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邦新材(001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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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_法律意见书(申报稿)
2023-03-03 21:36
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 中国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100号 上海环球金融中心15楼T61 邮政编码: 200120 Tel 电话: +86 21 6881 5499 www.brightstonelawyers.com Brightstone Lawyers Suite T61, 15/F, Shanghai World Financial Center No.100 Century Avenue, Pudong New District Shanghai 200120, China 致: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 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 法律意见书 磐明法字(2023)第 SHE2022003 号 一. 出具法律意见书的依据 上海磐明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系中华人民共和国(下称"中国")境内有 合法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根据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股 份公司"或"发行人")签订的专项法律服务聘请函,作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下称"本次发行上市")的特聘专项法律顾问,指派沙千里 律师、黄栩律师、崔蔚琳律师(下称"本所律师" ...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_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2023-03-03 21:36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Anhui Strong State New Materials Co., Ltd. (安徽省宣城市广德经济开发区鹏举路 37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发行人声明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 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 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 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 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发 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 责任。 1-1-1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本次发行概况 | 发行股票类型 | 人民 ...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_发行保荐书(申报稿)
2023-03-03 21:3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之 发行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二〇二三年三月 声 明 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 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保荐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 按照依法制订的业务规则、行业执业规范和道德准则出具本发行保荐书,并保证 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发行保荐书如无特别说明,相关用语具有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相同的含义。 3-1-2-1 | 声 | 明 1 | | --- | --- | | 目 | 录 2 | | 第一节 | 本次证券发行基本情况 3 | | | 一、本次证券发行保荐机构名称 3 | ...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_上市保荐书(申报稿)
2023-03-03 21:36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之 上市保荐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 689 号)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中文名称: |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 英文名称: | Anhui Strong State New Materials Co., Ltd. | | | 注册资本: | 12,000.00 万元 | | | 法定代表人: | 郭良春 | | | 成立日期: | 2010 年 月 9 日 | 11 | | 整体变更日期: | 年 月 日 2021 7 | 7 | | 公司住所: | 安徽省宣城市广德经济开发区鹏举路 37 号 | | | 邮政编码: | 242299 | | | 电话: | 0563-6986885 | | | 传真号码: | 0563-6011188 | | | 互联网网址: | www.shqiangbang.com | | | 电子信箱: | qbzq@shqiangbang.com | | | 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 | 董事会办公室 ...
安徽强邦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2023-01-16 16:24
发行与股本 -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4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6000万股[6] - 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22] 利润分配 - 连续盈利情形下,两次现金分红时间间隔不得超过24个月[13] - 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为正数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时,每年现金分配利润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10%[13] 股份锁定与减持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家族成员、发行人其他股东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锁定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23][25][30] - 公司董事、高管、监事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锁定股份,锁定期满后2年内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32][33][34] 稳定股价措施 - 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净资产启动稳定股价措施[40] - 稳定股价措施优先顺序为公司回购、控股股东增持、非独立董事和高管增持[42] 业绩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26470.75万元、109258.13万元、150252.24万元和81266.18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2513.52万元、7667.72万元、7046.70万元和5147.15万元,近三年净利润逐年下滑[82][138][139] - 2022年1 - 6月公司营业收入812661794.09元,净利润51471523.91元[107] 市场与风险 - 印刷版材市场主要由日本富士胶片、美国柯达公司、比利时爱克发三大国际厂商以及强邦新材、乐凯华光两大国内领头企业占据[84] - 若原材料价格上涨因素短期内持续,公司将面临经营业绩持续下滑风险[82] 未来规划 - 公司计划通过引入资本等开拓新市场,优化业务结构提升盈利能力[55] - 公司将加快募投项目建设,争取早日达产实现预期效益[56] 研发与技术 - 公司将实施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推动产品研发和技术升级[58] - 截至招股书签署日,公司拥有专利70项,其中发明专利16项,软件著作权16项[99] 股权结构 - 本次发行前,元邦合伙持股62100000股,占比51.75%;郭良春家族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89.40%的股份[100][102] - 发行完成后郭良春家族持股比例为67.05%[137] 财务指标 - 2022年6月30日公司资产合计937633992.93元,负债合计528579664.96元,股东权益合计409054327.97元[105] - 2022年1 - 6月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32127682.01元,投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9033400.18元,筹资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 5049799.09元[109]