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运(00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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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运(001228)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20:03
报告编制与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四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8] - 中期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的上半年结束之日起两个月内编制完成并披露[8] 重大事项披露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需及时披露[12]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9] - 发生可能影响公司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应立即披露临时报告[10]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章程、注册资本等应立即披露[13] - 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参股公司发生重大事件可能影响公司证券价格时,公司应履行信息披露义务[14] 报告审议与确认 - 定期报告内容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董事和高管应签署书面确认意见[9]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2] 信息披露管理职责 - 董事长为信息披露工作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为主要责任人[24]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25] - 公司证券投资部负责起草、编制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25] - 公司对外信息披露文件档案管理工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30] 违规处理 - 公司董事违规视情节给予批评等处分直至撤换[34] - 公司内部人员违规未造成严重影响给予批评等处分[34] - 公司内部人员违规致信息披露违规造成严重影响给予降职等处分[34] - 对违反信息披露规定人员的责任追究等情况应报告证券监管部门[36] 其他 - 公司编制招股说明书或募集说明书应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公开发行证券申请核准后,应在证券发行前公告[6] - 定期报告披露前业绩泄露或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应及时披露本报告期相关财务数据[9] - 定期报告中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应作专项说明[9]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发生较大变化需告知公司[16]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告知公司[16] - 董事等应及时向公司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17] - 董事会应定期自查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实施情况并披露执行情况[24] - 审计委员会应对董事等履行信息披露职责行为进行监督[24] - 公司应及时在内部报告、通报监管部门的文件包括新规章等业务规则、处分决定文件、监管函等[32] - 公司收到监管文件,董事会秘书应向董事长报告,董事长督促通报董事和高管[32] - 公司董事等对信息披露负责,董事长等对临时报告和财报承担主要责任[34] - 公司聘请的中介等擅自披露信息造成损失,公司保留追责权利[37]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规定执行,抵触时按新规定执行[39] -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40][41]
永泰运(001228) -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20:03
关联方定义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一致行动人,为关联法人[4] -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为关联自然人[5] 关联交易审议披露 - 与关联自然人交易超30万元,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0] - 与关联法人交易超3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0.5%,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履行董事会审议并披露[10] - 与关联人交易成交超3000万元且占净资产绝对值超5%,及时披露并提交股东会审议,披露审计或评估报告[10] 关联交易表决 - 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可举行,决议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13]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表决[13] 特殊交易情况 - 与关联人公开招标交易,履行披露及审议程序,符合条件可豁免股东会审议[15] - 与关联人现金认购股票等交易,特定情形外可免履行义务[15] 财务资助与担保 - 为关联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审议通过并提交股东会[16]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经非关联董事过半数和三分之二以上出席董事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为控股股东等担保需反担保[17] 日常关联交易 - 首次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按协议金额履行程序,无金额提交股东会[18] - 协议条款变化或续签,按新金额履行程序[18] - 预计年度金额,超预计及时履行程序并披露[18] - 协议期限超三年,每三年重新审议披露[18] - 12个月内与同一或相关关联人交易累计计算[18] 制度生效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董事会负责解释修改[21][22]
永泰运(001228)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20:03
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 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 法规、业务规则及《永泰运化工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当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公司董事会是公司内幕信息的管 理机构,董事会应当保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 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入档和报送事宜,负责内 幕信息的监管和披露工作。证券投资部是董事会的常设综合办事机构,也是公司内 幕信息登记备案工作的日常工作部门,统一负责证券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 公司等机构及新闻媒体、股东 ...
永泰运(001228)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20:03
投资者关系管理职责 - 董事会秘书是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人[11] - 证券投资部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日常事务[12] 沟通交流方式 - 公司可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沟通交流[16] - 可通过路演、分析师会议等方式沟通[26] - 通过互动易等渠道与投资者交流[39][40] 网站管理 - 应在官方网站设投资者关系管理专栏[17] - 在公司网站开设专栏收集和答复投资者诉求[23] - 丰富和及时更新公司网站内容并区分历史与当前信息[23] 会议相关 - 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后十五个交易日内举行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25] - 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前发布公告说明活动时间、方式等信息[25] - 召开股东会应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并为股东参会提供便利[21] - 召开股东会前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充分沟通交流[21] 调研接待 - 接受调研应妥善开展接待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30] - 接受调研应形成书面记录并要求调研方签署承诺书[30] 其他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13] - 承担投资者投诉处理首要责任[17] - 及时编制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刊载[18] - 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应遵循合规、平等、主动、诚实守信原则[6] - 设立专门投资者咨询电话,工作时间专人负责保证线路畅通,号码变更尽快公布并披露[37][60] - 必要时可聘请投资者关系顾问,以现金支付报酬,顾问不得代表公司发言[42] - 不得向分析师或基金经理提供未披露重大信息,平等提供资料[44] - 不得出资委托分析师发表独立报告,引用需注明委托字样[45] - 可根据需要选择新闻媒体发布信息,未披露重大信息不接受采访[47] - 区分宣传资料和客观报道,宣传资料需明确标识[47]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49] -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50] -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51]
永泰运(00122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9月)
2025-09-29 20:03
董事会秘书聘任 - 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7] - 上市后或原任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7] 董事会秘书解聘 - 特定情形发生一个月内解聘[8] 空缺处理 - 超三个月董事长代行,六个月内完成聘任[8] 相关规定 - 聘任签保密协议,离任接受审查并移交事项[9] - 聘任时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8][9] 职责与义务 - 负责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11] - 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13] - 违规致损负赔偿责任[15]
永泰运(001228) -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20:03
担保审议规则 - 单笔担保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须经股东会审议[9] - 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9] - 对外担保总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9] - 被担保对象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9] - 最近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累计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须经股东会审议且2/3以上表决权通过[9] - 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的担保须经股东会审议[10] 担保额度调剂 - 合营或联营企业间担保额度调剂累计总额不超预计担保总额度50%[12] - 获调剂方单笔调剂金额不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12] 董事会审批规则 - 应由董事会审批的对外担保,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0] - 为关联人提供担保,需全体非关联董事过半数且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同意并提交股东会[10] 反担保与跟踪 -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外主体提供担保需对方提供有实际承担能力的反担保[16] - 要求被担保企业用有效资产抵押或质押落实反担保措施[16] - 担保期间跟踪监察被担保企业财务及抵押/质押财产变化,债务到期前1个月发催款通知[16] - 被担保人债务到期未履行还款义务,公司应在10个工作日内执行反担保措施[16] 债务追偿与备案 - 债务追偿程序由资金管理部主导,开始后5个工作日内和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情况送内部审计部门备案[16] 担保披露 -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对外担保须在指定媒体及时披露[18] - 已披露担保事项在被担保人债务到期15个交易日内未还款或出现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时需及时披露[18] - 担保披露内容包括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对外担保总额、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18] 制度相关 -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22] -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改[23]
永泰运(001228) - 内部审计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20:03
内部审计频率 - 至少每季度对货币资金内控制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8][10]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8] 审计资料管理 - 审计终结后15日内整理底稿并建立档案,资料保存不少于10年[12] 审计问题处理 - 对不配合情况,总经理或有关机构处理,犯罪移交司法[14] 审计奖惩机制 - 可提表扬奖励建议,履职人员获奖励,违规人员依规处理[15] 制度生效时间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19]
永泰运(001228)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20:03
人员变动 - 董事和高管辞职提交书面报告,收到日生效,两日内披露[4] - 董事辞职公司60日内补选[5] - 股东会解任董事、董事会解任高管,决议作出日生效[6] 离职手续 - 董事、高管离职生效后5日办妥移交手续[8] - 离职后2个交易日委托公司申报个人信息[10] 股份转让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10]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股份[10] 制度相关 - 制度由董事会解释修订[13]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日生效[14] - 制度制定于2025年9月30日[15]
永泰运(001228) -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2025年9月)
2025-09-29 20:03
信息披露制度 - 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制度规范行为[2] - 国家秘密依法豁免,商业秘密符合条件可暂缓或豁免[5][6] 暂缓披露条件 - 需满足未泄露、知情人保密、交易无异常等条件[7] 信息处理流程 - 部门或子公司申请提交文件至证券投资部[9] - 信息由董秘登记,董事长签字确认后归档[9] 材料保存要求 - 保存登记材料期限不少于十年,报告公告后十日内报送[12]
永泰运(001228) - 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2025-09-29 20:03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提名、战略委员会均由3名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4][22][41][60] - 薪酬与考核、提名委员会独立董事应占多数,战略委员会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2名[4][22][41][60] 委员提名与任期 - 各委员会委员均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1/3以上董事提名[4][22][41][60] - 各委员会任期均与董事会任期一致[4][23][42][61] 会议召开 - 薪酬与考核、提名、战略委员会会议召开3日前通知,审计委员会定期会议提前5日、临时会议提前3日通知,全体委员同意可不受限[8][28][46][78] - 各委员会会议均需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9][29][47][79] 决议通过 - 各委员会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审计委员会部分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9][29][48][64][79] 委员调整 - 各委员会委员无正当理由连续2次未亲自出席会议且未委托他人,董事会可调整委员[10][20][48][80] 审计委员会职责 - 至少每年向董事会提交对外部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67] - 参与对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考核[68] - 监督指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特定事项检查一次[70] 其他 - 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发布日期为2025年9月30日[35][86] -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委员会与各部门工作[83] - 证券投资部负责制发会议通知等会务工作并保存各委员会会议材料至少十年[12][31][51][80][81][84] - 公司内部审计和财务部门负责准备会议资料及联络工作[84] - 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相关法规和章程执行,“以上”含本数,“超过”“过”不含本数[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