing China Postcode:100006 电话(Tel):(8610)65288888 传真(Fax):(8610)65226989 网址:www.splf.com.cn 电子邮箱:splf@splf.com.cn 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释 义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 | 收购人/中国物流集团 | 指 | 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中国铁路物资集团 | | --- | --- | --- | | | | 有限公司 | | 上市公司/中国铁物 | 指 |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 | 铁物控股 | 指 | 中铁物总控股有限公司 | | 国务院国资委 | 指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本次无偿划转/本次收 | ...
中国铁物: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法律意见书
2023-12-28 19:21
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 关于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之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 S&P LAW FIRM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中国·北京市东长安街 10 号长安大厦 3 层 邮编:100006 Add:At3\F Beijing Tower, No.10 East Chang An Avenue, Beijing China Postcode:100006 电话(Tel):(8610)65288888 传真(Fax):(8610)65226989 网址:www.splf.com.cn 电子邮箱:splf@splf.com.cn | 释 | 义 4 | | --- | --- | | 正 | 文 6 | | | 一、收购人的基本情况及主体资格 6 | | | 二、收购决定及收购目的 11 | | | 三、收购方式 13 | | | 四、本次收购资金来源 15 | | | 五、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况 16 | | | 六、后续计划 16 | | | 七、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17 | | | 八、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25 | | | 九、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26 | 北 ...
中国铁物: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
2023-12-28 19:2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 之 财务顾问报告 财务顾问 二零二三年十二月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报告 第一节 财务顾问声明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接受收购人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担 任本次收购的财务顾问,并就本次收购出具本财务顾问报告。 本财务顾问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行业公认的业 务标准、道德规范,本着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原则,经过审慎调查后出具。 作为本次收购的财务顾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的财务顾问意 见是在假设本次收购的各方当事人均按照相关协议条款和承诺全面履行其所有 职责的基础上提出的。本财务顾问特作如下声明: 1、本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资料及其他相关材料由收购人提供,中 国物流集团已保证其提供了出具本财务顾问报告必须的、真实、准确、完整的 原始书面材料或口头证言,不存在任何遗漏或隐瞒;其所提供的所有文件及所 述事实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所提供的文件及文件上的签名和印章均是真实 的;所提供的副本材料 ...
中国铁物: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2023-12-27 18:33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3)第 677 号 致: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会 议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 14:30 在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 5 号院 2 号楼鼎兴大厦 A 座 0302 会议室召开。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聘任, 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以及《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本法律意 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 次会 ...
中国铁物: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3-12-27 18:31
证券代码:000927 证券简称:中国铁物 公告编号:2023-临 061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12 月 27 日 14:3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3 年 12 月 27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2 月 27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 5 号院 2 号楼鼎兴大厦 A 座 0302 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特别提示: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 ...
中国铁物: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监事的公告
2023-12-27 18:31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选举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刘永欣先生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第八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特此公告。 证券代码:000927 证券简称:中国铁物 公告编号:2023-临 062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3 年 12 月 28 日 ...
中国铁物: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23-12-21 21:54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 5 号院 2 号楼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国铁物 股票代码:000927.SZ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铁物总控股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 5 号院 2 号楼 股权变动性质:国有股份无偿划转(持股比例减少) 签署日期: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准则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已 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 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及公司已发布公告披露的信息外,信 息披露义务 ...
中国铁物: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2023-12-21 21:54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股票代码:000927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报告书摘要 上市公司名称: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中国铁物 收购人名称: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 5 号院 2 号楼 通讯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 5 号院 2 号楼 签署日期: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摘要 收购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摘要系收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格式与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 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 规定,本报告书摘要已全面披露了收购人在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 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摘要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摘要披露的持股信息外,收购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 三、收购人签署本报告书摘要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 ...
中国铁物: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拟发生变更暨公司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进展公告
2023-12-21 21:52
市场扩张和并购 - 2023年12月19日中国物流与铁物控股签《股份无偿划转协议》[2] - 铁物控股22.14495506亿股中国铁物股份(占比36.60%)将无偿划转至中国物流[3] 数据相关 - 划转后中国物流直接持中国铁物37.81%股份[4][9] - 中国物流注册资本300亿元,铁物控股60亿[5][6] 其他 - 划转尚需深交所合规确认和办理过户登记[13] - 铁物控股相关承诺由中国物流承继履行[13]
中国铁物: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国债逆回购业务的公告
2023-12-11 16:58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在保障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利用 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投资金额:在授权期间内任一时点的国债逆回购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 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证券代码:000927 证券简称:中国铁物 公告编号:2023-临 056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国债逆回购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1 日召开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国债逆回购业务的议案》,为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在保障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国债逆回购业务,在授权期间内任一时点的国债逆回购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 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3.投资品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符合条件的品种。 4.投资期限:2024 年 1 月 1 日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