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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绿生态(001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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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绿生态: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2024-12-13 22:32
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4-100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公司")拟以支付 现金方式向参股公司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钧恒科技""标的公司") 进行增资,对其持股比例增加至 51%(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 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 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 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等有关规定,保护股东利 益,降低本次交易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就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等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分析,本次交易完成后摊薄即期回报的 风险及公司拟采取的相关措施说明如下: 一、本次重组摊薄 ...
汇绿生态: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2024-12-13 22:32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说明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以支 付现金方式向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钧恒科技""标的公司")进行 增资对其持股比例增至51%(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钧恒科技主营业务为以光模块为主的光通信产品的研发、制造和销售。根据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分类标准,钧恒科 技所属行业为"C39 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C397 电子器件制造- C3976 光电子器件制造"。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钧恒科技所属行业为略 性新兴产业之"1 新一代信息技术"之"1.2 电子核心产业"之"1.2.1 新型电 子元器件及设备制造"之"3976 光电子器件制造"。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 录(2024 年本)》,标的公司属于鼓励类"二十八、信息产业"之"5.新型电子元 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因此,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政策导向。 最近三年,标的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外商投资等方面法 律和行政法规 ...
汇绿生态: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2024-12-13 22:32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评估机构的独 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 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说明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 现金方式向参股公司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钧恒科技" "标的公司")进行增资,对其持股比例增加至 51%(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 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公司聘请了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众联评估")出具《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 所涉及的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 估报告资产评估报告》(众联评报字[2024]第 1310 号)(以下简称 《资产评估报告》)。公司董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本次评估的相关材 料,并经审慎分析,对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 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说 明如下: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众联评估综合考虑行业实际情况及相关资产实际运营情况,对标 的公司进行评估。本次评估假设的前提均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规定进 行,遵循了市场的通用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未发 现与评估假设前提相悖的事实存在,评估 ...
汇绿生态:天风证券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核查意见
2024-12-13 22:32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 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控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之 核查意见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 式向参股公司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钧恒科技")进行增资,对其 持股比例增加至 51%(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独立财务顾问"、"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 问,按照《关于加强证券公司在投资银行类业务中聘请第三方等廉洁从业风险防 控的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8〕22 号)的规定,就独立财务 顾问及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第三方机构或个人(以下简称"第三方")的 行为进行核查并发表如下意见: 一、独立财务顾问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核查 本次交易中,本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 二、上市公司有偿聘请第三方的核查 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聘请的中介机构情况如下: E 方的行为。 三、独立财务顾问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本次交易中,独立财务顾问不存在直接或间 接有偿聘请第三方的行为;上市公司除依法聘请独立 ...
汇绿生态: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法规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2024-12-13 22:32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 7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 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的说明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向 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对其持股比例增至51%(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因涉嫌与本次交易相关 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不存在因与本次交 易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的情形。 因此,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7 号——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的情形。 特此说明。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14 日 ...
汇绿生态: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阅报告
2024-12-13 22:32
审 阅 报 告 众环阅字(2024)0100019 号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阅了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绿生态公司")按照后附备 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编制基础编制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包括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9 月 30 的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 年度、2024 年 1-9 月的备考合并利润表以及 相关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这些备考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是汇绿生态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阅工作的基础上对这些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出具审阅报告。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 2101 号——财务报表审阅》的规定执行了审阅 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阅工作,以对上述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 报获取有限保证。审阅主要限于询问公司有关人员和对财务数据实施分析程序,提供的保证 程度低于审计。我们没有实施审计,因而不发表审计意见。 根据我们的审阅,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上述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没有按照 后附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编制基础编制。 如备考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二所述,后附的汇绿生态公司备考合并财务 ...
汇绿生态: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2024-12-13 22:32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 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 独立意见 众联评估及经办资产评估师与公司、标的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存在除专业收费外的现实的和预期的利害关系,具有独立性。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众联评估综合考虑行业实际情况及相关资产实际运营情况,对标 的公司进行评估。本次评估假设的前提均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规定进 行,遵循了市场的通用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未发 现与评估假设前提相悖的事实存在,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 次交易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评估机构实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 的资产范围一致。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 现金方式向参股公司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钧恒科技" "标的公司")进行增资,对其持股比例增加至 51%(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 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公司聘请了湖北众联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众联评估")出具《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 所涉及的武汉钧 ...
汇绿生态: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4-12-13 22:32
证券代码:001267 证券简称:汇绿生态 公告编号:2024-098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于 2024 年 12 月 3 日以书面方式通知各位监事,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13 日在湖北省武 汉市江汉区青年路 556 号房开大厦写字楼 37 楼公司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长江 路 1078 号好时光大厦 1 幢 18 楼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熊忠武 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5 名,实际出席监事 5 名。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本次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议案》 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9 号——上市公司筹划 ...
汇绿生态: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说明的核查意见
2024-12-13 22:32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的说明 的核查意见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拟以支付 现金方式向参股公司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钧恒科技") 进行增资对其持股比例增至 51%(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上市公司委托, 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就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 买、出售资产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如下: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上市公司在十二个月 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 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 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的累 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 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 以认定为同一或者 ...
汇绿生态: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增资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之重大资产重组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4-12-13 22:32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增资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之重大资产重组 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 独立财务顾问 声明与承诺 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汇绿生态")拟 以支付现金方式向参股公司武汉钧恒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钧恒科技""标 的公司")进行增资,对其持股比例增加至 51%(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接受上市公司的委 托,作为上市公司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就该事项向汇绿生态全体股东提供 独立意见,并制作《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汇绿生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增资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之重大资产重组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 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证券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精神,经审慎尽职调查后出具的,旨在对本次交 易做出独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