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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运(001228) -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9 20:03
股东会投票服务安排 - 股东会除现场投票外应提供网络投票服务[2] - 通知发布日次一交易日申请开通网络投票服务并录入信息[5] - 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完成投票信息复核[6] - 网络投票开始日的二个交易日前提供股东电子数据[6] 投票时间及规则 -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日交易时间[9] - 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当日上午9:15 至现场结束当日下午3:00[10] - 同一股东多种方式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17] 投票结果查询 - 股东会结束后次一交易日,交易系统投票股东可查结果[19] - 可查一年内网络投票结果[20] 其他规定 - 本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实施[27][28]
永泰运(001228)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20:03
资金支取与通知 - 一次或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或顾问[9] 项目可行性论证 - 超最近一次募投计划期限且投入未达50%,需重新论证[14] 节余资金使用 - 节余低于10%按程序用,达或超10%需股东会审议[15] - 低于500万或1%可豁免程序,年报披露[15] 资金置换 - 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6] - 自筹支付特定事项后,六个月内可置换[16] 资金管理 -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超十二个月且不质押[18] - 闲置资金临时补流,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8] 超募资金使用 - 同一批次募投项目结项时明确计划并投入[19] - 按补缺口、补流、现金管理顺序使用[20] 用途变更 - 四种情形改变用途需股东会审议[22] 监督检查 - 内审部门每季度检查存放与使用情况[26] - 董事会每半年核查进展并披露报告[26] - 保荐或顾问每半年现场检查[26] - 会计师年度审计出具鉴证报告[27] 制度生效 - 制度2025年9月30日生效[30][31]
永泰运(001228)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29 20:03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股东会审议[4]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六种情况应提交股东会审议[6] - 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等七种担保行为应经股东会审议通过[9] - 被资助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等三种财务资助情形应在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10] 股东会召开规定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12]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2/3等六种情形公司应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13]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应10日内反馈,同意则5日内发通知[17][18]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通知各股东[22][23] 董事会审议规定 - 董事会审议公司提供担保事项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9] 股东会表决规定 - 股东会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相关股东不得参与表决,由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以上通过[10] - 股东与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应回避表决,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披露[33] - 股东买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3] 其他规定 - 公司召开股东会应聘请律师对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等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1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后2日内发补充通知[21]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结束时间有规定[25]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25]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27] - 董事会应在年度股东会上就过去一年工作作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述职[32]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应书面通知董事会并向证券交易所备案[18] - 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除法定条件外不得设最低持股比例限制[34]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超30%,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4] - 会议记录应保存不少于10年[38]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9] - 公司以特定目的回购普通股,股东会决议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39]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违法违规或违反公司章程的决议[41] - 本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4][45] - 本规则制定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46]
永泰运(001228) - 公司章程(2025年9月)
2025-09-29 20:03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于2022年4月6日核准首次发行2597万股,4月29日在深交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103864609元[11] - 公司住所为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海发路17号1幢1号301室,邮编315813[9][10] 股权结构 - 发起人陈永夫、宁波永泰秦唐投资合伙企业、王巧玲分别认购32000000股、6550000股、6000000股,占比44.3393%、9.0757%、8.3136%[24] - 公司已发行股份10386.4609万股,均为普通股[25]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2/3以上董事通过[25]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持有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并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28] 人员任职与股份转让限制 - 法定代表人辞任,30日内确定新法定代表人[14] - 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股份,上市1年内不得转让[31] - 董事、高管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同类别股份总数25%,上市1年内、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31] 股东权益与责任 - 董事、高管、持股5%以上股东6个月内买卖股票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31] - 股东要求董事会执行规定,董事会30日内执行[32]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60日内可请求法院撤销[37]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特定情形可书面请求诉讼或自行诉讼[38] - 股东滥用权利损害他人利益,承担赔偿或连带责任[40] 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规定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占用公司资金、违法违规要求担保等[44]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质押股份应维持公司控制权和生产经营稳定[44]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转让股份应遵守限制性规定和承诺[45] 重大事项审议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审议[48] - 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49] -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需股东会审议[49]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51] - 与关联人成交金额超30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5%,需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50] 股东会相关 - 年度股东会每年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3] - 董事人数不足规定或章程所定人数2/3、未弥补亏损达股本总额1/3、单独或合计持有10%以上股份股东请求时,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3] - 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提提案,10日前可提临时提案[62]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非独立董事5名,独立董事3名,设董事长1人[104] - 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04]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13] 独立董事相关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或为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及其亲属、5%以上股东或前五名股东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12][123] - 独立董事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27] 审计委员会相关 - 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132] - 审计委员会会议须2/3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132] 公司经营与财务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50] - 公司分配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150] -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154] 公司合并、分立等事项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82] - 公司合并、分立应通知债权人并公告[183][184] -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债权人可要求清偿或担保,法定和任意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前不得分配利润[186] 公司解散与清算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公司10日内公示解散事由[191] - 公司因特定情形解散,经2/3以上股东表决通过可存续,15日内成立清算组[197][198]
永泰运(001228) - 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9 20:03
管理层设置 - 公司设总经理1名,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各1名[4]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4] 授权范围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交易涉及资产总额未达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的事项[9]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交易标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低于10%或绝对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事项[9] - 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定与关联自然人交易金额30万元以下、与关联法人交易金额300万元以下或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下的关联交易事项[11] 会议安排 - 总经理办公会定期会议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临时会议不定期召开[15] - 总经理办公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为10年[16] 职责要求 - 总经理应督促职能部门和人员按季度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供财务报告[18] - 总经理应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18] - 总经理履职应保证商业行为合法、不越权、不利用内幕等[20] - 总经理应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离职后仍有效[21] 其他 - 总经理可在任期届满前辞职,程序由劳动合同规定[26] - 擅自离职或违规致公司损失,总经理应承担赔偿责任[23] - 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2025年9月30日生效实施[27][28]
永泰运(001228) - 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29 20:03
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含3名独立董事、5名非独立董事(含1名职工代表董事),设董事长1人[2] 专门委员会 - 董事会下设战略、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4个专门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3名[3] 审议事项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10%以上等6种情况应提交董事会审议[7][8] - 公司与关联自然人成交金额超30万元、与关联法人成交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超0.5%的关联交易由董事会审议[9]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召开1次定期会议[13]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4]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5日送达书面通知,紧急时可口头或电话通知[16] 投票权征集 - 董事会、独立董事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禁止有偿或变相有偿征集[10] 会议变更 - 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3日书面通知,不足3日会议顺延或全体董事认可[17] 会议举行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1名董事不得接受超2名董事委托[19][20] 会议表决 - 表决一人一票,记名投票,决议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和财务资助需2/3以上董事同意[27][29] - 董事回避时,过半数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30] 会议记录与档案 - 会议记录含召开日期、地点等内容,档案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10年[33][32][34] 规则生效与解释 - 规则经股东会决议通过生效,由董事会解释,与章程相悖按章程执行并修订[37][36]
永泰运(001228)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勇)
2025-09-29 20:01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王勇,作为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永泰 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 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如 ...
永泰运(001228)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勇)
2025-09-29 20:01
独立董事提名 - 永泰运提名王勇为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2] 提名合规情况 - 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持股、任职等符合要求[7][8] - 被提名人近三十六个月无相关违规记录[10] - 被提名人担任独董公司数量等符合规定[11] 提名人声明 - 提名人保证声明真实准确,承担责任[12] - 声明时间为2025年9月23日[12]
永泰运(001228) -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陈吕军)
2025-09-29 20:01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陈吕军,作为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永 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 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 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 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否 ...
永泰运(001228) -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罗培根)
2025-09-29 20:01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人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罗培根先生为永泰运 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 书面同意作为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 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 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 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 事项: 是 □ 否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 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