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河化股份(000953)
icon
搜索文档
河化股份: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2024-07-10 18:51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 序号 股东名称 持有数量(股) 占总股本 比例 1 宁波银亿控股有限公司 870,00,000 23.76% 2 广西河池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37,493,589 10.24% 3 苏志飞 7,835,793 2.14% 4 方杰 3,000,000 0.82% 5 何建国 2,957,800 0.81% 6 王春明 2,128,201 0.58% 7 宋雪冬 1,985,001 0.54% 8 王平 1,966,200 0.54% 9 单文海 1,955,315 0.53% 10 陶春菊 1,732,300 0.47%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4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的持股数量。 三、备查文件 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 ...
河化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7-09 17:41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2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通知于2024年7月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7月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 场及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施伟光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 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为了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价 值,公司在综合考虑公司股票近期二级市场表现,结合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情况以 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 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且 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 ...
河化股份: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2024-07-09 17:38
回购计划 - 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500万元且不超过2500万元[1] - 回购价格不超过3元/股,未超董事会决议前三十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150%[1] -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500万股至833.33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1.37%至2.28%[2] - 回购股份实施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方案之日起三个月内[12] - 2024年7月8日公司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回购议案[5] - 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12个月后择机出售,未使用部分36个月内未实施则注销[10] - 回购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11] - 拟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9] - 流通股将减少500万股至833.33万股,转为公司库存股,总股本不变[14] 股价情况 - 2024年5月30日至6月27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超20%[6] - 2024年6月27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2.38元/股,5月30日为3.03元/股[8] 财务数据 - 2023年末公司总资产28123.38万元,净资产6659.91万元,营收18749.53万元,净利润 - 1155.92万元[15] - 回购资金上限2500万元,约占2023年末总资产比重8.89%、净资产比重37.54%、流动资产比重22.94%[15] - 2024年3月末货币资金余额5423.32万元,以2500万元回购上限估算,剩余约3000万元[16] - 公司向银行借款500万元,向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借款本息余额约1.3亿元[16] 股份变动 - 监事会主席李刚于2024年5月8日减持100股,其他相关人员此前六个月无买卖公司股份情形[18] - 公司未收到相关人员回购期间增减持计划,控股股东暂无未来三、六个月减持计划[18] - 持股5%以上股东广西河池化学工业集团将综合研判减持事宜[19] 风险提示 - 本次回购存在价格、重大事项、变更用途、监管新规等风险[23][24]
河化股份:关于2023年年度报告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2024-05-31 18:07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21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 2023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 146 号),公司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对问询函所关注问题进行认真核查和确认,并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进行了回复,现将问询函回复内容公告如下: 1、2021 年至 2023 年,你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 51.03%、67.06%、70.52%,流动比率分别 为 0.82、0.64、0.58,速动比率分别为 0.69、0.44、0.47,报告期末流动资产金额小于流动负债金 额。请你公司: (1)结合业务开展状况、融资情况、对外投资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情况等,说明你公司 2023 年末资产负债率上升、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多年持续小于 1 的原因。 【公司回复】: 公司2023年融资情况及对外 ...
河化股份: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报问询函中有关事项的说明
2024-05-31 18:07
关于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报问询函中有关事项的说明 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上市公司管理二部: 由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池化工公司或公司) 转来的《关于对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公司部 年报问询函[2024]第14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奉悉,我们已对问询 函中需我们回复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现汇报如下: 一、2021年至2023年,你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51.03%、67.06%、 70.52%,流动比率分别为 0.82、0.64、0.58,速动比率分别为 0.69、 0.44、0.47,报告期末流动资产金额小于流动负债金额。请你公司: (1)结合业务开展状况、融资情况、对外投资及同行业可比公 司情况等,说明你公司 2023 年末资产负债率上升、流动比率和速动 比率多年持续小于 1 的原因。 (4)对比同行业可比公司各项财务指标,分析指标的合理性; (5)对管理层进行访谈,了解公司业务开展状况、融资情况、对 外投资等情况,以及公司针对各种状况采取的应对措施。 (2)说明截至目前你公司有息债务及一年内到期债务情况,是 否存在流动性风险,是否存在债务逾期情形,并结合可用货 ...
河化股份: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2024-05-30 19:53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31日 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收到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对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4〕第146号)(以下简称"《年报 问询函》")。要求公司就有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并于2024年5月30日前将有 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派出机 构。 收到《年报问询函》后,公司和董事会高度重视,及时与相关方进行了对接, 并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按照《年报问询函》的要求共同对相关事项进行逐项 落实、核查和回复。鉴于此次《年报问询函》回复涉及内容较多,且部分事项需 要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意见,公司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年报问询函》的 回复工作。为保证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公司将组织协调各相关方加快 核查,争取于2024年6月6日前完成回复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河化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05-22 16:28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通知于2024年5月2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5月22日在公司三楼会议 室以现场及视频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施伟光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 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公司非独立董事、总经理覃宝明先生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 其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职后仍将在公司继续担任非独立 董事职务及子公司董事职务。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稳定运行,经公司董事长提名 以及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聘任江鲁奔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任期与第十届 董事会任期相同。 表决结果:9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证券代码:000953 证券简称:河化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8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广西河池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 ...
河化股份:关于变更公司总经理的公告
2024-05-22 16:28
人事变动 - 2024年5月22日董事会通过变更总经理议案[2] - 覃宝明因工作调整辞总经理,留任非独立董事等[2] - 董事会聘任江鲁奔为总经理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2] 新总经理履历 - 江鲁奔1981年10月生,有硕士学历及相关职称[5] - 曾在多家公司任职,2019 - 2024年任公司监事会主席[5] - 未持股,无关联关系及任职限制情形[6]
河化股份:独立董事制度(2024年5月修订)
2024-05-21 19:13
独立董事任职限制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3家境内上市公司任职[3]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6] - 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的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需有5年以上会计等专业全职工作经验[7]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8][9] 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1]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六年,满6年后36个月内不得被提名[12] 补选与解除 - 独立董事提前离职致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60日内补选[13]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其职务[21] 履职要求 - 审计等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应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召集人需为会计专业人士[16] - 独立董事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15日[19] - 独立董事工作记录及公司资料保存至少10年[20] 职权行使 - 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过半数同意[15] - 关联交易等事项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17] - 部分事项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18] 公司保障 - 公司指定部门和人员协助独立董事履职,董事会秘书确保信息畅通[24] - 公司保障独立董事知情权,定期通报运营情况并提供资料[25] - 董事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听取独立董事意见并反馈采纳情况[25] - 公司按规定向独立董事发会议通知并提供资料[25]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书面提出延期会议,董事会应采纳[25]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遇阻碍可向董事会说明,仍不能解决可报告证监会和交易所[26] - 独立董事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26] - 公司给予独立董事相适应津贴,标准经股东大会审议并在年报披露[26] 会议规定 - 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原则上提前3天通知,紧急情况除外[28] -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需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29] 制度生效 - 本制度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2][33]
河化股份:公司章程(2024年5月修订)
2024-05-21 19:1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1999年获批发行5000万股普通股,4500万股于1999年12月2日、500万股于2000年2月14日在深交所上市[10] - 公司注册资本为36612.2195万元[11] - 公司发起人为广西河池化学工业集团公司,1993年7月3日认购89505500股[15] - 公司股份总数为366122195股,全部为普通股[16]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收购股份后,不同情形注销或转让时间不同,员工持股等情形合计持股不超10%且3年内处理[20]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22] - 董监高及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22]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请求诉讼[28]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需当日书面报告公司[29] 股东大会相关 - 年度股东大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35] - 特定情形下公司需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5]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10日内书面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37][39][50] - 股东请求未获同意或未收到反馈可向监事会提议,同意应在5日内发通知[40] - 监事会或股东自行召集,召集股东持股比例在决议公告前不得低于10%[51] - 单独或合并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43]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大会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股东[43] - 发出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5] - 董事人数不足章程所定人数2/3、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应召开临时股东大会[38] - 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54]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54] - 股东买入股份违规,超过部分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总数[55]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30%及以上,选举董事、监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57] - 单独或合并持有3%以上股份股东可提非独立董事或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候选人[58] 董事相关 - 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67] - 兼任经理等职务及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67]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撤换[68] - 董事辞职应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2日内披露[68] - 因贪污等犯罪、破产清算等多种情况不能担任董事[66][67]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1名为会计专业人士[72] 交易审议相关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成交金额、产生利润、资产净额等占比不同,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73][74]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法人交易金额不同,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74] 董事会会议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7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或监事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76]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78] - 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3年,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80][81] 公司管理层相关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1名、董事会秘书1名[82]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连聘可连任[82] 监事会相关 - 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8] -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主席1人,职工代表比例不低于1/3[90]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91] 利润分配相关 - 公司每年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95]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97] - 公司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报表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最近三年累计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99] - 经审计每股可供分配利润低于0.1元、重大投资等支出超规定、当期母公司资产负债率超70%时,公司当年可不现金分红[99][100] - 不同发展阶段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占比不同[100] -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或董事会制定中期方案后,须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派发[103] 其他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审计费用由股东大会决定[108][117] - 公司通知送达日期按不同方式确定[112] - 公司合并、分立、减资时通知债权人及公告时间,债权人可要求清偿或担保[118][119] - 持有10%以上表决权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22] - 公司特定情形解散,经2/3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修改章程可存续[122] - 公司解散应成立清算组,通知债权人及公告时间,债权人申报债权时间[122][123] - 公司清算时财产按顺序清偿,剩余按持股比例分配[124] - 清算组发现财产不足清偿债务应申请破产[124] - 清算结束,清算组制作报告报确认,申请注销登记[124] - 特定情形公司应修改章程,审批后办理变更登记并公告[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